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可享哪些待遇?
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
是指領取失業保險金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含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而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失業人員。
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可享哪些待遇呀?
《關于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76號)規定: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年限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在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期間,由失業保險基金按照規定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費。
支付標準:大齡領金人員在失業保險金領取地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繳費,其中按當地靈活就業人員最低繳費標準的部分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從“失業保險待遇支出”科目列支。
對符合條件的大齡領金人員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及時告知相關政策哦!
符合條件的大齡領金人員自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繳費后,可以到當地經辦機構申請領取由失業保險基金承擔的費用,經辦機構審核后及時發放至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停繳情形:大齡領金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或出現法定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情形的,停止享受由失業保險基金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注意
1.加強對短期參保騙領待遇、減員不離崗套保等情形的甄別。
2.對于存在欺詐風險的,要加強核查,嚴格審核,對冒領、騙領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
政策執行至203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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