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鳧鋪鎮人民政府:轉發<<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補繳工作的通知>>
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補繳工作的通知
湘醫保發〔2024〕3號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各市州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湖南湘江新區稅務局:
根據《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湘政辦發〔2022〕67號)、《關于做好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湘醫保發〔2023〕41號)要求和市州申請,為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全覆蓋工作,有效防范未參保繳費群眾因病返貧致貧風險,經研究,決定開設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繳窗口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繳窗口期時間
補繳窗口期時間為2024年1月6日至2月29日。
二、繳費標準
個人繳費標準380元/人,財政補助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待遇享受期
(一)自繳費到賬之日起30日后至2024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前發生的醫療費用原則上不予報銷。
(二)湘醫保發〔2023〕41號文件規定的特殊人群和特殊情形,參保繳費標準和待遇享受期仍按照原文件執行。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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