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文玲兒童游樂園申請從事 游藝娛樂場所經營活動聽證公示
本行政機關于2021年5月25日受理劉鳳玲申請人(寧鄉文玲兒童游樂園)提交從事游藝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行政許可申請?,F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單位名稱:寧鄉文玲兒童游樂園
申請項目:娛樂場所從事游藝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
經營地點:寧鄉市玉潭街道通益社區花明北路316號人人樂三樓N2037003A邊055號
經濟性質:個人經營
場所面積:270.4平方米;? 場所用途:商業(產權證明)
法定代表人:劉鳳玲; 性別:女;戶籍:湖南寧鄉;年齡:38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和《公眾聚集文化經營場所審核公示暫行辦法》相關之規定,本機關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受理社會反饋意見。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本機關反映對公示對象的意見和看法。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公示之日起5日內向本機關提出聽證申請的,本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組織聽證。逾期未提出聽證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本機關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依法組織聽證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行政許可期限內。
聯系電話:0731-88980573;傳真:0731-87882372;郵編:410600 ;
通訊地址:寧鄉市玉潭街道合安社區市文旅廣體局
公示網站:寧鄉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
公示機關:寧鄉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
公示日期: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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