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寧鄉市公共文化設施布局國土空間專項規劃(2021-2035年)》
寧鄉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委托廣東建筑藝術設計院有限公司編制了《寧鄉市公共文化布局國土空間專項規劃(2021-2035年)》。規劃經批前公示、征求意見、專家評審以及寧鄉市自然資源局技術審查,于2025年5月15日由寧鄉市人民政府批復(寧政函〔2025]27號)。根據《城鄉規劃法》,現將規劃成果予以公布。
公示內容:
一、規劃目標
以建設以人為本的“幸福寧鄉”為目標,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體育需求為出發點,構建設施網絡化、供給多元化、機制長效化、城鄉一體化、服務普惠化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切實豐富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眾的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同時承擔湖南省會副中心文體服務職能,努力把將寧鄉市建設成為融合歷史人文、地方特色鮮明開放共享的區域文化中心;文化實力領先、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文化普惠之城;服務體系健全、滿足不同人群多元需求的健康活力之城。
二、規劃范圍
規劃分為兩個層次:市域和中心城區。
寧鄉市市域范圍:包括4個街道、25個鄉鎮,總面積2912.49 平方公里。
中心城區范圍:按照《寧鄉市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送審稿)確定的中心城區范圍,總面積217.29平方公里。
三、規劃期限
規劃期限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遠期至2035年,規劃基準年2021年。
四、規劃對象
規劃服務人口:至2035年,市域常住人口150萬人,中心城區常住人口90萬人。
根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2003年),本次規劃對象主要為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是指由各級人民政府舉辦或者社會力量舉辦的,向公眾開放用于開展文化體育活動的公益性的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文化館(站)、體育場(館)、青少年宮、工人文化宮等。
五、設施體系
規劃以設施服務人口規模劃分等級,確定文體設施分為三個等級,分別為:市級公共文體設施、鄉鎮(街道)級公共文體設施、社區(村)級公共文體設施三個層次。
六、規劃主要內容
(一)核心指標
本次規劃文化設施用地面積約26.41公頃,人均公共文化設施用地面積0.3㎡;規劃體育設施用地面積約60.61公頃,人均公共體育設施用地面積0.67㎡。
(二)文化設施規劃布局
(1)市區級文化設施
規劃市區級文化設施形成“一院、六館、三宮、兩心”共12項的總體布局。一院為市劇院;六館為圖書館、文化館、科技館、美術館、博物館、城市規劃展覽館;三宮為青少年宮、市工人文化宮和藍月谷工人文化宮;兩心為婦女兒童活動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
規劃市級文化設施總用地面積約16.97公頃,其中寧鄉大劇院、藍月谷工人文化宮現狀保留,市文化館置換圖書館功能擴建,老年人活動中心由現狀老干部活動中心提質改造,其余市級文化設施均為新建。
(2)街道級文化設施
中心城區街道級文化設施按照十五分鐘生活圈居住區進行設置,共布局11處文化活動中心,保留夏鐸鋪、金洲鎮文化活動中心,規劃擴建城郊街道、玉潭街道文化活動中心,新建溈水灣、新城、白馬橋、正農、老城、沙河、高新區文化活動中心。規劃街道級文化設施總用地約9.44公頃。
(3)社區級文化設施
中心城區社區級文化設施按照五分鐘生活圈和居住街坊進行配建,滿足步行5分鐘到達要求,按1處/0.5~1.2萬人設置,中心城區規劃社區級文化活動站75個,宜結合社區其他管理用房或小區游園建設,每處建筑面積250~1200㎡。
(三)體育設施規劃布局
(1)市級體育設施
根據體育設施服務范圍以及設施差異,規劃形成1處區級體育中心、1處市級綜合型體育運動中心。規劃市區級體育設施用地面積約31.26公頃。
(2)街道級體育設施
中心城區街道級全民健身中心按照片區布局,共設置行政中心片區、老城片區、金洲新城溈東片區、經開區、高新區5處全民健身中心,用地面積約6.25公頃;共設置7處大型多功能運動場地,其中老城片區2處、行政中心片區1處、經開區2處、金洲新城溈東片區1處、高新區1處;共設置15處中型多功能運動場地,其中老城片區2處、行政中心片區4處、經開區4處、金洲新城溈東片區2處、高新區3處。規劃街道級體育設施用地面積約11.47m2公頃。
(3)社區級體育設施
中心城區規劃社區級綜合健身運動場地189處宜結合城市閑置地、公園綠地、權屬單位物業用房設置,每處用地面積300~1200㎡,規劃社區級體育設施用地面積約17.88公頃。
(四)鄉鎮文體設施規劃
花明樓、灰湯、黃材、流沙河、煤炭壩5個重點鎮規劃人口5-10萬人,規劃綜合文體活動中心用地面積0.98公頃,其中文化活動中心用地面積0.3公頃,體育場館用地面積0.68公頃。重點鎮綜合文體活動中心用地面積約4.9公頃。
雙江口鎮、菁華鋪鄉、壩塘鎮等18個鄉鎮規劃人口5萬人以下,規劃綜合文體活動中心用地面積0.65公頃/處,其中文化活動中心用地面積0.3公頃,體育場館用地面積0.35公頃。 一般鎮綜合文體活動中心用地面積約11.7公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