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如何在公積金中心申請變更?
單位登記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填寫《長沙住房公積金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并提交以下資料:
單位名稱、地址等信息變更的,按照規定提交單位證明材料,單位證明材料包括:
(一)國家機關應當提交單位設立的批準文件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二)事業單位應當提交政府批準成立的批準文件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四)社會團體應當提交《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五)企業應當提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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