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后可以享受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報銷。參保人在門診統籌定點醫院就診的,政策范圍內的門診醫療費用,不設起付線,醫保門診統籌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參保居民自負30%,一個自然年度內最高實際支付限額為560元。如:某居民張小麗,在門診統籌定點醫院看門診,醫療總費用200元,其中政策范圍外醫療費用20元,醫保報銷=(200-20)×70%=1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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