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額外操作! 個人消費貸款財政貼息,滿足這些條件即可獲得
7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實施個人消費貸款貼息政策與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8月12日,財政部會同金融管理等部門,分別公布個人消費貸款和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實施方案。8月13日,財政部副部長廖岷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兩項貼息政策不設煩瑣的門檻、不搞復雜的操作,力求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生活和服務業經營主體經營所需,貼息測算和申請等工作主要由貸款經辦機構完成,最大程度便利借款人。
對于消費者來說,從今年9月起的未來一年時間里,無論是日常生活性的小額消費,還是買車、裝修、購置家具家電或手機電腦等較大額度的商品消費,或者是旅游、養老、生育、教培、醫療等服務消費,只要是在相關機構獲得了消費貸款,其中那些實實在在花出去用于消費的部分,都可以享受貼息支持,每人單筆消費最高享受的貸款貼息是500元,多筆消費可以疊加享受。借款人只需授予貸款經辦機構相關權限,允許其識別貸款發放賬戶或者指定賬戶的交易信息,即可獲得1%的財政貼息。
其中,單筆5萬元以下的消費,按照實際金額計算貼息,多筆疊加以后,在同一家貸款機構最高可以享受貼息1000元;對于單筆5萬元以上的消費,以5萬元為上限計算貼息,也可以多筆疊加,加上小額消費的貼息以后,在同一家貸款機構最高可享受貼息3000元。
貸款經辦機構將根據大家實際消費的情況,按照政策規定的貼息比例、貼息上限等要求計算財政貼息金額,在定期收取貸款利息的時候,直接扣減由財政承擔的貼息資金,借款人可通過短信、手機App等方式知曉享受財政貼息的具體情況,不需要其他額外操作。
對于餐飲住宿、健康、養老、托育、家政、文化娛樂、旅游、體育這8類消費領域服務業經營主體來說,只要是在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簽訂貸款合同且將貸款資金合規用于改善消費基礎設施和提升服務供給能力的,便可享受不超過1年,比例為1個百分點的貼息。單戶享受貼息的貸款規模最高可達100萬元。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