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市民政局關于開展社會組織2025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寧鄉市各社會組織: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社會團體年度檢查辦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的有關規定,寧鄉市民政局將對依法登記注冊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年度檢查。請各社會組織對照有關要求,如實填報年檢材料和黨政領導干部兼職情況,并于2026年5月31日前將業務主管單位出具初審意見的年檢紙質材料報送至寧鄉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和慈善事業促進科(寧鄉市民政局機關四合院214室)。
寧鄉市民政局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社會團體年度檢查辦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等法規政策對全市社會組織報送的年檢材料進行審核,并結合業務主管單位初審意見(行業管理部門反饋意見)、抽查審計、實地檢查和其他問題線索核實情況,綜合研究確定社會組織2025年度年檢結論。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會組織應當進行整改,整改期限為3個月,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寧鄉市民政局將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社會團體年度檢查辦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長沙市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虛假填報和逾期未參加年檢的,寧鄉市民政局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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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寧鄉市社會團體2025年度檢查事項須知
2.寧鄉市民辦非企業單位2025年度檢查事項須知
3.寧鄉市社會組織2025年度檢查現場抽查名單
4.寧鄉市慈善組織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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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鄉市民政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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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寧鄉市社會團體2025年度檢查事項須知
一、年檢對象
2025年6月30日前經寧鄉市民政局批準成立登記的社會團體(慈善組織除外)。
二、年檢時間
2025年度的年檢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26年5月31日,逾期年檢系統關閉,不再受理年檢。逾期未報送年檢材料的社會團體,按照未參加年檢處理。
三、年檢程序
(一)網上填報《2025年度工作報告書》
2026年2月10日起可登錄長沙智慧民政服務平臺(網址:https://www.cszhmz.cn/),輸入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選擇菜單欄中“年檢”業務,選中年檢年份為2025年度的年檢通知,點擊右上角“填寫年檢信息”按鈕進行填報并提交,等待預審。社會組織應當認真填寫《2025年度工作報告書》,保證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并按要求打印紙質文本。
(二)報送紙質材料
網上預審通過后,有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團體應當于2026年3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2025年度檢查相關資料,由業務主管單位進行初審;2026年5月31日前,將業務主管單位出具初審意見的紙質材料報送寧鄉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和慈善事業促進科(寧鄉市民政局機關四合院214室)。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和脫鉤后的行業協會商會沒有業務主管單位初審環節,但應當及時將上年度業務活動開展情況向行業管理部門報告,寧鄉市民政局將征詢各行業管理部門意見,結合行業管理部門反饋的意見確定年檢結論。
具體材料為:
1.《2025年度工作報告書》(一式三份,原件);
2.《領導干部在社會組織兼職情況統計表》(一式兩份,原件);
3.《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
4.《整改情況報告》(2024年度年檢結果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會團體需提交,一式兩份,原件)。
根據工作需要,寧鄉市民政局可以要求社會團體提交有關事項的情況說明和其他補充材料。報送的年檢材料經審核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補正。
根據民政部《社會組織抽查暫行辦法》(民發〔2017〕45號)文件精神,寧鄉市民政局將抽取部分社會組織進行實地檢查和抽查審計(抽查名單詳見附件3),具體抽查時間將另行通知。
(三)出具年檢結論和公告
2025年度社會團體年檢結論原則上將于2026年9月底前在相關媒體予以公告。年檢結論公布后,如發現存在影響當年度年檢結論情形的,將對年檢結論進行調整并向社會重新公布。
四、年檢結論審查標準
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一)年檢中未發現社會團體存在下述第(二)項情形的,年檢結論確定為“合格”。社會團體存在下述第(二)項規定情形,但情節輕微且未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或者在年檢結論作出前及時改正的,年檢結論可以確定為“合格”。
(二)社會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節較輕、社會危害輕微的,年度檢查結論確定為“基本合格”;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年度檢查結論確定為“不合格”:
1.不符合條例規定的法人成立條件的;
2.未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章程核準的;
3.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活動的;
4.未按章程規定換屆的;
5.未按章程規定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的;
6.負責人管理違反有關規定的;
7.設立或者管理分支機構、代表機構違反有關規定的;
8.財務管理或者資金來源、資產使用違反有關規定的;
