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000014349/2022-00105
- 所屬機構:寧鄉市農業農村局
- 機構地址:寧鄉市春城北路221號行政中心第一辦公區西一棟312
- 聯系電話:0731-87881417
- 負 責 人 :張慧明
- 辦公時間:
寧鄉市農業農村局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規范性文件,負責全市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組織指導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組織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統籌全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執行鄉村振興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全面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組織實施防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執行鄉村振興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全面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組織實施防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
(五)組織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和農業機械化工作。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貫徹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組織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貫徹執行農業生產資料、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動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組織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負責全市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按管理權限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配合有關部門制定血吸蟲病防治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組織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組織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負責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組織參與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有關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對外交流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負責對全市農業機械、畜牧業和漁業生產、農田水利建設等農業領域安全監督管理。
(十六)負責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違法用地查處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標準;指導宅基地合理布局、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利用;組織開展農村宅基地現狀和需求情況統計調查;參與編制農村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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