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0014349/2021-00021
- 統一登記號:
- 公開責任部門:寧鄉市喻家坳鄉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21-03-15
- 生 效 日 期:
- 文 號:喻發〔2021〕12? 號
關于印發《喻家坳鄉2021年度村班子及村干部績效考核實施細則》的通知
喻發〔2021〕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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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寧鄉市喻家坳鄉委員會
關于印發《喻家坳鄉2021年度村班子及村干部績效考核實施細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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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喻家坳鄉2021年度村班子及村干部績效考核實施細則》經鄉黨委、鄉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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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寧鄉市喻家坳鄉委員會
寧鄉市喻家坳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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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家坳鄉2021年度村班子及村干部
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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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強化村班子和村干部工作責任,全面實現鄉黨委政府提出的“金色、秀美、幸福新喻家”的工作目標,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成立鄉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任顧問,鄉長任組長,其他黨政領導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考核辦公室,由黨建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其余各線辦主任和財政所長任辦公室成員。鄉績效考核辦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分解目標任務、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具體組織實施考核,提出考核等次評定和獎懲建議。
第三條????本細則適用于村班子及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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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村班子績效考核
第四條????村班子績效考核按8個村進行。
第五條??村班子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由工作目標、民主測評兩部分構成,分別占80%、20%。
第六條??工作目標考核基礎分為100分。工作目標考核體系由全鄉各線辦根據工作任務和市對鄉考核要求,按所設定的考核分值單獨制定相關考核細則,考核結果均以具體分值表示(鄉對村工作目標考核分值分配表見附件1)。
第七條??民主測評基礎分為100分,由“黨政領導測評”、“村干部測評”、“干部測評”和“群眾測評”四部分構成,年底由鄉黨委統一組織測評。
第八條??村班子民主測評中的測評表,分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檔次,分別對應系數1.0、0.8、0.6、0.4。同一張測評表應體現梯次測評,且評為“好”的比例控制在被測評單位的2個以內,否則按廢票進行統計。
第九條??加分運用。市級以上獲獎、經驗推廣工作采取加分制,計入村班子績效考核總分(加分認定細則見附件2)。
第十條??村在年度工作中出現下列問題的,村班子績效考核原則上不得評定為一等:
(一)村級工作或村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或巡察工作中出現違紀違法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立案查處的;
(二)村域范圍內國土工作年度新增2宗以上(含2宗)違法建設的;
(三)村級工作出現失誤,造成鄉黨委、政府領導被上級約談或問責的;
(四)市民熱線12345所交辦的問題,因不主動履職而造成滿意度達不到要求的;
(五)村級集體經濟沒有達到10萬元的;
(六)出現其他重大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
第十一條??村在年度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績效考核直接確定為三等:
(一)村“兩委”班子主要領導關系不協調,不團結的;
????(二)黨建工作在迎接省、市督查中出現重大問題、有違規發展黨員或連續三年以上未發展黨員的;
(三)重復赴長沙市越級上訪,到省、赴京上訪或赴京非正常上訪一次的;
(四)不能按時完成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工作任務和年度目標的;
(五)村內有11類涉黑涉惡犯罪情形或因涉黑涉惡問題被舉報查實的;
(六)村級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重大森林火災等造成不良影響的;
(七)村內重大事項沒有運用“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引發上訪的;
(八)具有其它嚴重問題的。
第十二條??鄉績效辦以年度為單位,綜合計算出村班子績效得分,按績效得分高低評定一、二、三等。原則上總分前2名為一等,其余定為二等或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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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村干部績效考核
第十三條??村干部績效考核由年度考核、政治紀律考核兩部分組成,年度考核按半年度進行。
第十四條????村干部半年度考核基礎分為100分,由履職情況和民主測評兩部分構成,分別占50%、50%。
第十五條??村干部履職情況基礎分為100分。考核得分由所聯村領導、聯村辦公室主任和聯村干部根據平時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第十六條??村干部民主測評基礎分為100分。由“黨政領導測評”、“村干部測評”、“干部測評”和“群眾測評”四部分構成。
第十七條????村干部的民主測評分村進行,評價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對應的換算系數分別為1.0、0.8、0.6、0.4。組織測評時,同一張測評表應體現梯次測評,且每村評為“優秀”的比例控制在被測評對象的40%以內,否則按廢票進行統計。
第十八條????村干部年度考核根據半年度考核得分,按上半年、下半年分別占50%的比例綜合計算年度考核得分,根據得分高低評定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原則上每村評定為優秀的不超過40%。
第十九條??村干部政治紀律考核實行扣分制,在鄉黨委、紀委的上下班等工作紀律督查及其他工作督查中,被通報批評的每次扣1分;外出寧鄉市時未履行請假手續并未向鄉黨委報告的每次扣2分;黨委、政府工作安排當中,無正當理由不執行或置之不理的,由黨委、政府研究同意每次扣5分。
第二十條????下列對象年度考核進入“基本稱職”、“不稱職”甄別考察:
民主測評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票達到三分之一以上的;所負責工作出現較大問題的;受到行政問責的;鄉黨政班子認為有必要列為甄別對象的。甄別情況由鄉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審定。
第二十一條??村干部出現以下問題之一的,原則上年度考核直接評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
(一)政治站位不高,對抗上級的政策和決議,拒不接受鄉黨委政府的工作安排;
(二)在黨風廉政建設或巡察工作中因違規、違紀被鄉級(含鄉級)以上紀檢、監察部門立案查處的;
(三)拉幫結派、制造矛盾,與班子成員鬧矛盾,致使班子內部不團結造成工作癱瘓的;
(四)私分、貪污、挪用錢物;或拒不執行村級財務管理規定,造成村內群眾反響強烈的;
(五)因工作失職或瀆職,造成重大事故或惡性事件發生,造成不良影響的;
(六)組織、參與或煽動群眾集體上訪或非正常上訪的;
(七)在公共場所打架斗毆,謾罵領導,酗酒鬧事,無理取鬧,情節惡劣的;
(八)因涉黃、涉賭、涉毒、涉黑涉惡、充當保護傘等違紀違法行為被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
(九)政治紀律考核累計扣分達5分以上的;
(十)具有其它嚴重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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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考核結果運用