9.因內部管理混亂以致不能正常開展活動,或者開展活動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10.現職國家工作人員、黨政領導干部(含離退休)在社會團體中兼職未按規定報批報備的;
11.違反規定使用登記證書、印章或者財務憑證的;
12.違反國家相關規定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贈和資助的;
13.侵占、私分、挪用社會團體資產的;
14.違規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或者違規舉辦論壇、研討會的;
15.上年度因違法違規事項受到相關部門行政處罰的,或被管理職能部門列入活動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
16.未按規定履行信息公開或公布虛假信息的;
17.拒不接受、配合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黨建工作機構)或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的;
18.牽頭成立非法社會組織,或者開展、參與涉黑涉惡、非法集資、洗錢、恐怖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參與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經勸告后仍不改正的;
19.其他違反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
(三)社會團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檢結論確定為“不合格”:
1.年檢材料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2.上年度未開展任何業務活動的;
3.違背非營利宗旨開展活動的;
4.開展活動危害國家安全的。
社會團體不得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得危害國家的統一、安全和民族的團結;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如發現社會團體存在以上行為,年檢結論確定為“不合格”,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社會團體在提交年檢材料前,對存在的違規事項已經自查自糾、主動先行整改的,年檢時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理。
五、相關工作要求
各社會團體要高度重視年檢工作,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安排專人負責認真填寫、及時提交年檢材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審核親自把關,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喻利華 沈興旺 徐艷飛
聯系電話:87840529
QQ群:103012884(寧鄉社會組織群)、163385545(寧鄉社會組織群2)、691015315(寧鄉社會組織群3)
地址:寧鄉市玉潭街道新山路180號民政局機關四合院214室
附件2
寧鄉市民辦非企業單位2025年度檢查事項須知
一、年檢對象
2025年6月30日前經寧鄉市民政局批準成立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慈善組織除外)。
二、年檢時間
2025年度的年檢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26年5月31日,逾期年檢系統關閉,不再受理年檢。逾期未報送年檢材料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未參加年檢處理。
三、年檢程序
(一)開展年度財務審計
各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委托有資質的審計機構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要求,對本單位2025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由審計機構出具2025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應當真實、客觀、準確,并印制制式的會計師事務所鑒證業務防偽標識。
根據民政部《社會組織抽查暫行辦法》(民發〔2017〕45號)文件精神,寧鄉市民政局抽取部分社會組織進行實地檢查和抽查審計(抽查名單詳見附件3),被抽查組織可以不再自行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財務審計報告,具體抽查時間將另行通知。
(二)網上填報《2025年度工作報告書》
2026年3月1日起可登錄長沙智慧民政服務平臺(網址:https://www.cszhmz.cn/),輸入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選擇菜單欄中“年檢”業務,選中年檢年份為2025年度的年檢通知,點擊右上角“填寫年檢信息”按鈕進行填報并提交,等待預審。社會組織應當認真填寫《2025年度工作報告書》,保證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并按要求打印紙質文本。
(三)報送紙質材料
網上預審通過后,有業務主管單位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于2026年3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2025年度檢查相關資料,由業務主管單位進行初審;2026年5月31日前,將業務主管單位出具初審意見的紙質材料報送寧鄉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和慈善事業促進科(寧鄉市民政局機關四合院214室)。直接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將年檢相關資料于2026年5月31日前直接報送市寧鄉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和慈善事業促進科。
具體材料為:
1.《2025年度工作報告書》(一式三份,原件);
2.《領導干部在社會組織兼職情況統計表》(一式兩份,原件);
3.《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副本);
4.《整改情況報告》(2024年度年檢結果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需提交,一式兩份,原件);
5.《2025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原件)。
根據工作需要,寧鄉市民政局可以要求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有關事項的情況說明和其他補充材料。報送的年檢材料經審核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補正。
(四)出具年檢結論和公告
2025年度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結論原則上將于2026年9月底前在相關媒體予以公告。年檢結論公布后,如發現存在影響當年度年檢結論情形的,將對年檢結論進行調整并向社會重新公布。
四、年檢結論審查標準
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一)內部管理規范,嚴格按照章程進行內部治理和開展活動,未發現存在違反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的行為,年度檢查結論確定為合格。
