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0014349/2023-00094
- 統一登記號:
- 公開責任部門:
- 公布日期:2023-11-07
- 生 效 日 期:2023-11-07
- 文 號:
寧鄉市夏鐸鋪鎮人民政府 關于開展2023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信息動態管理暨防止返貧監測幫扶 第二輪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區:
為持續跟蹤監測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關情況,根據《寧鄉市鄉村振興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信息動態管理暨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第二輪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寧振局發〔2023〕15號)的文件要求,繼續開展2023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信息動態管理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第二輪集中排查工作,現將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內容
1.對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全國信息系統”)數據信息進行更新完善和動態管理。主要包括3項內容:一是脫貧戶、監測對象基礎信息、“兩不愁三保障”、人均純收入等指標變化情況;二是脫貧戶、監測對象家庭成員自然變化情況;三是脫貧村和駐村工作隊等指標變化情況。
2.堅持問題導向,有針對性地開展第二輪集中排查工作。主要包括3項內容:一是巡視、督察、暗訪、考核及日常排查發現的問題是否舉一反三整改落實到位;二是整戶長期外出、新增殘疾人、多子女就學、受災、就業不穩、產業失敗,以及新申請農村低保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等是否開展排查識別,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是否落實開發式幫扶措施,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是否落實兜底保障政策,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是否穩定;三是遭受自然災害的地方,是否存在產業項目失敗、住房和飲水安全保障不到位等風險隱患。
3.統計2022年度脫貧戶和監測戶教育補貼及雨露計劃補貼有關數據。以2022年度入戶采集計入收入的數據為準,對2022年度脫貧戶和監測戶教育補貼及雨露計劃補貼計入收入的情況據實統計。
二、??時間安排
年度動態管理與第二輪集中排查兩項工作結合開展于2023年10月下旬開始,2024年1月上旬結束。
1.工作部署。鎮印發工作方案,部署年度動態管理與第二輪集中排查工作,明確工作時間和鎮村工作負責人,11月2日前完成。
2.集中培訓。鎮組織開展業務培訓,講解相關工作內容和政策要求,確保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培訓全覆蓋,10月3日前完成。
3.入戶走訪。鎮村結合實際,統籌安排好工作力量,組織鎮村干部、駐村工作隊入戶采集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相關信息,并針對性開展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第二輪集中排查,11月20日前完成。
4.數據錄入。及時準確采集相關信息,在全國信息系統數據錄入功能開放時段內及時更新錄入相關信息。全國信息系統將于12月24日24時關閉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數據錄入功能,封存2023年度數據庫。
5.總結報告。完成數據采集錄入后,各村社區要組織開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年度數據分析相關工作,形成信息采集和第二輪集中排查工作總結,經總支書記審定后,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將蓋章掃描件和電子版報鎮鄉村振興辦。
三、??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此次年度動態管理和第二輪集中排查工作涉及內容多,時間緊、任務重。各村社區要高度重視,壓緊壓實工作責任,確保按實保質完成信息采集和集中排查。
2.規范工作流程。①脫貧戶和監測戶信息采集工作由村專干、駐村工作隊具體負責,村小組長協助配合入戶了解情況。所有脫貧戶和監測戶都要填寫《2023年度脫貧戶和監測戶收入采集表》(附件1)和《2023年度脫貧戶和監測戶信息采集表》(附件2),表格內容要經脫貧戶(監測戶)認可并由脫貧戶(監測戶)和信息采集員雙方簽字確認。對未整戶外出的農戶,必須入戶;對農戶整戶外出等特殊情況,可采用電話訪談等方式。采集收入時要做到“誰經營問誰、誰務工問誰、誰經手問誰”,按要求逐項采集收入項目。②第二輪集中排查工作由鄉鎮(街道)按照監測對象的識別標準和要求對所有農戶開展排查(附件8、9、10),由網格干部和聯片村干部負責,重點關注“整戶長期外出、新增殘疾人、多子女就學、受災、就業不穩、產業失敗,以及新申請農村低保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等八類人群,重點排查農戶“兩不愁三保障”、飲水安全情況和抗風險能力,是否存在致貧或者返貧風險。對于存在致貧風險或者返貧風險的戶子,依程序在15天內納入監測。③在入戶信息采集脫貧戶和風險消除的監測戶同時,要根據其戶內相關情況,排查其是否存在返貧或者致貧風險。
3.強化數據質量。各村(社區)要根據本區域的實際情況做好數據分析和實地核實,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提高采集數據質量,確保信息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四、注意事項
1.鞏固脫貧攻堅成果信息,如收入、務工時長、家庭成員自然變化等,計算周期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狀態類指標(如健康狀況、在校生狀況)取值的時間節點為2023年9月30日24時。
2.為減輕工作負擔,通過全國信息系統下載2023年度鞏固脫貧攻堅成果信息采集對照表開展入戶采集,同時可使用防返貧監測手機APP的相關功能開展核驗信息等工作。
3.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2023年度脫貧人口信息動態管理監測指標解釋和計算口徑,明確學生學費和基本食宿等生活費的教育專項補貼,以及雨露計劃補貼等不計入收入。為精準掌握全市2022年度脫貧戶和監測戶教育補貼(含雨露計劃)計入收入情況(附件11),各村社區要認真組織核實,確保數據真實可靠后,經總支書記審核簽字后,于2023年11月4日前,將紙質版和電子檔報鎮鄉村振興辦。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