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長沙市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獎補資金管理辦法》的解讀
一、起草背景
商品市場銜接生產和消費、鏈接產業鏈供應鏈、對接國內外市場,是商品流通的重要載體,是現代流通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暢通國民經濟循環的重要一環。近年來,隨著數字經濟、平臺經濟、產銷對接等新業態新模式的快速發展,商品市場呈現出線上線下協同、內外貿聯動、跨界融合等新趨勢,但同時也面臨數字化轉型突破點欠缺、供應鏈產業鏈服務能力不強等新問題。
(一)開展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現代流通體系建設工作,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指出,流通體系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要加快完善國內統一大市場,形成供需互促、產銷并進的良性循環。《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明確要求推進商品市場創新發展。
(二)商務部等7部門聯合啟動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進商品市場創新發展,暢通國內大循環,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中國貿促會聯合制定了《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計劃(2021-2025)》(商流通函〔2021〕159號),各部門聯合開展專項行動,為商品市場創新發展賦予新內涵、注入新動能、激發新活力。
專項行動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突出重點、分類指導,以點帶面、有序推進的原則,旨在通過市場優化升級,輻射帶動產業發展,服務區域經濟發展,促進產銷銜接,提升流通效率。將商品市場打造成為商品流通的重要平臺、擴大內需的重要載體、優化供給的重要引擎,基本建成適應經濟高質量發展、服務新發展格局的現代商品市場體系。并計劃到2025年,培育一批商品經營特色突出、產業鏈供應鏈服務功能強大、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的商品市場示范基地。
(三)長沙市積極參與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
2021年6月,長沙市申報參與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并獲得湖南省商務廳等相關部門支持。2021年9月,根據《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中國貿促會關于公布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試點名單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498號),長沙被確定為20個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試點地區之一。
為推進展開試點工作,根據《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計劃(2021-2025)》(商流通函〔2021〕159號)文件精神,長沙市商務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數據資源管理局、市政府物流口岸辦、市貿促會、星沙海關等部門,建立了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協調推進機制、制定了實施方案、時間表和路線圖、考評細則。
同時為鼓勵和促進商品市場優化升級,長沙市商務局會同長沙市財政局根據《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市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相關文件,以及市長辦公會相關要求,計劃2022-2025年每年安排財政專項資金用于對參與優化升級專項行動的商品市場進行獎補,并制定了《長沙市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獎補資金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長沙市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獎補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共有6章二十五條,獎補資金通過以獎代補,采取先建設、后驗收、再獎補的方式進行發放。各章主要內容為:
第一章總則,明確了制定本《辦法》的目的、依據、獎補資金使用范圍以及有關概念,并確定獎補資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的原則。
第二章機構職責,明確了獎補資金由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共同管理,并確定了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和區縣(市)商務、財政部門的職責分工。
第三章明確支持對象、方向及標準。
1.?支持對象
由區縣(市)確定參與長沙市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且符合資金申報條件的商品市場。資金申報條件在第四章中給予了具體明確。
2.支持方向
共分為4項:第一項為市場基礎設施優化獎勵,第二項為市場數字化建設獎勵,第三項為優化升級綜合獎勵,第四項為商品市場示范基地獎勵。
3.支持標準
第一、第二項對參與優化升級專項行動的商品市場基礎建設和數字化建設方面300萬元以上項目,按新增有效投資金額給予不超過30%的獎補,且同一商品市場同一年度基礎設施優化獎補和數字化建設獎補金額最高均不超過150萬元。但同一商品市場同一年度可以同時申報基礎設施優化和數字化建設2個方向的建設項目。
