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傳承城鄉歷史文化 塑造中國特色城市風貌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對未來五年發展作出頂層設計,強調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根本保證。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城市工作的總體要求與重點任務,將“著力建設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作為七大任務之一,明確提出要“完善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完善城市風貌管理制度”。這為我們在新時代做好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塑造具有中國特色的城市風貌指明了方向。
把握核心要義 堅持以正確的理念引領保護傳承工作
新時代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與規劃建設,要置于中國式現代化和人民城市建設的宏大敘事下系統謀劃。
強化價值理性與科學方法,筑牢保護傳承工作的專業根基。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是一項具有高度復雜性和專業性的系統工程,要建立在堅實的價值認知與科學方法論基礎之上。首要任務是深化對保護對象“突出普遍價值”或“地方性價值”的嚴謹評估與專業闡釋,這是所有決策與行動的邏輯起點。應遵循《威尼斯憲章》等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共識所倡導的真實性、完整性原則,同時結合中國國情與地方特色,形成兼具國際視野與中國智慧的專業準則。在實踐中,要堅決杜絕主觀臆斷和“建設性破壞”,確保從資源普查、價值鑒定、規劃編制到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均以嚴謹的學術研究為支撐,以跨學科的專業協作為紐帶,以經得起歷史檢驗的科學方法為路徑。這要求建立健全由城市規劃、建筑學、歷史學、考古學、社會學等多領域專家深度參與的決策咨詢與技術審查機制,確保保護傳承工作始終運行在專業、理性、規范的軌道上。
牢固樹立“人民城市”理念,回應人民期盼。城市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實現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歷史文化保護傳承不是將遺產“束之高閣”,而是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讓保護成果更多惠及全體人民。城市規劃設計要關注“一老一小”等民生需求,在改善人居環境、補齊設施短板中延續文脈,使歷史文化與現代生活融為一體,增強市民的歸屬感、獲得感與幸福感。
深刻認識內涵式發展要求,轉變工作重心。我國城鎮化已進入以存量提質增效為主的階段。要堅決扭轉“重建設、輕治理”“重開發、輕保護”的慣性思維,將工作重心轉向高質量更新、高水平運營和高效能治理。保護傳承工作應有機嵌入城市更新行動,采用“繡花”“織補”等微改造方式,實現“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
構建系統體系 夯實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根基
保護傳承要從零散、被動搶救轉向系統、主動謀劃,構建覆蓋全面、層級清晰的保護傳承體系。
推動保護對象與空間范圍的全覆蓋。保護對象應從單體文物古跡、歷史建筑,擴展到街巷街區、城鎮格局、歷史地段,乃至自然景觀、人文環境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所構成的有機整體。要像廣東省那樣,通過立法明確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歷史地段、歷史建筑等進行整體性保護。同時,積極探索對大運河、長征、長城等線性文化遺產以及具有共同文化特征的文化片區實施跨區域、跨部門的協同保護。
建立并剛性執行全流程管理制度。借鑒各地成功經驗,建立從發現、認定、規劃、保護到利用、監管的閉環管理制度。
前端調查與預保護:在城市更新前強制開展歷史文化資源調查評估,對具有保護價值的潛在對象實施預先保護。
中端規劃與管控:科學編制并嚴格執行保護規劃,劃定保護范圍和控制地帶,建立針對建筑高度、體量、風格、色彩等方面的管理細則和“負面清單”。
后端巡查與評估:將日常巡查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定期對保護狀況開展評估,對保護不力的予以警示甚至啟動退出機制。
完善法治保障與考核問責機制。加快國家層面頂層設計的同時,鼓勵和支持地方像廣東一樣,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或修訂保護條例,將行之有效的實踐經驗上升為法規。強化監督考核,加強對領導干部履行相關職責情況的審計監督,形成“不敢破壞、不能破壞、不想破壞”的體制機制。
聚焦傳承創新 在城市規劃設計與中國建筑風貌塑造上展現時代新風
城市規劃與建筑風貌是文化傳承最直觀的載體,要處理好保護與發展、傳統與現代、統一與多樣的關系。
強調整體和諧,塑造氣韻貫通的城市格局。城市特色風貌的形成,根植于特定的自然山水基底與歷史文脈。規劃建設應傳承中華優秀傳統哲學中“天人合一”“因天材,就地利”的智慧。要像杭州、閬中那樣,珍視并強化山水城格局;像雄安新區規劃一樣,萃取傳統空間基因并與現代功能、自然本底結合,構建城景交融、獨具特色的城市意象。避免“攤大餅”式擴張,推動城市結構優化、密度適中、藍綠交織。
踐行守正創新,推動建筑設計的創造性轉化。建筑是城市的面孔,應體現中華美學和時代風尚。
守正:在歷史文化富集區,要杜絕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禁止隨意遷移砍伐樹木、更改老地名。保護的核心是真實性和完整性,而非簡單的“穿衣戴帽”式仿古。
創新:新建筑創作應深度挖掘地域文化內涵,避免符號堆砌。要像北京崇雍大街更新、拉薩火車站和玉樹康巴藝術中心設計那樣,探索傳統元素、民族特色與現代功能、材料、技術的有機融合,實現新舊空間的氣韻貫通。在整體統一的風貌基調下,鼓勵建筑形式的多樣性表達,避免“千城一面、萬樓一貌”。
強化城市設計,拓寬精細化風貌管控路徑。將城市設計作為落實總體規劃、塑造特色空間的核心抓手。可借鑒拉薩等地經驗,編制具有約束力的城市風貌設計導則,并將其核心管控要求(如“藏風新韻”)全面納入規劃許可和審批流程。通過專項研究明確城市天際線、色彩、公共空間等管控要求,實現從宏觀布局到微觀設計的系統性引導。
注重活化利用 在融入現代生活中推進城市文明建設
保護的目的在于傳承,而活態利用、融入當代生活是最有效的傳承方式。
以用促保,激發遺產內在活力。在嚴格保護外觀風貌和典型構件的前提下,鼓勵通過功能置換、設施提升、加建改建等方式,使歷史建筑、工業遺產等適應現代生產生活需要。支持將文物建筑、歷史建筑作為博物館、陳列館、書店、文化創意空間等公共文化設施,讓遺產“活”在當下。
文旅融合,彰顯城鄉文化魅力。串聯各類歷史文化遺產,構建文化展示線路和網絡。深入挖掘遺產背后的歷史故事、文化價值和精神內涵,通過旅游體驗、數字技術、文創產品等創新表達方式,生動講好中國故事、地方故事。發展文化遺產旅游、生態農業、鄉村旅游,使保護傳承成為推動城鄉高質量發展、促進鄉村振興的積極力量。
以文化人,培育現代城市文明。將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與精神文明建設緊密結合。通過保護歷史文脈、留住鄉愁記憶,潛移默化地增強市民的文化認同與自豪感。大力開展文明創建活動,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引導形成與現代化人民城市相適應的文明風尚和行為規范。像重慶九龍坡區那樣,在城市治理中厚植文明風尚,營造“城市當客廳管理”的舒適與溫度,最終實現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
新時代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與規劃建設使命光榮、責任重大。我們要以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為根本遵循,堅持黨的領導,秉持對歷史、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統籌好保護與發展、傳承與創新的關系。通過構建系統體系、強化規劃引領、推動活化利用、完善制度保障,我們一定能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城市現代化新路子,讓悠久燦爛的中華文化在城鄉建設中綻放新的時代光彩,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注入深厚而持久的文化力量。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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