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長沙市流感大流行應急預案》
一、出臺背景
流感大流行應急預案是加強流感大流行的應對準備,指導和規范流感大流行的應急處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流感大流行對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經濟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必要舉措。2014年,我市出臺了《長沙市流感大流行應急預案》,為流感大流行應急處置提供了制度保障。鑒于《湖南省流感大流行應急預案》文件對事件分級、成員單位及職責進行了調整。我市部分市直部門因機構改革職能職責發生變化。確有必要對該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切實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長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沙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長政發〔2020〕11 號)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重點內容
主要包括8個方面內容:
1.總則。對《預案(送審稿)》編制目的、依據、適用范圍進行了說明,并明確了流感大流行的應急處置原則。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流感大流行應急指揮機構,由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協管副秘書長、市衛生健康委主任任副指揮長,指揮部辦公室設市衛生健康委。明確了市指揮部、市指揮部辦公室、市指揮部各成員、現場應急指揮部及工作組等工作職責。
3.監測、預警與報告。建立醫療衛生機構為主體,各相關部門協作的監測預警體系,并對信息報告的責任報告單位、責任報告人、報告時限、程序以及報告內容提出了具體要求。
4.應急響應。將流感大流行應急響應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I級)四級,并對事件的分級標準、響應啟動、應急措施和信息發布等進行了明確。
5.善后處置。應急工作結束后,各級流感應急指揮部、相關部門(單位)根據職責分工;處置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6.保障措施。切實加強人員、物資、經費及通信交通等保障,為流感大流行應急處置奠定基礎。
7.監督管理。強化宣傳教育和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并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失職瀆職和玩忽職守的進行職責追究。
8.附則。明確了流感大流行的定義、預案管理要求和實施日期。
四、主要修訂內容
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分工進行了部分調整。根據《湖南省流感大流行應急預案》要求和實際工作需要,成員單位新增了市應急局(協調調度各類應急救援力量與救災物資)、市數據資源局(負責歸集、分析與流感大流行相關的大數據)、長沙黃花機場海關和星沙海關(負責口岸環節相關工作)。根據機構改革部門職能職責調整,對市民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委外事辦、市委臺辦、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責任分工進行了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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