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0014349/2023-00062
- 統一登記號:
- 公開責任部門:
- 公布日期:2023-06-05
- 生 效 日 期:2023-06-05
- 文 號:
大屯營鎮2023年農村人居環境常態化管理工作考核辦法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和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2021-2025年)行動方案的工作要求,鞏固拓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成果,加快建立以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安全為主要內容的6S農村人居環境新模式,建設“鎮在綠中、家在園中、人在景中”的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根據《寧鄉市農村人居環境常態化管理工作考核辦法》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領導機構
大屯營鎮人居環境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顧????問:歐旭東
組????長:彭??丹
副 組 長:王曉東、劉建威、劉勛鑫、胡智勇、李玉梅
周典范、胡超群、張倩、劉舒、張志兵(常務)
成員單位:各村(社區)、自然資源所、派出所、城管隊、衛生院、中心校、各中(小)學校。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行政執法隊,由陳高飛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全鎮人居環境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考核評比等工作。
二、考核對象
全鎮7個村(社區)、主次集鎮。
三、考核內容
圍繞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重點任務進行常態化督查考核,包括農村人居環境日常管理(長效機制、環境衛生、村莊清潔、廁所革命、垃圾分類、生活污水治理、農業面源污染防治、信息報送)、公路環境管護、小微水體管護等方面。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和年度總評,其中月度考核為每個月考核評分,年度總評是綜合1至12月度考核情況(農村垃圾生活處置收費等計入11月份考核成績)進行年度總評和排名。其中:
1.主(次)集鎮。實地抽查主(次)集鎮主街、背街小巷及集鎮周邊等區域環境衛生、秩序管理等方面,主集鎮檢查時長20分鐘,次集鎮檢查時長10分鐘。
2.行政村。實地抽查村部及其他公共區域環境衛生,隨機抽查1名村干部和20戶農戶(原則上為1個村民小組,小組中脫貧戶、監測戶、獨居五保戶是重點對象),其中抽查內容包括每家每戶的戶廁、房前屋后、可視范圍內的環境衛生(包括農業面源污染防治)以及各村(社區)的垃圾分類分揀中心等情況。
3.公路環境管護、小微水體管護。由鎮河長辦和路長辦制定考核細則和抽查計分。
四、考核組織
(一)組織形式。每月鎮對村的考核由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具體組織實施。建立“月考核排名、季講評、年度總結”的考核機制,鎮路長辦和鎮河長辦每月25日前將考評結果報綜合行政執法隊匯總,形成月度考評情況,報書記、鎮長審定,由鎮長或分管鎮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的鎮人大副主席主持召開季度講評會。
(二)評分辦法。考核計分采取100分制,其中鎮綜合行政執法隊負責的農村人居環境日常管理占70%,鎮路長辦負責的公路環境管護、鎮河長辦負責的小微水體管護各占比15%。
(三)考核方式。農村人居環境日常管理月度考核包括村干部片區現場抽查、巡查交辦、重大活動督導、專項整治督導以及迎檢成績運用。
1.村干部片區現場抽查。由綜合行政執法隊每月組織各村(社區)環衛專干對所屬村組進行現場抽簽檢查(原則上6個月內抽檢小組不重復),實行現場計分、現場認定。
2.巡查交辦。各村(社區)限期整治上級單位所交辦的問題,其中包括市農村人居委巡查所交辦問題以及鎮綜合行政執法隊所交辦問題(每月由執法隊線辦成員日常巡查以及鎮對村考核中發現的問題照片)。各村(社區)根據任務輕重緩急,限期整治到位,其中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市人居委所交辦問題照片,每張扣1分,未完成鎮執法隊所交辦問題照片(每月每村不少于50張),每張扣0.2分。
3.重大活動督導。主要督導市、鎮領導交辦工作的落實情況,重大活動中的環境整治情況。未按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或在重大活動中環境整治出現負面問題,每次每項扣5分,計入當月農村人居環境考評成績。
4.專項整治督導。主要是督導村莊清潔專項行動、農村垃圾生活分類、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等工作開展情況。其中:
(1)村莊清潔與掛牌整治專項行動。各村(社區)每月5日前申報當月人居環境掛牌整治組,并于每月15日前完成清潔整治行動;村莊清潔行動每月10日前必須完成。對未開展村莊清潔行動的村(社區)每次扣5分,對未開展掛牌整治行動的每次扣5分,清潔整治不徹底,未及時報送相關資料或報送重復照片的一律視為未開展專項清潔行動。
