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1 年部門預算公開
寧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 年部門預算公開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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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寧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涉及機構改革部門情況
四、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表格??
一、2021年部門收支總表
二、2021年部門收入總表
三、2021年部門支出總表
四、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2021年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2021年項目績效目標表
十一、2021年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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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長沙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權限范圍內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特種設備、計量器具的許可管理。負責權限內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的行政許可。負責權限內藥品流通環節的行政許可。依委托負責權限內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行政許可及備案。負責權限內特種設備、計量器具的行政許可及備案。
4)、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市場監管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違法行為,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5)、依委托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工作。統籌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委托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調查。根據委托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6)、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7)、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協助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協助缺陷產品召回工作。
8)、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全市監督抽查工作。落實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后管理。
9)、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權限協助、配合、參與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
10)、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會同市衛生行政、農業行政等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
11)、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備案和監督管理。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和食鹽安全監督管理。
12)、負責權限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管理和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典、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以及國家和省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13)、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14)、負責權限內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后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和處置工作。
15)、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16) 、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寧鄉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發布工作,指導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工作。依據法定職責,對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推行采用國際標準。
17)、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對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18)、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負責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實施和各項自愿性認證活動的開展。維護認證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有關活動。
19)、負責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20)、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系統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
21)、負責知識產權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全市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和措施。負責保護知識產權。落實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等相關工作,負責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根據編委核定,我局獨立編制行政機構數1個,獨立編制事業機構數5個, 分別是市場監督執法大隊、市場和質量監督檢驗檢測中心、信息中心、投訴舉報中心、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指導中心;以及內設科室20個,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所16個,全部納入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獨立核算機構數1個。
內設機構設置。寧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科室包括:
辦公室、政策法規科、信用監督管理科、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協調科、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餐飲服務安全監督管理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標準計量監督管理科、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知識產權監督管理科、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科、市場規范管理科、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科、行政審批服務科、計劃財務科、政工人事科、機關黨委(工會)、機關紀委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2021 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寧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只有本級預算單位,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部門本級。
三、涉及機構改革部門情況
??本單位2021年沒有涉及機構改革情況。
四、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21 年部門預算包括本級預算和所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情況。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又包括事業單位經營服務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基本運行的經費,也包括歸口管理的專項經費。
(一)收入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6243.8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243.8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957.54萬元,增加主要因素是人員經費的增加。
(二)支出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6243.8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4917.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857.9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234.12萬元,住房保障234.13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957.54萬元。支出增加主要因素是人員經費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243.85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預算數為5733.85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基本支出比去年4861.31萬元增加528.1萬元,主要是人員增加和人員工資補貼增加導致。
(二)項目支出:2021年年初預算數為510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比去年425萬元增加85萬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80萬元,主要用于基層所物業維修管理方面,比去年增加35萬元;市場主體管理140萬元,主要用于商事制度方面;質量安全監管150萬元,主要用于標準計量質量監督管理、特種設備(電梯救援)等方面。市場秩序執法120萬元,主要用于消費者維權、3.15活動方面以及執法辦案等系統專項。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20萬元,主要是用于知識產權方面。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單位機關運行經費482.2萬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務支出,運行經費比去年478.01萬元增加4.19萬元,增加0.87%,增加原因主要是從科技局調撥車輛一臺導致車輛費用增加。
(二)、“三公”經費預算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23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0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費108萬元),因公出國(境)費 0萬元。“三公”經費預算與2020年130萬元減少7萬元,變動主要是公務接待減少。
(三)、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0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5萬元,占采購預算支出比24.51%;政府采購服務預算77萬元,占采購預算支出比75.49%;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占采購預算支出比為0。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按照市本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1年市監督局整體支出6243.85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7個,涉及項目支出510萬元,其中:計量標準安全監管和產品質量監管(特種設備、電梯求援)150萬元;執法辦案系統工作專項經費100萬元;商事制度改革90萬元,站所物業管理80萬元,農產品檢測50萬元,知識產權保護經費20萬元,消費者權益保護經費20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實有車輛40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1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3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輛,其他用車4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生產性用車;??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1臺(套)。2021年無新增車輛資產配置計劃,無單價超50萬元的設備配置計劃。
七、名詞解釋
(一)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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