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進新時代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湘人社規〔2022〕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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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工信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人力資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依托。人力資源服務業是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力資源流動配置服務的現代服務業重要門類,對促進社會化就業、更好發揮人力資源優勢、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關于推進新時代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人社部發〔2021〕89號),加快培育發展人力資源服務產業,為提高我省經濟綜合競爭力、持續改善民生、促進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刻把握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圍繞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人才強省戰略、鄉村振興戰略,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強化人力資源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為目標,以提升人力資源要素配置效率為導向,以培育壯大人力資源服務力量為抓手,構建多層次、多元化人力資源市場格局,打造湖南特色優勢人力資源服務產業體系,為深入實施“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支持打造國家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奮力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湖南提供人力資源保障。
(二)基本原則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面向經濟發展主戰場,緊貼重大戰略、重點領域、重大項目的建設實施,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實現公共服務有效保障,市場化服務優質高效,充分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行業作用和獨特優勢。
——市場主導,政府推動。充分發揮市場配置人力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鼓勵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適應市場需求,提升人力資源供給服務能力。更好發揮政府戰略統籌、資源配置、政策支持的宏觀調控作用,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深化改革,創新發展。深化人力資源服務領域改革開放,破除制約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創新發展、融合發展、協同發展、集聚發展、開放發展,加快培育壯大人力資源服務力量。
——規范管理,優化環境。統籌行業發展和規范管理,健全市場管理體制機制,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著力防范市場風險、穩定市場運行、激發市場活力,營造良好市場發展環境。
(三)發展目標
——綜合實力大幅提升。力爭到2025年,行業營業收入突破600億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達到3000家,培育國家級骨干龍頭企業2-4家、省級骨干龍頭企業10余家;從業人員超過3萬人,省行業領軍人才達到10余人,行業整體競爭力大幅提升。
——發展平臺逐步夯實。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人力資源出口基地、人才發展企業集團、用工服務平臺等產業發展平臺做優做強,產業集聚效益充分顯現。
——產業體系基本健全。人力資源服務理念、技術、產品、模式創新發展,服務業態向專業細分領域和價值鏈高端發展,功能完備、優勢突出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體系基本形成。
——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公共服務與經營性服務相互補充、并行發展,人力資源服務專業化、標準化、數字化、國際化、規模化、品牌化水平顯著提升,人力資源開發配置能力顯著提高,支撐經濟發展、服務民生改善功能顯著增強。
——發展環境日益優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市場法規體系、監管體系、誠信體系健全完善,市場管理服務能力大幅提升。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的作用充分發揮,誠信守法成為高度自覺,市場活力迸發涌流,發展態勢穩定向好,行業美譽度和影響力大幅提升,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
二、培育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四)鼓勵興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支持高校畢業生等創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的,個人最高可申請不超過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個人貸款總額度的10%,財政部門按規定給予貼息。鼓勵社會力量、社會資本進入人力資源服務領域,加快培育一批聚焦主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新成立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可按政策規定享受小微企業財稅和社保優惠政策。鼓勵國內外上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入駐湖南,對總部或區域總部遷入我省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一定獎勵;通過合資、收購、參股、聯營等多種方式與本地機構開展合作的,當地政府可予以獎勵。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上市、發行集合信托以及公司債、企業債、中小企業私募債等公司信用類債券進行融資;鼓勵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投貸聯動。
(五)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做大做強。鼓勵整合資源,培育一批有核心產品、成長性好、競爭力強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集團,按當地規定享受土地使用優惠、稅收優惠等政策。積極培育國家級和省級人力資源服務骨干龍頭企業,對以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規定給予獎勵并在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擴大經營規模,各地可按規定予以獎補。
