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六、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變更登記
八十六、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變更登記


申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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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事項 |
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變更登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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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寧鄉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民之家二樓E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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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主體 |
不動產登記簿所記載的權利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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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不動產登記規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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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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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寧鄉市不動產登記申請表(不動產機構提供或不動產登記官網下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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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請人身份證明(核原件、不收原件、復印件),[共享件或提交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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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動產權證書(電子證照共享件或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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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權利人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化的,提交能夠證實其身份變更的材料以及變更后的林地經營權合同(2)不動產坐落、名稱發生變化的,提交能夠證實林地坐落、名稱變更的材料以及變更后的林地經營權合同(3)不動產面積、界址范圍發生變化的,提交證實發生變化的材料,變更后的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地籍調查成果以及變更后的林地經營權合同(4)林地用途部分發生變化的,提交導致林地用途發生變化的材料以及變更后的林地經營權合同(5)林地經營權期限變化的,提交經營權期限發生變化的協議以及變更后的林地經營權合同(6)森林類別發生變化的,提交林業主管部門審批同意變化的文件以及變更后的林地經營權合同;主要樹種等發生變化的,提交證實發生變化的材料以及變更后的林地經營權合同(7)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動產的,提交變更后的地籍調查表、宗地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等地籍調查成果,以及變更后的林地經營權合同;[共享件或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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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依據及標準:免收不動產登記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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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期限:3個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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