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0014349/2021-00112
- 統一登記號:
- 公開責任部門:回龍鋪鎮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21-08-28
- 生 效 日 期:2021-06-16
- 文 號:
關于印發《回龍鋪鎮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各安委會成員單位,各生產經營單位:
為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燃氣爆炸事故及寧鄉市經開區近期相關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教訓,切實加強當前安全防范工作,堅決遏制事故的發生,經鎮人民政府批準,決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在全鎮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現將《回龍鋪鎮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根據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并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打非治違”行動,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寧鄉市回龍鋪鎮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1年6月16日
回龍鋪鎮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行動
工 作 方 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長沙市、寧鄉市相關領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燃氣爆炸事故教訓,嚴防各類事故發生,決定自即日起,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以下簡稱“三年行動”)和“打非治違”行動,在全市開展為期七天攻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守安全生產紅線,強化風險意識、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和底線思維,力戒安全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整治,鐵腕“打非治違”,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堅決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切實擔負起安全生產的政治責任和使命任務,維護好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重點內容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和“安全發展”理念,突出“打非治違”、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工貿行業、燃氣、人員密集場所、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特種設備等重點領域、重點企業、重點環節,推動各村(社區)支村兩委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監管責任及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加強監管執法,落實風險分級管控,持續開展“打非治違”行動,深化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整治行動。
(一)打非治違:在全鎮所有村(社區)、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行動,突出交通運輸、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消防、粉塵防爆、有限空間作業、特種設備等重點行業領域和人員密集場所,嚴厲打擊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經營、使用甲醇、汽油、柴油、樟腦油等危險品的行為,采取更加嚴厲、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擊、整治一批當前表現突出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
(二)煙花爆竹:重點排查企業是否存在“一證多廠”、違法分包轉包、“三超一改”和非法儲存、非法運輸等頑瘴痼疾,排查企業是否在溫度和濕度雙重符合標準的基礎上進行生產(室內溫度必須高于0度以上,室內濕度必須在50%--85%之間),排查企業是否嚴格落實交通運輸“四必查”制度。批發企業:重點排查是否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生產的產品;是否超許可范圍經營;在庫房內是否將執法收繳的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是否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煙花爆竹、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庫房內是否存在超量儲存、超高堆碼、堵塞通道等問題;倉儲區安全設施是否完好管用,員工是否經過安全培訓等。零售網點: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現象;是否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安全距離不足;是否集中連片經營或在超市內銷售;是否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和來源不明的產品;是否在許可證注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是否有超許可證注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三)危險化學品:重點排查、整治、管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經營、使用、廢棄處置、包裝物及容器和涉及危險化學品等各領域、各環節的安全風險隱患,特別是涉及硝化反應等危險化工工藝裝置和生產、儲存硝化物等高危化學品的企業,加強風險辨識,辨識出企業固有風險點分布情況并建立風險辨識卡,重點排查危險化學倉庫建筑物、固體危險廢物收集場所、儲存罐區的安全距離。進一步排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是否健全落實;生產裝置作業過程安全風險是否安全可控;危化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化品儲存設施,與學校、醫院、居民區等重點目標的距離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自動控制系統是否依規按章設計、運行、維護;作業現場管理、安全警示標識標牌是否科學有效;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檢維修作業、承包商管理等重點作業環節是否嚴格審批并管控到位;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等。嚴格化工工藝過程操作,嚴禁違章操作、隨意調整工藝參數、嚴防超指標運行,及時有效處置異常情況。嚴格化工企業下水管網和電纜溝安全管理,對本企業現有下水管網和電纜溝等進行認真排查和評估,嚴禁物料泄漏后或事故救援過程中帶有化工物料的污水排出廠外,進入市政管網。加強管控危險化學品單位周邊的車輛停放,嚴格落實危險貨物運輸“四必查”要求,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經營企業建立裝貨前運輸車輛、人員、罐體及單據等查驗制度,嚴把裝卸關。
(四)工貿行業:強化木材加工、糧食加工、鎂鋁機制品等粉塵渉爆企業的隱患治理;持續開展廠中廠(園中園)、有限空間作業等專項治理;對工貿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開展情況“回頭看”等。重點排查、管控倉儲和重大危險源(點),排查治理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灼燙、觸電和防火、防爆等風險隱患。
