發生勞動爭議,如何申請調解、仲裁?
發生勞動爭議后,勞動者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達成一致,雙方可以簽訂和解協議;如果協商無果,勞動者可以依法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或者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最后一步是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就是當事人提出申請后,調解組織通過勸說疏導等方式,幫助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調解組織主要有三類:
1、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都要求設立;
2、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很多地區的仲裁院專門設有調解中心;
3、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此外,還有行業性、區域性爭議調解組織,社會化爭議調解組織,各地人社部門還與法院、工會等單位聯合設立一站式調解中心,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勞動糾紛實現一站式調解。除了到現場遞交調解申請書,當事人還可以在線申請調解。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開發了“互聯網+調解”服務平臺,可以為當事人提供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網上申請、案件處理進展查詢和法律法規政策查詢等服務。當事人可以直接網上遞交申請,也可以輸入網址http://tiaojie.12333.gov.cn/portal,進入“互聯網+調解”服務平臺首頁,還可以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或電子社保卡任一渠道享受在線調解服務。
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方式或調解組織來解決勞動爭議。
調解不成功或對方不履行調解協議可以再去申請仲裁。
如何申請仲裁?
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即可,目前部分地區可以實現網上申請仲裁。
適用調解仲裁的勞動爭議主要有這些: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申請仲裁是免費的,不收取任何費用。
受理申請后,仲裁委員會在規定時間內開庭審理案件,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答辯,并組織調解。
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當事人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考慮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撤銷裁決。
對于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書,一方當事人如果拒不履行裁決,另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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