第三項對參與優化升級專項行動,且考評成績提高(即需要通過2次考評)的商品市場,按照投入到環境優化、能力提升、創新融合、宣傳推廣等方面新增有效投資金額給予不超過30%的獎補,同一商品市場在優化升級專項行動實施期間可申請一次此獎補,獎補金額不超過20萬元。
其中,新增有效投資金額根據項目建設內容是否符合支持方向、發生時間是否在當年申報通知明確的時間段內等具體條件確定,且不包括土地、辦公樓、宿舍、辦公、招待、租金等間接開支。項目采取分期建設的,只對當年申報通知明確的時間段內完成竣工驗收或投入運行使用的新增有效投資進行獎補,超出此期限外的投資不納入獎補范圍。
第四項對獲評全國商品市場示范基地的商品市場,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獲評湖南省商品市場示范基地的商品市場,一次性獎勵50萬元。此兩種獎勵只能擇一享受。
同時,《辦法》明確同一商品市場在同一年度可同時申報市場基礎設施優化獎勵和市場數字化建設獎勵,但不能同時享受優化升級綜合獎勵。對于部分商品市場,能夠積極參與優化升級專項行動,市場建設明顯改善,考評成績得到提升,但沒有投資額超過300萬元的基礎設施優化、數字化建設項目,可以申請優化升級綜合獎勵。
此外,《辦法》明確同一市場在長沙市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開展期間(2022-2025年)申報獎補資金不得超過2個年度,且每個年度不超過300萬元(不含獲評國家或省級商品市場示范基地獎勵)。對獲評全國商品市場示范基地和湖南省商品市場示范基地的商品市場,由長沙市商務局和長沙市財政局根據相關憑據給予獎勵,不需要商品市場另行申報。
第四章明確了資金申報與審批相關內容。申報市場主體除具備一般性條件外,需申報參與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并獲得區縣(市)商務部門同意,且在區縣(市)商務部門組織的考評中成績不低于60分(其中2022年試點探索階段不低于80分)。申報項目時按照先建設、后驗收、再獎補的方式進行。申報的項目必須納入市場的優化升級專項行動方案或計劃,并經過區縣(市)商務部門核實。
第五章監督與管理,要求獎補資金必須投入到市場建設和發展方面,商品市場必須對獎補資金進行專賬管理、單獨核算,獲得獎補資金支持的單位應接受政府的監督監察和違規處理。同時明確了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和區縣(市)商務、財政部門在資金監管中的職能職責。
第六章附則,明確獎補資金發放年度為2022年至2025年,同時明確本辦法有效期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如何申報參與長沙市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
(一)名詞解釋
商品市場是指有固定場所、設施、有若干經營者入場經營、分別納稅、由市場經營管理者負責經營物業管理,實行集中、公開交易有形商品的交易場所。
(二)申報要求
申報參與長沙市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的商品市場需在長沙行政區域內,有一定基礎和發展潛力。申報市場主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證照齊備有效,依法納稅,無欠稅、欠債不還等不良信用記錄,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較高的信譽等級和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自愿參與優化升級專項行動。
(三)申報流程
2022年-2025年,每年上半年由長沙市商品市場主體向長沙市轄區內區縣(市)商務部門提交參與專項行動申請,提交申報材料(包括信用申報表、承諾書、實施方案、基本情況表、資金投入計劃表和時間表、路線圖等,相關模板見附件),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承諾書需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由區縣(市)商務部門組織核實后確定是否參與優化升級專項行動。原則上每個區縣(市)2022年試點階段參與專項行動的試點市場不超過1個,2023-2025年參與專項行動的商品市場不作數量限制。
(四)其他事項
確定參與優化升級專項行動的商品市場必須按區縣(市)商務部門要求提供運營管理情況以及優化升級專項行動相關工作臺賬、總結等資料,配合做好優化升級專項行動相關工作,并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考評。對于未按計劃或要求落實優化升級專項行動相關工作的商品市場,區縣(市)商務部門可以取消其參與專項行動資格。
綜上所述,《長沙市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獎補資金管理辦法》是長沙市商務局、長沙市財政局聯合出臺的旨在推動長沙市商品市場建設發展,促進優化升級的文件。從政府層面引導和激發商品市場優化升級的內生動力,致力和推動建設設施完善、功能齊全、管理現代、信息暢通、環境優美的現代化專業市場,真金白銀的支持,真抓真干的服務,力促加快形成更加高效的現代商品市場體系,為長沙構建新發展格局、服務強省會戰略和打造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商品市場平臺支撐。
附件:1.長沙市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申報表
2.信用承諾書
3.XXX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4.商品市場基本情況表(XXX市場)
5.XXX市場參與優化升級專項行動期間項目資金投入計劃表
6.XXX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時間表和路線圖
7.XXX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試點工作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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