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七、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轉移登記
八十七、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轉移登記


申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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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事項 |
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轉移登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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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寧鄉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民之家二樓E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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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主體 |
當事人共同申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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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不動產登記規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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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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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寧鄉市不動產登記申請表(不動產機構提供或不動產登記官網下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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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請人身份證明(核原件、不收原件、復印件),[共享件或提交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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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動產權證書(電子證照共享件或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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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按以下情形提交材料包括:(1)出租(轉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提交集體林權流轉合同,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經營權再次流轉的,還需提交承包方同意的材料(2)因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合并、分立等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合并、分立的材料;(3)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4)共有份額發生變化的,提交共有份額發生變化的材料(5)因繼承取得的,按照《不動產登記規程》有關繼承、受遺贈的規定提交材料[共享件或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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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依據及標準:免收不動產登記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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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期限:3個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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