(二)社會組織有下列情形,情節較輕的,年度檢查結論確定為基本合格;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年度檢查結論確定為不合格:
1.未按規定建立黨組織或開展黨建工作的;
2.未將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章程的;
3.未按照章程規定召開理事會;
4.未按照章程規定按期進行換屆的;或者未按照規定辦理理事、監事備案的;
5.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現職黨政領導干部、離退休領導干部在社會組織中任職,未按規定報批報備的;
6.未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修改章程未按規定核準備案的;
7.不按照章程規定進行活動的,包括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活動,或者未開展業務活動的;
8.民辦非企業單位設立分支機構的;
9.開展非法集資,或違規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接受使用捐贈和資助的;
10.財務管理不健全,資金來源、使用違反有關規定的,或者凈資產低于國家有關規定最低標準的,或者侵占、私分、挪用資產或者所接受的捐贈、資助的;
11.違規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或者違規舉辦論壇、研討會的;
12.社會組織從事違法活動、參與涉黑惡勢力活動,或牽頭成立非法社會組織;或與非法社會組織合作開展活動經警告仍不改正的;
13.不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社會組織法人基本條件的,包括沒有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場所、資金、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末凈資產為負數等情形;
14.年度工作報告書與實際不符的,或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時補正的,或弄虛作假的。
15.不按規定接受、配合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或者年檢的;
16.上年度因違法違規事項受到相關部門行政處罰的,或被管理職能部門列入活動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
17.未遵守非營利活動準則的;
18.違反規定使用登記證書、印章或者財務憑證的;
19.社會組織涉嫌洗錢行為,或參與恐怖活動融資的;
20.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社會組織章程行為的。
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得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得危害國家的統一、安全和民族的團結;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不得開展、參與涉黑涉惡、非法集資、洗錢、恐怖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如發現民辦非企業單位存在以上行為或者其他違法犯罪行為,以及年檢材料弄虛作假的,年檢結論確定為“不合格”,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民辦非企業單位在提交年檢材料前,對存在的違規事項已經自查自糾、主動先行整改的,年檢時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理。
五、相關工作要求
各民辦非企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年檢工作,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安排專人負責認真填寫、及時提交年檢材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審核親自把關,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喻利華 沈興旺 徐艷飛
聯系電話:87840529
QQ群:103012884(寧鄉社會組織群)、?163385545(寧鄉社會組織群2)、691015315(寧鄉社會組織群3)
地址:寧鄉市玉潭街道新山路180號民政局機關四合院2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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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寧鄉市社會組織2025年度檢查現場抽查名單
|
序號 |
社會組織名稱 |
類別 |
|
1 |
寧鄉市舞蹈家協會 |
社會團體 |
|
2 |
寧鄉市花明樓鎮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
社會團體 |
|
3 |
寧鄉市歷經鋪街道商會 |
社會團體 |
|
4 |
寧鄉市灰湯鎮商會 |
社會團體 |
|
5 |
寧鄉市足球協會 |
社會團體 |
|
6 |
寧鄉市國術研究會 |
社會團體 |
|
7 |
寧鄉市自駕游與露營房車協會 |
社會團體 |
|
8 |
寧鄉市二手車行業協會 |
社會團體 |
|
9 |
寧鄉市浙江商會 |
社會團體 |
|
10 |
寧鄉市溈山鄉溈水源村扶貧促進會 |
社會團體 |
|
11 |
寧鄉市老齡協會 |
社會團體 |
|
12 |
寧鄉市大成橋鎮老年協會 |
社會團體 |
|
13 |
寧鄉市黃材鎮老年協會 |
社會團體 |
|
14 |
寧鄉市煤炭壩鎮農民用水戶協會 |
社會團體 |
|
15 |
寧鄉市明越養老之家 |
民辦非企業單位 |
|
16 |
寧鄉市煤城養老服務中心 |
民辦非企業單位 |
|
17 |
寧鄉市玉潭學校 |
民辦非企業單位 |
|
18 |
寧鄉市橫市鎮世紀陽光幼兒園 |
民辦非企業單位 |
|
19 |
寧鄉市藍天幼兒園 |
民辦非企業單位 |
|
20 |
寧鄉市舞動風采藝術團 |
民辦非企業單位 |
|
21 |
寧鄉市楚湘農耕文化陳列館 |
民辦非企業單位 |
|
22 |
寧鄉市玉潭街道黃泥嶺村黃泥嶺醫療點 |
民辦非企業單位 |
|
23 |
寧鄉市老年事業發展中心 |
民辦非企業單位 |
|
24 |
寧鄉市星苑兒童康復中心 |
民辦非企業單位 |
|
25 |
寧鄉市清泉陽光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 |
民辦非企業單位 |
|
26 |
寧鄉市金洲鎮關山葡萄產業技術推廣中心 |
民辦非企業單位 |
|
27 |
寧鄉市心之所向家庭教育服務中心 |
民辦非企業單位 |
|
28 |
寧鄉市玉潭街道種子志愿服務中心 |
民辦非企業單位 |
|
29 |
寧鄉市同成社會工作服務與發展中心 |
民辦非企業單位 |
|
30 |
寧鄉市寧聚力公益服務中心 |
民辦非企業單位 |
|
31 |
寧鄉市黃材鎮大禾社會組織發展服務中心 |
民辦非企業單位 |
?
附件4
寧鄉市慈善組織名單
|
序號 |
慈善組織名稱 |
|
1 |
寧鄉市慈善會 |
|
2 |
寧鄉市紅十字志愿服務指導中心 |
|
3 |
寧鄉市泓福公益發展中心 |
|
4 |
寧鄉市星火青少年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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