第二十二條??村班子和村干部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與評先評優掛鉤
1. 村班子被評為一等的授予“喻家坳鄉村級班子績效考核先進單位”;鄉黨委根據績效考核和班子考核情況,確定是否綜合評定為“喻家坳鄉村級五好領導班子”。
2. 評定為一等村班子的,其村干部評優人數增加1個。評定為三等村班子的,村正職取消年度評優資格。
(二)與獎金掛鉤
評為一等村班子的,發放村班子績效考核獎金20000元;二等村班子的,發放村班子績效考核獎金10000元。
村班子績效考核獎發放:村主職按績效獎金的40%發放,其他村班子成員按績效獎金的60%發放。
(三)與村干部的獎懲和選拔任用掛鉤
1. 村干部在績效考核中被評定為“優秀”的,由鄉黨委、鄉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對歷年考核一貫優秀、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村干部在換屆選舉中予以優先推薦使用。
2. 村干部在績效考核中評為“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的,按有關程序進行追責問責和組織處置;情節嚴重者,取消村干部任職資格。
3. 績效考核重點考核政治紀律規矩和紀律意識,對于在政治紀律考核方面屢教不改的,視情況由鄉黨委集體研究,給予3個月的待崗處理,待崗期間不發放所有工資待遇,情節嚴重的,給予停職處分,并按相關程序給給予相應組織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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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細則中各項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辦法,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第二十四條??本細則由鄉績效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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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鄉對村工作目標考核分值分配表
2. 加分認定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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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鄉對村工作目標考核分值分配表
|
考核內容 |
考核分值 |
考核責任 辦公室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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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暢通 |
5 |
黨政綜合辦 |
|
|
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工作 |
3 |
文明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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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風廉政建設 |
5 |
紀檢監察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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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黨建 |
8 |
黨建工作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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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統戰 |
2 |
政協聯絡處 |
|
|
四聯五到位 |
8 |
網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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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財務管理 |
6 |
財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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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振興 |
10 |
鄉村振興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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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建設 |
3 |
經濟發展辦(項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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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 |
8 |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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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事務 |
8 |
社會事務辦 |
|
|
社會治安和信訪 |
10 |
社會治安辦(司法所) |
|
|
應急管理 |
8 |
安監辦 |
|
|
自然資源 |
5 |
自然資源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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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 |
5 |
生態環境辦 |
|
|
行政執法 |
4 |
綜合行政執法隊 |
|
|
政務服務 |
2 |
政務服務中心 |
|
|
合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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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加分認定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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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分標準
對被考核村在考核年度中所獲得獎勵及經驗推廣采取加分制,在年度績效考核總分中實行加分,累計最高加分不超過2分。同一工作獲得不同獎勵和經驗推廣不重復加分,就高不就低。
(一)獎勵加分標準
村級工作對獲國家級、省級、長沙市級和寧鄉市級獎項的,經鄉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認定后,分別給予1分、0.8分、0.5分、0.2分的加分獎勵。
個人、單項作品所獲榮譽原則上不予認定,有突出貢獻并在全市范圍內對宣傳推介喻家坳鄉工作產生積極影響的,由鄉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審核,降一個等次綜合認定,長沙市級的加0.5分。
(二)經驗推廣加分標準
1. 村為主體在黨報黨刊及新聞媒體正面報道
(1)《人民日報》《光明日報》頭版頭條專題報道的加1分,非頭版頭條的專題報道加0.5分;在其他中央黨報黨刊及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國家級專業刊物上專題報道的加0.5分;
(2)央視一套《新聞聯播》、《焦點訪談》專題報道的加1分,央視其他頻道專題推介喻家坳鄉的報道加0.5分;
(3)《湖南日報》頭版頭條專題報道的加0.4分,頭版非頭條的專題報道加0.2分,其他版面的宣傳報道加0.1分;
(4)湖南衛視《湖南新聞聯播》專題報道的加0.4分;《長沙新聞》專題報道的加0.2分;
(5)《長沙晚報》頭版頭條專題報道的加0.3分,頭版非頭條的專題報道加0.2分,其他版面的宣傳報道加0.1分。
2. 會議推廣
村級工作經驗在國家級、省級、長沙市級、寧鄉市級組織的現場經驗交流會上,由鄉領導或村主要負責人做發言推廣的,分別加1分、0.8分、0.5分、0.2分。
二、認定時間
??????獲獎以文件、獎牌、通報等證明材料的落款時間為準,經驗推廣以文件或會議召開時間為準,對時間在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內的獲獎和經驗推廣予以認定。2020年度已通過驗收,但獎牌文件尚未下發的榮譽,順延至2021年認定,同一榮譽不重復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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