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市交通運輸局 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和作風建設要求,強化工作紀律,改進工作作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扎實推進“廉潔交運”建設,確保交通系統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圓滿完成,經局黨組研究,決定2021年在全局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的工作要求和決策部署,圍繞改變工作作風、提升工作效能、優化發展環境、提高群眾滿意度,扎實推進交通系統干部職工作風建設,著力解決責任意識淡薄、擔當精神不強、服務效率不高、工作紀律不嚴、工作執行不力等問題,大力弘揚勇于負責、敢于擔當、開拓進取、爭創一流、嚴守紀律的優良作風,樹立交通干部新形象,為完成年度各項工作任務提供強有力的紀律保障。
二、主要任務
通過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著力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方面的問題,重點解決工作統籌不周、協調不暢、推進不力、作風不實、紀律松弛、不敢擔當、不講規矩、不在狀態等問題。
(一)整治“不作為” 問題
1.不敢為的問題:面對問題和困難不敢較真碰硬,不敢攻堅克難;怕干得多錯的多,借口規定約束多懶政怠政;遇到困難和問題進行推諉,責任承擔上推下卸等。
2.不愿為的問題:工作不積極主動,存在“等、靠、要”思想;工作避重就輕,不肯真抓實干;不思進取,被動作為,不服從工作安排,牢騷滿腹,討價還價等。
3.不善為的問題:工作缺乏思路和舉措,習慣于上行下效;工作分不清輕重緩急,效率低下;工作作風不嚴不實,工作不接地氣,不深入基層了解情況、開展工作等。
4.不會為的問題:工作缺乏協調溝通,不能形成工作合力;業務水平、工作能力不強,法律法規政策把握不準,抓不住工作重點,在落實和完成任務上有偏差等。
(二)整治“慢作為”問題
1.敷衍塞責的問題:工作中“踢皮球”,服務群眾“門好進、臉好看、事難辦”,推諉扯皮,各行其是,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態度冷漠、置若罔聞、互相推諉等。
2.消極應付的問題:貫徹執行上級指示決策部署反應慢、行動緩,等待觀望。自身職責范圍內能夠解決的問題久拖不辦,亟待解決的問題議而不定、久拖不決等。
(三)整治“亂作為”問題
1.人為設障的問題:擅自改變辦事程序,提高辦事門檻,
改變辦事標準,故意刁難、變相設卡;搞暗箱操作,亂決策、
亂執行、亂收費、亂罰款,不給好處不辦事等。
2.失職瀆職的問題:工作玩忽職守,不依法依規依程序辦事,選擇性執法;對待群眾態度生硬、作風粗暴,充當不正之風、腐敗問題和黑惡勢力的“保護傘”等。
3.以權謀私的問題:私設小金庫、搞賬外賬,巧立名目、私分濫發;在執法過程中通風報信、收受賄賂;利用職務便利打招呼、“提籃子”,優親厚友,為親友或特定關系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等。
(四)整治不守紀律、不講規矩、不在狀態問題
1.干部職工到崗不進入工作狀態、不安心工作的問題。
2.把單位當作自由市場,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問題。
3.不遵守和落實值班規定,值班制度形同虛設的問題。
4.涉黃、涉賭、涉毒以及酒后駕車等違法、違紀問題。
5.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各級關于作風建設規定的問題。
三、工作措施
(一)開展集中學習教育
學習內容主要包括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習近平關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寧鄉市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若干規定》及局制定下發的相關制度等。
(二)開展黨風廉政教育
深入開展黨章黨規黨紀專題教育,把黨章黨規黨紀作為
理論學習必修課。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讓廣大黨員和干部職工學有榜樣、行有示范。開展警示教育,組織干部職工觀看廉政教育警示片,舉一反三、以案明紀,形成多層次、全方位、立體化宣傳教育格局。
(三)開展主題黨日活動
全系統各黨組織要依托主題黨日活動的開展,組織干部職工對照“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等方面的突出表現,進行反思自查,通過開展討論和交流,增強全系統干部職工政治上的堅定性、思想上的純潔性、紀律上的嚴肅性和作風上的自覺性。
(四)開展“四風”問題整治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各級關于作風建設的相關規定,緊盯懶、散、松、拖和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在常和長、嚴和實、深和細上下功夫,從工作作風、服務態度、工作紀律等環節入手,不斷強化對工作作風、工作紀律的明察暗訪。保持查糾高壓態勢,以釘釘子的精神,鍥而不舍,持之以恒,嚴防和杜絕“四風”問題反彈。
(五)突出抓好問題整改
各單位要把問題整改作為活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對照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措施,逐一對賬銷號。各黨支部要開好組織生活會,扎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機關紀委、黨建辦、績效辦要加強不定期檢查督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通報。
四、方法步驟
