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寧鄉市司法局部門決算
2021年度寧鄉市司法局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寧鄉市司法局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十、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
十二、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三、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四、關于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第一部分寧鄉市司法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一)負責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落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承擔市委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負責指導、監督全市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負責擬定有關規范性文件管理和監督制度并組織實施;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地對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建議;負責市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送審稿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市人民政府重大政府合同的起草、修改、簽訂,負責市人民政府重大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審查、備案;負責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管理;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負責統籌協調指導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指導工作;負責指導、協調行政執法的普遍性問題,協調處理行政執法機關執法權限爭議問題;指導行政裁決工作。
(三)負責指導、監督全市行政復議工作;負責擬定行政復議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承辦市人民政府管轄的行政復議案件審理工作;指導辦理以市人民政府為被申請人、第三人的行政復議案件;負責監督各部門履行行政復議決定;承辦由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指導辦理以市人民政府為被告的其他行政應訴案件。
(四)指導、監督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學法和社會普法;指導、監督和考核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各行業、各村(社區)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司法所建設工作;指導全市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及“三調聯動”工作;負責全市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
(五)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的受理和辦理工作;指導律師事務所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及法律服務行業黨的建設;監督管理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工作;指導、監督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受理、審查和批準法律援助申請,組織、指派法律服務人員和志愿者辦理法律援助案件;負責接聽“12348”熱線電話;負責規劃和推進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指導全市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平臺建設及相關工作。
(六)指導、監督、組織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組織社會力量和志愿服務者參與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指導、檢查全市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社團組織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司法局內設機構包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辦公室、法制監督科、行政復議應訴科、基層管理和普法依法治理科(市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辦公室)、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社區矯正管理科(市社區矯正管理局、市社區矯正執法大隊)。
(二)決算單位構成。司法局2021年部門決算公開單位只有本級,沒有二級預算單位。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1787.44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90.2萬元,增長11.91%,主要是因為單位人員增加、人員經費調整、基本支出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1787.4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787.44萬元, 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 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787.4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77萬元,占 62.2%;項目支出675.67萬元,占37.8%;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經營支出0萬元。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787.44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90.2萬元,增長11.91%,主要是因為單位人員增加、人員經費調整、基本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787.4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 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90.2萬元, 增長11.91%,主要是因為單位人員增加、人員經費調整、基本支出增加。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787.4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64萬元,占0.15%;公共安全支出1598.24萬元,占89.4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2.25萬元,占5.72%;衛生健康支出39.35萬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44.96萬元,占2.51%。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562.13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787.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64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組織事務經費。
2.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895.51萬元,支出決算為925.2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的103.32%,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單位人員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38.71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撥付了中央和省級政法轉移支付資金。
4.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基層司法業務(項)。年初預算為280萬元,支出決算為272.1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的97.20%,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減少開支。
5.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普法宣傳(項)。年初預算為20萬元,支出決算為2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的100%。
6.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務(項)。年初預算為80萬元,支出決算為8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的100%。
7.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社區矯正(項)。年初預算為110萬元,支出決算為97.1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的88.31%,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減少開支。
8.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法治建設(項)。年初預算為20萬元,支出決算為2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的100%。
9.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5.03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撥付了中央和省級政法轉移支付資金。
10.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0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撥付了中央和省級政法轉移支付資金。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59.95萬元,支出決算為59.9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的100%。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8.73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是:年中財政增撥了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6.83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財政增撥了死亡撫恤金。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年初預算為6.74萬元,支出決算為6.7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的100%。
1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29.98萬元,支出決算為29.9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的100%。
1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年初預算為14.99萬元,支出決算為9.3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2.51%,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員醫療補助比例降低。
1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44.96萬元,支出決算為44.9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111.7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 958.16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6.18%,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生活補助;公用經費153.6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3.82%,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43萬元,支出決算為40.38萬元,完成預算的93.91%,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6萬元,支出決算為4.48萬元,完成預算的74.6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與上年相比減少0.26萬元,減少5.5%,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嚴控標準。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37萬元,支出決算為35.9萬元,完成預算的97.0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與上年相比增加19.91萬元,增長124.52%,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單位一臺執法執勤車輛無法正常運行,進行了報廢處理,因業務工作需要,添置了一臺公務用車(執法執勤車)。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4.48萬元,占1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35.9 萬元,占89%。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4.48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42個、來賓535人次,主要是接待上級工作指導和外地司法系統人員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35.9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69萬元,單位更新公務用車1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21萬元,主要是車輛油料費和維修費用支出,截至2021年 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4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十、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53.61萬元,具體明細:辦公費13.8萬元、印刷費6.77萬元、郵電費2.95萬元、會議費3.01萬元、培訓費0.88萬元、公務接待費3.42萬元、工會經費23.4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15.21萬元、其他交通費用42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38.99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3萬元,降低1.9%。主要原因是:財政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日常公務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1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4.01萬元,用于召開司法系統各類會議,人數539人,內容為司法行政大會、黨建工作大會、業務會議、老干部大會等;開支培訓費38.65萬元,用于開展司法業務培訓,人數682人,內容為全市人民調解員培訓、社區矯正業務、法治建設等業務培訓。
十二、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32.6萬元,其中:政府購貨物支出28.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03.8萬元。
十三、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4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4輛,單位公車全部為一般執法執勤車輛;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四、關于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單位自評)
2021年績效目標:加強我局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服務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發展。
我局對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支出進行了績效自評。
我單位整體支出績效1787.44萬元,其中項目支出 675.67萬元,具體:基層司法所業務經費272. 15萬元、法 制建設經費20萬元、公共法律服務經費80萬元、社區矯正h和安置幫教業務經費97.13萬元、普法宣傳業務經費20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和政府轉移支付資金和專項經費等6個項目。2021年度預算執行情況較好,公用經費及“三公”經費得到有效控制,相關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執行。2021年度所有支出符合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規定以及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資金撥付有完整的審批程序和手續,項目支出符合部門預算批復的用途,資金使用無截留、擠占、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
2021年,我局充分履行職能職責,服務“工業強市,幸福寧鄉”發展大局,統籌推進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和法治寧鄉一體建設。全年共辦理各類行政復議案件113件,通過調解、和解(實質性化解)后,當事人主動撤回67件,撤回率達70.5%,無敗訴案件,市本級行政負責人出庭率100%; 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263件,挽回經濟損失近543萬元,為婦女兒童提供法律援助428件,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88 件,為軍人軍屬提供法律援助5件,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16件;主動開展法律“六進”活動,扎實開展全市政法隊伍 9教育整頓“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在全市組織開展“三百工程”訂單式法臺教育活動,發放宣傳資料3.55萬余份, 現場解答法律咨詢680余件;調解矛盾糾紛成功率99.1%; 狠抓社區矯正工作,力保管控安全。較圓滿地完成了全年目標任務。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