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市文物保護國土空間專項規劃(2022-2035年)》批后公示
項目名稱:《寧鄉市文物保護國土空間專項規劃(2022-2035年)》
寧鄉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委托廣東建筑藝術設計院有限公司編制了《寧鄉市文物保護國土空間專項規劃(2022-2035年)》。規劃經批前公示、征求意見、專家評審以及寧鄉市自然資源局技術審查,于2025年4月2日由寧鄉市人民政府批復(寧政函〔2025]19號)。根據《城鄉規劃法》,現將規劃成果予以公布。
公示內容:
一、規劃目的
為加強寧鄉市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與管理,銜接《寧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 年)》,以保護寧鄉市全部文物古跡為核心,正確處理文物保護和城市發展建設的關系,達到保護文物遺存、弘揚傳統文化、展現文化特色、實現城鄉文化遺產永續發展的目的,把寧鄉市建設成為湖湘知名的文化遺產勝地、文化旅游目的地,特編制本規劃。
二、規劃期限
規劃期限為2022-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遠期至2035年,規劃基期年為2022年。
三、規劃對象
寧鄉市現有已公布不可移動文物1249處,分為5個等級,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5處、 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2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68處、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一般不可移動文物)1136處。由于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是由省、市級文物保護專項規劃編制,待省、市級文保專項規劃批復后,其內容后續在本規劃中進行落實,目前本規劃主要對68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及1136處一般不可移動文物進行編制。
四、保護思路
貫徹“21字方針”——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
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文物保護工作方針
五、規劃主要內容
(一)分類保護區劃 ?
對于現有部分縣級文保單位保護區劃存在不合理處或未公布的,不能作為劃定管控范圍的,本次規劃提出調整補充建議,為今后保護區劃調整時作為依據。
本次規劃建議對芙蓉山普濟寺等7處文保單位的保護區劃進行調整;建議對姜夢周烈士墓等43處文保單位的保護區劃進行補充。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區劃的劃定以公布的為準。本次規劃建議調整補充保護區劃的50處縣級文保單位最終的保護區劃由寧鄉市人民政府公布為準。
(二)文物保護單位保護措施
1.文物保護單位分類
對68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分為三類:①古建筑、近現代代表性建筑類②遺址、墓葬類③石刻類
古建筑、近現代代表性建筑類有 17 處,遺址與墓葬類有49處,石刻類有2處。結合現狀評估以及實際情況,劃定各文物保護單位類別的保護措施級別,并根據所劃定類別對文物修繕保護作出指導。
2.保護措施實施分類
文保單位保護措施分為四類:搶救性加固、重點修復、現狀修整、保養維護及監測。其中47處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保養維護及監測,18處文物保護單位進行現狀修整,2處文物保護單位進行重點修整,1處文物保護單位進行搶救性修復。
(三)歷史文化遺產的活化利用
1. 活化利用展示結構
規劃應根據文物不同類型以及所處環境不同選擇差異化的展示與利用方式,突出各自特色,亦可與不同的文化和自然主題相結合,避免展示主題的雷同和模糊,以及由此造成的同質化經營和惡性競爭。
本規劃對寧鄉市文物點的展示結構劃定為“一帶三區”,即溈水靳江文化展示帶、中心城區集中展示區、寧鄉西部重點展示區、花明樓重點展示區。
2. 活化利用結論
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活化利用指引方向有遺址公園2處,紀念廣場6處,公共文化6處,功能延續2處,使用功能及風貌恢復4處,糧食博物館1處,與環境結合展示3處。
六、規劃實施建議
1.近期實施建議
對張南軒墓、密印寺等8處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保護修繕和環境整治工程。
2.中期、遠期實施建議
(1)繼續對何叔衡故居、田沖蘭花屋場等5處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保護修繕工程、形成市域文物古跡安全監控網。
(2)完成文物保護單位周邊基礎設施建設,保證文物安全。
(3)形成比較系統的展示利用體系,發揮歷史文化遺產的社會、經濟、文化、教育價值,促進城市文化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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