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寧鄉市司法局決算
2020年寧鄉市司法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寧鄉市司法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部門決算表
一、部門收支決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決算表
三、部門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寧鄉市司法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負責處理市委依法治市辦日常事務;
(二)指導和監督全市規范性文件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送審稿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四)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資格管理和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處理涉及到市人民政府的其他法律事務;
(五)承辦市人民政府管轄的行政復議案件,代理市人民政府行政應訴事項;
(六)制定法治宣傳教育和普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
(七)指導和協調司法所開展各類民間糾紛調解;指導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化解矛盾糾紛;
(八)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布局城鄉、區域公共法律服務資源;
(九)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十)監督管理全市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公證處和司法鑒定機構及其執業人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一)負責社區矯正和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
2020年單位編制47個(行政人員38個、工勤編5個、事業編4個),其他人員33人(機關聘用1人、社會購買服務10人、各調解室聘用22人)。單位設有11個職能科室:依法治市秘書科、辦公室、政工人事科、社區矯正管理科、行政復議應訴科、行政執法監督科、文件合同管理科、普法與依法治理科、基層工作指導科、法律服務管理科、法律援助管理科、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寧鄉市依法治市事務中心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湖南省寧鄉市公證處;另有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室15個。
(二)決算單位構成。我單位2020年部門決算單位只有本級,沒有二級單位。
第二部分部門決算表
一、部門收支決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決算表
三、部門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以上8個表見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1597.24萬元。與2019年相比,增加77.5萬元,增長5.1?%,主要是因為基本支出增加115.62萬元、項目支出減少38.11萬元。原因是:人員增加、工資、津補貼及獎金調整、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增加,人員經費增加,致基本支出增加;縮減項目經費,致項目支出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1597.2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97.24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597.2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01.99萬元,占56%;項目支出695.25萬元,占44%;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597.24萬元,與2019年相比,增加77.51萬元,增長5.1%,主要是因為基本支出增加115.62萬元、項目支出減少38.11萬元。原因是:人員增加、工資、津補貼及獎金調整、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增加,人員經費增加,致基本支出增加;縮減項目經費,致項目支出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597.2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 %,與2019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77.51 萬元,增長 5.1 %,主要是因為人員增加、工資、津補貼及獎金調整、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增加,人員經費增加。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597.24 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2.69萬元,占1.4%;公共安全支出 ?1437.97萬元,占90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0.13 萬元,占3.8%;衛生健康支出34.91萬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40.54 萬元,占2.5%;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萬元,占0.1%。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371.9 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597.2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6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2.69萬元,具體是:201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7.99萬元、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4.7萬元。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2.6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 %,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般轉移支付資金和基層黨建經費。
2、公共安全支出1437.97 萬,具體是:2040601 行政運行766.4萬元、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72.15萬、2040604基層司法業務300萬元、2040605普法宣傳20萬元、2040607法律援助90.9萬元、2040610社區矯正110萬元、2040612 法制建設20萬元、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58.51萬元。
年初預算為1236.32萬元,支出決算為1437.9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6 %,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工資、津補貼及獎金調整,增加法律援助辦案補助和中央和省級中央政法轉移支付資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0.13萬元,具體是:2080505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54.05萬元、2089901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6.08萬元。
年初預算為60.13萬元,支出決算為60.1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4、衛生健康支出34.91萬元,具體是:2101101 行政單位醫療21.4萬元、2101103公務員醫療補助13.51萬元。
年初預算為34.91萬元,支出決算為34.9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40.54萬元,具體是:2210201住房公積金40.54萬元。
