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長沙市規范水行政處罰裁量權若干規定》修訂說明
關于《長沙市規范水行政處罰裁量權若干規定》修訂說明
?
一、修訂背景
根據市司法局《關于貫徹免罰輕罰規定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要求進一步修訂完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并納入案卷評查和執法質量評價工作重要指標之一。我市現行的水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于2021年1月修訂完善實施,2021年至今國家、省、市相繼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地下水管理條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一系列涉水法律法規,這些新出臺的涉水法律法規沒有對應的裁量基準,且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也進行了修訂,原《長沙市水利局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若干規定》難以滿足現在實際行政處罰工作需要,為結合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新出臺的涉水法律法規規定,規范市水行政處罰執法裁量權行使,我們對現行的市水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進行修訂,形成了《長沙市規范水行政處罰裁量權若干規定》及附件《長沙市水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以下簡稱《裁量權基準》)。
二、修訂起草過程
2022年10月,選定第三方團隊開展《裁量權基準》修訂專項工作,擬定《裁量權基準》主要修訂方向,在執法支隊組織召開《裁量權基準》修訂工作討論會,認真聽取執法隊員意見建議,收集整理執法工作經驗,匯總《裁量權基準》修訂所需的各類文件資料,吸納外省、市先進經驗,起草了《裁量權基準》(征求意見稿)。
2022年11月-2023年3月,下發《裁量權基準》(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通知,向市水文局、各區縣(市)水利(農業農村)局,機關相關處室、執法支隊、防御中心進行了意見建議征集。經四次征求意見,對收到的11個單位45條建議仔細梳理、充分吸納,對《裁量權基準》(征求意見稿)進一步修改完善,召開修訂討論會,形成送審稿。
三、修訂內容及依據
(一)主要修訂內容
修訂后的《裁量權基準》共分河道管理、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水資源管理、抗旱管理、水土保持管理、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水文管理、移民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共九章121條,較原裁量權基準主要做了以下修改:
1、根據新出臺的涉水法律法規調整基準條款。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規定增加《裁量權基準》第9條;根據《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規定增加第12條至第15條,調整第10條、第11條裁量基準;根據《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規定增加第19條至第25條規定;根據《地下水管理條例》規定增加第41條至第43條等。
2、全面梳理明確免罰輕罰事項。根據省、市文件要求,依據2021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全面梳理《裁量權基準》免罰輕罰事項,結合各相關單位意見,明確輕微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量化標準,并在《長沙市規范水行政處罰裁量權若干規定》明確免罰輕罰適用情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首違不罰”等制度。
3、更新法律依據。根據最新修訂的各處罰事項法律依據,修訂調整《裁量權基準》,如涉及《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湖南省大中型水庫移民條例》《湖南省洞庭湖區水利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等裁量基準事項依據更新,調整處罰額度等。
4、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為規范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執法,進一步加強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參考《湖南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2022年版)》,增加安全生產管理章節,明確我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執法裁量基準。
5、調整違法行為認定標準。根據各單位反饋意見,結合執法實際,調整各處罰事項違法行為情形和處罰基準。
(二)修訂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
《地下水管理條例》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
《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
《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
《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
《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
《湖南省湘江保護條例》
《湖南省大中型水庫移民條例》
《湖南省洞庭湖區水利管理條例》
《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
《湖南省規范行政裁量權辦法》
(三)參考資料
《長江委關于印發<長江省際邊界重點河段采砂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的通知》
《福建省水利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水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
《貴州省水行政處罰裁量權標準》《貴州省水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
《江蘇省水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及裁量權基準》
《浙江省水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韶關市水務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制度》
《青島市水務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中山市水務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量化標準(試行)》
長沙市水利局
2023年4月4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