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市自然資源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依申請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及信息公開工作有關規定,寧鄉市自然資源局編制了寧鄉市自然資源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總體情況
(一)全面加強謀劃,著力推進主動公開
1.聚焦優化服務,進一步理順政府公開事項清單。強化標準化管理,按照省“四級九統”政府服務平臺,對寧鄉市自然資源局行政審批、處罰、公共服務共272個事項進行了統一梳理,制定全事項服務指南體系,編制了權力清單、“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四辦”事項清單、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實行統一標準化受理和審批服務。
2.聚焦社會關切,進一步深化重點領域公開。認真落實部門職能職責,規范征地信息、土地市場、礦業權人勘查開采、規劃公示等重要領域信息公開。一是落實現場張貼、重要公共場公示,確保項目所在地群眾及時知曉;二是進一步擴寬網絡及媒體公示渠道,通過“湖南省征地信息公開平臺”“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臺”“寧鄉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等各網站及時發布各類政府信息,規劃公示通過“今日寧鄉”進行統一發布,門戶網站設立公示公告欄目重點公示征地公告、用地審批、土地招拍掛、不動產等9類公示公告2433條,充分尊重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3.聚焦職責職能,進一步增強政府公開覆蓋面。一是加強政策解讀,及時通過局門戶網站發布自然資源管理相關政策法規,結合“4·22”地球日、“5·12”防災日、“6·25”土地日、“8·29”測繪日、“12·4”國家憲法日等廣泛宣傳,提高社會各界法律意識,促進各項政策和法規進一步落到實處。二是加大主動公開信息面,通過門戶網站做好預決算公開、規劃計劃等其他信息公開,全年發布預(決)算報告12條、規劃計劃3條,地質環境等其他信息16條,發布不動產公示公告1956條。三是設立門戶網站互動欄目,給群眾提供釋疑解惑的渠道,做到積極主動回應,有問必答,有疑必解,嚴格把關回復內容,提高回復質量,2019年共處理領導信箱10條、信訪投訴8宗,答復率100%。
(二)確保工作質量,著力推進依申請公開
1.加強信息發布審核,嚴格執行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通過主辦單位初審、地理信息科和政策法規科聯審、主管領導審核,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三級把關,對公開內容、方式進行審查,確保信息公開發布規范。
2.加強雙向溝通。一是密切與申請人之間的溝通與聯系,通過面對面交流或電話聯系,準確把握當事人實際需求,并從專業的角度提出建議與意見,協助當事人有效解決問題。二是針對信息公開領域反映的重點問題、矛頭性問題,及時向用地、權籍、征拆、規劃等相關部門反饋情況,加強聯動,對涉及多個部門的則召開聯席會,從解決問題的角度出發,在依法提供信息的同時規范與推進部門工作。三是加強對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根據新規定重新修訂信息公開指南后在網站發布并印發紙質版進行宣傳,建立微信群組織工作人員針對具體問題進行學習、討論,切實提高回復質量,確保依法依規回復到位。2019年共受理124宗信息公開申請,已依法回復119宗,其中予以公開65宗、部分公開5宗、不予以公開10宗、無法提供30宗、不予處理4宗、其他處理5宗,5宗結轉下年度繼續處理。全年未出現一例因信息公開而提起行政復議與訴訟。
(三)完善工作機制,著力強化平臺建設。一是積極推進信用寧鄉建設,我們對寧鄉市自然資源局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資格確認等事項進行了梳理,及時填報信用數據,推進信用工作規范化,已累計在寧鄉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發布信息14000余條。二是積極配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做好12345政府熱線平臺工作及寧鄉市資源統一管理平臺工作,認真答復(辦結)涉及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的政府熱線事項及市長信箱、公開申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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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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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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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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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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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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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5 |
+16 |
7139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 |
+22 |
47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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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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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67 |
-54 |
101 |
|
行政強制 |
2 |
+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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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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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4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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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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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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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86 |
25067110.18元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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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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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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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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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25 |
125 |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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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65 |
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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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5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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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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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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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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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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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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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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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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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8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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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26 |
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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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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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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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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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3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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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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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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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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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5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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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119 |
1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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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6 |
6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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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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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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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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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信息公開覆蓋面還有待進一步加強。機構改革以來,部門職責職能及人員正在積極融合之中,但業務辦公系統的整合及局門戶網站改版步調較慢,信息公開內容不夠全面,覆蓋面有待進一步加強。如下半年以來,住宅小區業主或業委會申請公開小區樓盤總規等相關資料的量呈上升趨勢,8月底至今提起了18宗總規申請,但目前規劃公示仍以報紙等紙質媒體公示為主。2020年,將在公開版塊與范圍方面進一步豐富內容。
(二)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待進一步整合。隨著“互聯網+”各類平臺建設的大力推廣,政府公開力度進一步得到加強,但隨之而來的各類專題性平臺日益增多,因此可能存在信息重復錄入或公開有遺漏不全面的現象。后段,我們將對各類平臺進一步加強整合與關聯,做到及時全面公開的同時減少重復數據錄入,提高部門信息公開工作效率,確保群眾信息查詢便利快捷。
(三)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還有待進一步加強。機構改革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修訂后,新的業務范圍與新的要求都對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應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工作人員與上級信息公開部門的縱向聯系及與業務科室的橫向溝通,積極開展信息公開業務培訓,深入學習相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專業素養。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報告電子版公開在市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及寧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寧鄉市公眾信息網”(http://www.long-long.cn)。如有疑問請與寧鄉市自然資源局聯系(地址:寧鄉市玉潭鎮花明南路148號;郵編:410600聯系電話:0731-87881472,電子郵箱:49062340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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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鄉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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