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東湖塘鎮2024年度“利劍護蕾·雷霆行動”專項工作實施方案
政策解讀:東湖塘鎮2024年度“利劍護蕾·雷霆行動”專項工作實施方案
為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高度關注孩子安全教育,切實盡到對孩子的監護責任,加強安全防范,共同營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在此呼吁家長朋友們共同來學習相關內容,營造關愛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濃厚氛圍,攜手為孩子打造安全、溫馨的生活學習環境,為他們的成長保駕護航!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分為總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共九章132條。該法明確各級政府應當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細化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職責;強化監護人的第一責任人意識,同時明確學校幼兒園的報告制度;對監護人監護、校園安全、學生欺凌、學習負擔等問題,均有涉及。
二、什么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三、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權利?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1.生存權包括生命安全權和生活保障權。大多數父母都很關心孩子的生存狀態,但也有個別父母嚴重侵犯兒童的生存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定,凡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權利構成犯罪的、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的、溺嬰及棄嬰的行為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2.發展權指兒童擁有充分發展其全部體能和智能的權利。發展權利主要指信息權、受教育權、娛樂權、文化與社會生活的參與權、思想和宗教自由、個性發展權等。其主旨是要保證兒童在身體、智力、精神、道德、個性和社會性等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發展。
3.受保護權反對一切形式的兒童歧視;每一個兒童將得到平等對待;保護兒童一切人身權利及關于處于危機、緊急情況下的兒童保護;脫離家庭的兒童保護。對怎樣保護兒童,我們還缺少明確的認識,常常無意識地造成對兒童權利的忽略和侵犯。如對兒童照料不周,對兒童進行有辱人格的懲罰,讓孩子承擔過重家庭責任、社會責任,利用、剝削兒童這些都是沒有尊重兒童的權利。
四、家庭保護篇
1.父母不得使用“棍棒教育”
2.父母不得讓孩子輟學
3.未成年人安全要得到保障
4.父母外出要找“代家長”
5.離婚時要聽取孩子意見
1.老師不得辱罵和體罰學生
2.學校發生欺凌事件不可以隱瞞處理
3.未成年人不得帶手機進入課堂
六、社會保護篇
1.娛樂場所不得放行未成年人
2.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童工
3.煙酒不得出售給未成年人
七、網絡保護篇
1.避免未成年人遭受網絡欺凌
2.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冊服務
3.正確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八、政府保護篇
1.政府部門必須保護未成年人受教育權
2.未成年人走丟民政部門應臨時監護
3.開通未成年人保護熱線12345
- 司法保護篇
1.為權利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幫助
2.對未成年人犯錯處罰應注意方式
3.法律可剝奪父母監護權
4.辦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暴力傷害案件中,應當給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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