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職員工因病死亡(非因工),有哪些 社保待遇可以領取?標準是什么?怎么辦理?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合稱遺屬待遇)。
喪葬補助金標準按照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計算。撫恤金標準以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繳費年限確定發放月數。同時根據相關規定,其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辦理遺屬待遇時,個人賬戶余額將一并退還。
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辦理。提供以下資料:
1、在職員工死亡證明;
2、申辦人與死亡人員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本等);
3、申辦人、死者身份證件;
4、死者社保卡(系統無有效社保卡的提供本人一類銀行卡)。
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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