(六)培育優質服務品牌。開展人力資源服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每年認定5家“湖湘優質人力資源服務品牌”并給予獎勵;被認定為湖南省特色勞務品牌建設單位的,按有關規定從就業資金中給予補貼。鼓勵地方政府、行業協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塑造和培育服務品牌,通過舉辦專業論壇、學術會議、推介會、博覽會、創新創業大賽等公益活動,宣傳推介人力資源服務品牌、人力資源服務創新項目(產品),提升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影響力。
三、打造人力資源服務產業發展平臺
(七)推進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支持中國(長沙)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堅持“一園多區、錯位發展、優勢互補”的發展思路,按照“立足長沙、惠及全省、輻射中部、面向全國”的發展目標,打造成全國一流并與國際接軌的國家級產業園區。根據重大戰略和產業布局,培育建設一批省級、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通過實施租金減免、裝修補貼、貸款貼息等政策,吸引各類機構和生產要素向園區集聚。鼓勵全國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參與產業園運營管理,探索符合市場規律、適應發展需要、運轉靈活高效的運營管理模式。健全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審批、考核、獎懲機制。對年度考核優秀的國家級和省級產業園,推薦申報省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對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省級產業園,取消省級產業園稱號。
(八)實施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聯盟計劃。大力推進長株潭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聯盟建設發展,發揮三市人才、科技、產業集聚優勢,打造區域性人力資源服務高地。鼓勵各地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互聯互通,加強信息對接、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業務合作,實現更好的人才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推動人力資源服務創新協同開放發展
(九)推動創新發展。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推動人力資源服務管理創新、技術創新、服務創新、產品創新。鼓勵發展人力資源管理咨詢、人才測評、人才尋訪等高人力資本、高技術、高附加值業態,不斷擴展提升人力資源服務的內涵和外延。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現代服務業細分行業拓展經營范圍,探索開展與互聯網、教育、醫療等行業的跨界合作。鼓勵加強人力資源服務理論、商業模式、新技術等方面的研究和應用,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服務水平,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十)推動協同發展。推動公共人力資源服務與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相互促進、協同發展。深化人力資源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建設人力資源與實體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協同發展的產業體系。推動人力資源服務與實體經濟協同發展,為我省發展重點產業、打造先進制造業高地培養和輸送人才。推動人力資源服務與科技創新協同發展,廣泛應用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推動招聘、培訓、人力資源服務外包、勞務派遣等業態提質增效。推動人力資源服務與現代金融協同發展,在依法依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前提下創新資本運營模式。
(十一)推動開放發展。擴大人力資源服務領域對外開放,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海外設立分支機構,深度融入全球人才鏈、產業鏈、創新鏈。加強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引進國際先進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技術和管理模式。實施“一帶一路”人力資源服務行動,支持在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國家級人力資源出口基地,加快發展人力資源服務貿易,探索在全球配置開發人才資源,為我省企業“走出去”提供人力資源支持保障。
五、強化人力資源支撐高質量發展作用
(十二)鼓勵促進就業創業。支持各地發展專業性、行業性人力資源市場,統籌推進勞動力市場、人才市場、零工市場建設,服務各類勞動者實現充分就業。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參與“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等公共就業服務活動。鼓勵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吸納就業、促進就業、穩定就業,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按規定享受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吸納重點群體就業的,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為重點群體提供就業創業服務的,按規定享受就業創業服務補助;開展就業見習的,按規定予以見習補貼;穩定本機構就業崗位的,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補貼。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適應就業新形勢,開發靈活用工平臺等就業服務新產品、新模式,更好服務促進就業創業。
(十三)鼓勵開展市場化引才。健全市場化引才機制,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重點發展獵頭服務,全面提升市場化引才服務能力,為用人單位成功引才的,按規定予以獎勵。積極整合資源,推動成立省級人才發展企業集團,做大做強市場引才平臺。探索組建“獵頭聯盟”,實施“揭榜掛帥”和“賽馬制”,以“企業出題、政府張榜、能者解題”方式,大力引進我省急需緊缺人才。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參與我省駐外“人才聯絡站”的運營管理和招才引智等工作。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承接、參與黨委、政府組織的人才引進、人才流動、人才服務等項目活動,按規定享受補貼。鼓勵各地、各機構積極參與籌建高端“鄉情人才”數據庫,加強信息歸集和成果運用,為我省精準引才提供信息支撐。
(十四)鼓勵強化企業用工服務保障。支持在國家級新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產業聚集區域,成立人力資源服務企業集團,發揮大型機構的綜合服務功能,為企業產業發展提供招聘、培訓、外包、勞動權益保障等全過程人力資源服務。支持采取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方式,探索建設“用工蓄水池”,動態調劑用工,加強對季節性用工企業的服務保障,提升人力資源配置效益。開展人力資源市場一線觀察,推動建立區域人力資源供求信息、市場動態、區域流向等指數體系,組織開展人力資源供需對接活動,著力解決好企業招用工問題。積極服務中小微企業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優先評定為省級中小微企業核心服務機構。
