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長沙市2025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政策解讀
經長沙市人民政府同意和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近日印發了《關于調整長沙市2025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長人社規〔2025〕22號),決定從2025年9月1日起,將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如下:
湖南湘江新區(岳麓區)、芙蓉區、天心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2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2元/小時;長沙縣、瀏陽市、寧鄉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0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元/小時。
一、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指的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二、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范圍?
《湖南省最低工資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規定執行。?
三、最低工資標準有哪些形式?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四、最低工資不包括哪些?
《湖南省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本規定的最低工資,不包括下列項目:
(一)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獎勵性工資;
(四)用人單位通過提供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
(五)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
(六)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
五、本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主要考慮到哪些因素?
在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主要考慮了我市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還聽取了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長沙調查總隊、市總工會、市工商聯、市企業家協會等的意見建議,統籌兼顧了企業承受能力和保障低收入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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