年初預算為40.54萬元,支出決算為40.5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6、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萬元,具體是:2240199其他應急管理支出1萬元。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 %,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單位被評為先進單位,增加了應急管理獎勵經費。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901.9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759.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4 %,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獎、保險、住房公積金和其他工資福利性支出;公用經費 142.69萬元,占基本支出的 ?16 %,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維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生活補助、獎勵金和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22萬元,支出決算為20.73萬元,完成預算的94.23?%,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 %。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6萬元,支出決算為4.74 萬元,完成預算的79 %,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標準,與上年相比減少0.23萬元,減少4.63 %,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嚴控標準。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16萬元,支出決算為15.99萬元,完成預算的99.9 %,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基本一致,與上年相比增加0.05萬元,基本持平。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4.74萬元,占22.87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15.99萬元,占77.13 ?%。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 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4.74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43個、來賓556人次,主要是接待上級工作指導和外地司法系統人員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15.99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15.99萬元,主要是車輛油料費和維修費用支出,截止2020年 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 ??4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0年度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關于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0年績效目標:加強我局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服務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發展。
我局對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支出進行了績效自評。
一年來,我局圍繞中心大局,充分履行職能職責,統籌推進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和法治寧鄉一體建設,扎實做好法治政府建設、法律援助、法治宣傳和司法所工作在全省和長沙市作經驗交流,市人民政府連續3年零敗訴,2個案例入選長沙市典型案例,1人被評為全國優秀人民調解員,1個普法短視頻獲全省二等獎。
1.依法治市各項工作全面開展。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寧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2020年工作要點》、《寧鄉市關于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意見》;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審議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報告;市委常委會9月份研究了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落實了領導干部學法制度,領導干部法治培訓已納入市委黨校培訓內容,全市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參考率合格率均為100%;行政執法監督建立了司法行政部門集中案卷評查與各行政執法機關日常檢查監督相結合的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機制。
2.法治政府建設爭優創先,筑寧鄉法治之基。
一是扎緊了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制度。制定《寧鄉市市本級責任清單》,出臺《寧鄉市政府合同法務質量評價指標體系(試行)》;完善公職律師制度;積極推進政府合同審查備案,全年共審查備案政府合同960份;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法治審核機制,對政府常務會、市長辦公會105個議題進行了合法性審查;審查市本級一般性文件510件,重點審核8份規范性文件。
二是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各項制度。扎實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嚴格加強了執法人員管理,組織公職律師開展了四次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實現了行政執法“三個百”的任務目標。
3.平安寧鄉建設貢獻力量,行社會治理之力
一是全市矛盾糾紛化解成效顯著。全年人民調解各載體單位共受理矛盾糾紛8422件,調解成功8293件,調解成功率98.5%,穩控化解群體信訪事件70余件,化解各類重特大矛盾糾紛700余件,沒有發生因糾紛引發的民轉型案件。
二是行政爭議化解實質高效。市政府審理的行政復議案件中,申請人主動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占86.7%。2020年辦理各類行政復議案件42件,辦理市人民政府為被告的各類訴訟案件43件,市人民政府本級暫無敗訴案件。
三是嚴守嚴管防范安全底線。全市2020年接收社區矯正對象人306人,解除矯正392人,在冊社區矯正對象人359人,撤銷緩刑2人,累計對暫予監外執行罪犯收監執行1人,累計警告31人,重新犯罪率0%。安置幫教工作銜接人員793人,目前幫教在冊總人數3462人,幫教率為100%。今年寧鄉被列入湖南省智慧矯正建設的試點縣市,率先在長沙3個試點縣市完成招投標。
4.法律為民服務破除梗阻,彰法治為民之心
一是公共法律服務水平有效提升。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共辦理咨詢527件、法律援助932件、公證2393件,今年5月28日,寧鄉司法局在湖南省“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大會上作了典型發言,相關工作經驗在全省專題會議上推廣。
二是法治宣教工作持續升溫。開展了首屆“誰執法誰普法”述法履職評議活動,今年共印發普法書籍13萬冊、普法資料120萬余份,開展法治講座5000余堂,通過多種形式宣傳《民法典》300余次;新媒體共推送微文章4千多篇,微視頻10篇;開展青少年法治教育PPT課件征集活動,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進學校宣講法律200堂次,服務學生5萬余人;謝覺哉故居成功創建省級法治教育基地。
三是服務中心工作再出招。圍繞全市六大產業鏈組建律師公益法律服務團,5家律師事務所共34名律師采取法律咨詢、審查合同、法律體檢、代理仲裁訴訟等多種方式服務企業,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全年共解答法律咨詢6850人次,審查合同3258件,代理仲裁訴訟案件1739件。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2020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42.69萬元,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二)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0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1.7萬元,用于召開小型司法行政大會、業務會議、老干部大會等,人數425人;開支培訓費1.99萬元,用于開展司法系統各種小型業務培訓,人數460人?,比上年度相比減少42.6萬元,減少原因是上年度舉辦了大型人民調解培訓。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部門2020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8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 254?萬元。采購單位均為中小企業單位,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8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00%。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4輛,全部是一般執法執勤用車4輛;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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