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市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科楊賽強解讀(寧鄉市城鄉客運服務質量考核獎補辦法)
發布時間 : 2024-07-01
來源:運輸管理科
寧鄉市交通運輸局于2024年6月19日印發了《寧鄉市城鄉客運服務質量考核獎補辦法(試行)》(寧交字〔2024〕154號),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原文件同時廢止。市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科楊賽強對《辦法》進行了解讀。
1.精簡成員單位
成員單位精簡為局運輸管理科、財務審計科、機關紀委、寧鄉市公共交通事務中心(以下簡稱事務中心)、寧鄉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以下簡稱執法大隊)、相關交通運輸管理站(以下簡稱各交管站)。同時要求事務中心、執法大隊和交管站要分別成立相應的考核工作小組,安排專人負責考核的日常工作。
2.調整考核內容
只對客運企業進行服務質量考核,刪除原計劃由第三方機構進行的車輛運營考核,刪除“一票否決”制度。刪除的車輛運營情況和“一票否決”內容調整至服務質量考核計分表中。
3.調整獎補資金計算方法
(1)服務質量應發獎補金額=年度補貼預算總額(含各類公共支出)。各類公共支出不超過補貼預算總額的20%,可以用于運營線路配套設施建設補貼、企業完成行業主管部門指令性任務的獎補、服務考核競賽評比獎勵以及其他必要開支。
(2)企業季度應發獎補金額=(服務質量應發獎補金額/4)×(企業當季度實際運營車輛總數÷全市當季度實際運營車輛總數)。
(3)企業季度實發獎補金額=企業季度應發獎補金額×企業本季度平均月考核得分÷100。經考核,按季度實發各企業獎補金額后,剩余金額可用于特殊貢獻獎勵、冷僻線路運營補貼等。
(4)刪除第三方公司考核開支及不超過年度補貼預算總額的4%。刪除補貼系數和月度運營天數滿勤的給予上浮20%的獎勵補貼以及單車(1.0系數)月度補貼最高不超過0.4萬元的規定。
4.優化考核流程
不再設立考核監督工作組,明確各成員單位考核工作的職責和考核時間。
5.調整考核計分表內容
根據修改的考核獎補辦法,重新調整了服務質量考核計分表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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