(五)燃氣液化氣:重點檢查燃氣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立、企業主體責任和企業主要負責人隱患排查整改責任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應急預案建設等;加強施工現場燃氣管道保護,加大施工損壞燃氣管道行為查處力度;加強餐飲行業、農貿市場等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餐飲行業、農貿市場等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農村集體聚餐廚師的用氣安全管理教育。嚴厲打擊液化氣無證經營、流動經營和向無證單位轉供液化氣的非法行為,嚴格規范燃氣儲備、鋼瓶市場秩序等。
(六)人員密集場所:重點排查、整治加強 “三合一”等人員密集場所等火災風險高危單位的消防安全治理。重點整治生產經營單位及重點崗位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日常管理機制不健全;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不暢通,違規搭建、電氣線路老化,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防水泵、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火卷簾、機械防排煙等消防設施損壞停用;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單位檢查整改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開展宣傳培訓不到位等問題。深入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重點檢查在建工地、出租房消防設施和器材是否配備到位;重點檢查公共娛樂場所、賓館飯店、商場、養老機構、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治理情況等。
(七)交通運輸:以“兩客一危”、接送學生車輛、貨車、農村面包車、低速貨車、三輪車、拖拉機、農用車輛、老人代步車為重點,全面排查車輛安全性能和駕駛人員隱患;以事故多發的國省道干線公路、農村道路以及通行班線客車、校車的道路為重點,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隱患;以客貨運企業、危化品運輸企業為重點,全面檢查交通安全主體責任是否落實到位;全面排查貨車、專用車生產企業、車輛維修企業和車輛非法改裝站點,從嚴整治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嚴厲打擊非法拆解企業,禁止利用報廢機動車總成部件拼裝機動車;加強對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超長平板半掛車和超長集裝箱半掛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厲打擊“三超一疲勞”、酒駕醉駕行為以及無資質營運等違規違法行為。
(八)建筑施工:重點排查在建住房廠房、公路、橋梁、水利等建設項目。嚴厲打擊工程違法分包、施工轉包和資質掛靠等行為;加強建筑施工危大工程管控;加強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強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加強深基坑、高邊坡的安全管理;加強腳手架、卸料平臺、吊籃及模板支架的安全管理;加強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加強高處作業的安全管理。
(九)特種設備:重點整治非法制造鍋爐、壓力容器、簡易電梯、施工升降機、非法安裝鍋爐、使用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氣瓶充裝單位充裝過期氣瓶、報廢氣瓶以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未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等行為。加強涉危化品企業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加強氣瓶充裝單位的現場檢查;加強露天使用的起重機械等設備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督促使用單位完善防雷設施等。
(十)其他行業領域:農機、校車、寺廟、敬老院、學生、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針對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點位,認真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違”工作。
(十一)非生產安全:重點排查非生產性道路交通安全問題、一氧化碳中毒、燃氣泄漏中毒、火災、觸電、溺水、自然災害等非生產安全隱患,強化非生產安全管理;高度關注機動車駕駛人、摩托車駕駛人、老年人、流浪人員等弱勢群體;對交通、電力、水利、地質災害防治等公共領域開展巡查整治,加強森林防火、極端天氣防范應對工作。
三、時間安排
“大排查大整治”行動按照“排查、交辦、復查、督查問責”四步工作法進行,將企業自查自改、監管執法、問責、長效機制建設四項重點工作貫穿始終,分3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6月17日)
各村(社區)各安委成員單位要依法依規明確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各級重點監管對象,明確重大風險和重大隱患判定標準,制定實施方案,結合實際確定監督檢查重點企業名單;積極利用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營造濃厚氛圍;對之前已發現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隱患進行梳理,列出清單并分級掛牌督辦。
(二)集中排查整治階段(6月18日至6月24日)
各村(社區)各安委成員單位結合三年行動“一制度三清單”,細化檢查事項、具體內容和檢查標準,深入企業推動開展對表檢查。要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狠抓各類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要加大對非法違規行為的曝光力度,公布一批實施聯合懲戒和“黑名單”管理企業,公告一批依法關閉取締的違法違規企業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所有隱患排查整治要形成工作閉環。
(三)督導總結提高階段(6月25日)
各村(社區)各安委成員單位要結合領導干部帶隊督導檢查工作,采取突擊檢查、隨機抽查等多種方式,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的督導檢查,并認真總結分析“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并落實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1、強化責任落實。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三個必須”的要求,嚴格落實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村(社區)屬地責任。要結合實際,制定落實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要建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責任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將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2、強化問題整改。對整改難度不大的問題隱患要立即或限期進行整改,一時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對重大問題隱患要建立“一單四制”工作臺賬,提請上級部門掛牌督辦,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業一律采取關停措施。
3、強化監管執法。各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依法從嚴對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進行堅決打擊。鎮安委辦要對專項整治工作不認真、走過場的單位通報批評。對玩忽職守,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提請鎮紀委、監委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4、及時報送工作情況。各村(社區)各安委會成員單位要于2021年6月27日將專項整治情況報鎮安委辦,報送內容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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