(十五)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加大政府購買人力資源服務力度,將人力資源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明確政府購買人力資源服務種類、性質和內容并及時動態調整。鼓勵通過購買專業化人力資源服務提升政府在促進就業創業、人才引進、企業服務等方面的公共服務效能。健全政府購買人力資源服務制度機制,加強合規審查、監督檢查和評估問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六、加強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加大行業人才培養引進力度。大力培養行業領軍人才。定期選派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中高級管理人員、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相關專業人員,到國(境)內外著名專業院校、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學習培訓。定期組織評選行業領軍人才。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基地等,開設人力資源學科或專業主題,加快行業骨干人才和基礎人才培養培訓。鼓勵具備條件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或企業申建院士(專家)工作站,對經批準建立的省級院士、專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規定給予經費資助。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創新研發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按規定給予資助。分類實施技術技能人才評價,對人力資源服務從業人員參加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探索建設人力資源服務行業智庫,加強戰略性、理論性、基礎性研究。大力引進行業高層次人才,將其納入全省人才計劃和人才引進項目,并享受相關人才政策待遇。
(十七)健全職稱評審制度機制。深化人力資源服務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暢通人力資源服務從業人員職稱申報渠道,在經濟系列單列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組建人力資源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制定完善符合職業屬性、企業需求和崗位實際的標準條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可按照國家和我省創新創業政策規定,到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兼職或在職、離崗創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創新創業成果可以作為職稱評審、崗位競聘、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據。
七、提升市場管理服務效能
(十八)健全市場體系。健全市場法規體系,推進市場管理法制化進程。健全市場誠信體系,健全信用評價標準,加快推進政府部門、行業協會、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構建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市場誠信體系,讓失信主體“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健全市場服務標準體系,開展省級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化建設,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在行業引導、服務規范、市場監管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市場監管體系,綜合運用信息公示、專項整治、行業自律等手段,構建“職責法定、信用約束、協同監管、社會共治”的市場監管體系。
(十九)優化營商環境。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告知承諾制,提高服務的便捷性和可及性。加強市場管理和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建立人力資源市場網絡監管機制,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年度報告公示等市場監管制度,定期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嚴肅查處市場違法行為,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深入開展誠信主題創建活動,探索實施“紅黑名單”制度,加快構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罰制度機制。完善市場統計調查制度,優化統計分類標準和指標體系,加強市場監測預測和風險預警,營造穩定可預期的市場發展環境。
(二十)加強行業協會建設。加強對行業協會的指導支持,充分發揮助推行業發展、促進行業自律的社會組織功能。支持行業協會組織開展標準化建設、理論研究以及舉辦高峰論壇等活動,凝聚政府、市場和協會合力促進行業規范發展。
八、強化組織保障
(二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將其納入地方重點產業指導目錄,綜合運用區域、產業、土地等政策,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貫徹實施意見,明確發展目標,落實投入政策,完善工作機制,形成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格局。
(二十二)強化資金支持。自2022年起,各地可根據實際和省級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從省和地方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適當資金扶持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引導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業促進就業創業。各地要通過就業專項資金、現代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等引導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各地要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建立產業發展基金,加大對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資金投入和扶持。各地要切實保障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依法依規享受就業社保、財政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二十三)廣泛宣傳引導。大力宣傳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成效,充分展示在促進就業、服務人才、支持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斷提升行業影響力。積極舉辦區域性人力資源服務業博覽會,支持開展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交流活動,著力打造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高層次、高質量線上線下平臺。
本意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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