本次活動從2021年1月底開始,到2021年12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1年1月27日至2月27日)
各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單位“作風建設年”活動方案,2月27日前組織召開動員大會,深入進行思想發動,做出工作部署,并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
(二)查找問題階段(2021年2月28日至3月28日)
主要任務是圍繞思想、作風、工作、制度等方面,通過多種方式,深入查找突出問題,把問題找準、找全,形成問題清單。
(三)整改落實階段(2021年3月29日至9月30日)
總體要求是思想整改、作風整改、工作整改、制度整改,主要任務是對照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措施,逐一對賬銷號。
1.組織開好專題組織生活會。各黨支部要組織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扎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全面查找有無履職不到位、作風漂浮、不負責任、對困難和問題視而不見、繞道走或相互推諉的現象,剖析黨員干部思想深處有無畏難情緒、僥幸心理甚至冷漠麻木的問題,分析原因,深挖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2.強化執紀問責。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問題。查處對中央省市、寧鄉市委和局黨組重大決策部署不落實、懶政怠政和失職瀆職等問題;查處紀律松弛、自由散漫、管理混亂等問題。對在活動中有問題不整改、大問題小整改、邊整改邊再犯的,要嚴肅批評教育,必要時采取組織措施和紀律措施;對群眾意見大、整改不到位的干部,要嚴肅問責。
3.健全制度體系。要立足實際,圍繞責任落實、工作推進、日常管理等方面制度缺失、滯后問題,堅持標本兼治,修訂完善一批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體系,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促進各項工作規范、高效開展。要及時梳理總結活動中的好做法、新經驗,按照務實管用的原則,將其提煉固化為制度,形成持續推進紀律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
(四)總結鞏固階段(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主要任務是總結經驗、鞏固提高。局“作風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做好驗收工作,主要看學習是否認真扎實,整改措施是否有力,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是否解決。要用好獎懲機制,抓好正反典型,對作風優良、敢于擔當、奮發有為,工作業績突出的,樹為標桿,大力宣傳表揚;對搞形式、走過場的,責令延期整頓,同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年度不得評先評優,活動結束后,各支部要向局黨組寫出書面總結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局成立由局長楊瑞祥任組長,局黨組成員任副組長,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作風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機關紀委,負責“作風建設年”活動統籌協調、督導檢查、考核總結等具體工作。局黨建辦、績效辦要認真配合局機關紀委組織開展好“作風建設年”活動。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負責人要以身作則,做出表率,帶頭查擺和整改問題。局屬各單位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制定方案,加強組織領導,努力把“作風建設年”活動抓實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實工作責任
局屬各單位和各黨組織要認真組織開展和統籌協調推進“作風建設年”活動。要把理論學習與部署工作結合起來,把作風建設教育與推進工作落實結合起來,把查擺問題與破解發展難題結合起來。既要組織開展好“作風建設年”活動,又要有序推進當前各項工作。要堅持以轉變作風的實際行動推動各項工作的開展、以突出的工作成果檢驗作風建設的成效,引導廣大干部職工振奮精神、真抓實干。局黨組將“作風建設年”活動納入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黨建工作和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對局屬各單位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履行管黨治黨責任情況的重要依據。
(三)開展督導問責
局“作風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聯合績效辦、黨建辦加強對活動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對消極應付、敷衍塞責,搞形式走過場的;對工作推進不力、效果不好、執行工作紀律不嚴、存在問題該整改而沒有整改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通報批評并督促抓好落實;對出現問題被上級通報、領導點名批評、媒體曝光或發生違法違紀問題的,將嚴格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肅查處予以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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