(2)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各村(社區)要加大垃圾分類宣傳,引導“在家按類分、出門按類設”,提升村級垃圾分類分揀中心運行功能,強化村級垃圾分類分揀中心管理,確保生活垃圾“分得了、運得了、處得了”。
(3)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按照“誰產生、誰負責”和“村民自治”的原則,參考《關于鄉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范圍和標準的通知》(寧發改價〔2022〕2號)標準中鄉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執行,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的農戶覆蓋率不低于常住人口的75%,收費率每降低1%,則補助資金核減2%,由各村(社區)具體負責垃圾處理費的收繳和管理工作,對垃圾處理付費的收取和支出情況建立臺賬,定期公示。繳費數據匯總上報時間為6月10日和9月10日,分兩次上報。9月起鎮執法隊逐村對上報的收費數據進行抽樣調查核實,每個村(社區)的村民小組中隨機抽查5戶綜合測算全村的吻合率,其中對吻合率≥75%的村,即按照該村的自籌經費(含農戶繳納的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費;駐村單位、企業、門店、工地等生活垃圾處理費;紅白喜事垃圾處理費等)給予1:1配套資金,最高不超過22.5元/人/年,其中50%用于各村(社區)日常工作經費,50%用于全鎮日常考核獎補。
(4)農村環衛保潔員專業化社會化服務。鼓勵各村(社區)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采取入股、委托經營等方式與專業公司合作經營。對于已實現環衛專業化服務的村(社區),在12月份鎮對村考核中加2分。
(5)迎檢成績運用。根據寧鄉市月度評比排名,將寧鄉市農村人居環境常態化管理月度評比成績納入大屯營鎮農村人居環境日常管理月度考核成績。在代表大屯營鎮迎接寧鄉市月度考核的村(社區),在評比中排名為1-3名的村(社區)獎勵1分,排名為4-6名的加0.5分,排名為7-10名的加0.2分,排名為20-22名的扣1分,排名為23-25名的扣2分。
五、經費保障
根據《寧鄉市農村人居環境衛生公共服務改革方案》文件精神,以各村(社區)第七次人口普查農村常住人口數為基數,由長沙市、寧鄉市、大屯營鎮以及各村(社區)共同承擔農村環境衛生公共服務日常運行經費。長沙市承擔22.5元/人/年、寧鄉市承擔45元/人/年,其余部分由鎮、村自籌。長沙市補助資金按照第七次人口普查的農村常住人口數撥付至大屯營鎮,依據本文件根據考核成績按季度撥付至各村(社區);寧鄉市補助資金分為兩批,第一批農村環衛運行經費,以2016年合村前小村為基數,按3.85萬元/村撥付,依據本文件根據考核成績按季度撥付至各村(社區);第二批按照寧鄉市另行制定的撥付方案,結合全鎮對村月度和年度考核成績按排名進行獎勵;鎮、村自籌經費以收取垃圾處理費為主籌措經費。
六、結果運用
(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長效管理工作納入鎮年度績效考核。
按年度總評成績分擋計算考核分值。第1、2名不扣分,第3-7名每增加一個名次扣0.1分。
每季度綜合排名最后一名的村(社區),由村(社區)黨總支書記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季度講評會上作表態發言。
(二)日常運行經費獎懲機制。
我鎮按照9.37元/人/季,結合季度排名情況進行撥付,對季度綜合排名第一、二的村(社區)分別上浮10%、5%,倒數一、二名的村(社區)分別下浮10%、5%。
(三)建立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治理獎補機制。
1.每月嚴格對照《大屯營鎮人居環境考核評分細則》(見附件)計分,對當月排名前三名的村(社區),分別給予8000元、6000元、4000元的獎勵。
2.根據市對鎮考核每月成績,對代表鎮迎檢獲得較好成績且未出現重大失誤(重大失誤:在寧鄉市檢中扣分≥1分)的三個村(社區)進行分檔獎勵,第一檔(獲得市級1-3名)給予各村(社區)6000元獎勵,第二檔(獲得市級4-6名)給予4000元獎勵,第三檔(獲得市級7-10名)給予2000元的獎勵,對在市鎮中出現重大失誤的村(社區),取消當月分檔獎勵,加扣1分。
3.每季度對全鎮村(社區)網格干部進行考核,進行評比計分,對于季度綜合排名前十的村(社區)干部,分檔進行獎勵,第一檔(1-5名)給予800元/人獎勵、第二檔(6-10名)給予600元/人獎勵;每季度評選2名優秀環衛專干,給予1000元/人獎勵;對全鎮排名最后三名村(社區)網格干部納入“紅黑榜”名單進行公示。
4.每季度由各村(社區)以及集鎮推薦一名優秀保潔員,由鎮人居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考核把關,給予400元/人獎勵。
5.各村(社區)每季度上報“最清潔戶”、“不清潔戶”各3戶納入“紅黑榜”,與鎮對村(社區)考核結果、美麗庭院、屋場以及不文明行為、“臟亂差”等現象一并公示。對每季度評選出紅榜戶授“人居環境示范戶”牌,并給予價值200元的物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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