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
《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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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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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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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市本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有效發揮財政專項資金的導向和激勵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和《湖南省縣級以上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預算管理規章制度,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財政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務和要求設立,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發展目標,單獨編制支出計劃、由市級財政資金在一定時期內安排、具有專門用途和績效目標的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應遵循綜合預算、公開公正、分類管理、績效考評的原則。
第四條 專項資金的來源包括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和政府性基金。
第二章 專項資金的設立
第五條 專項資金的設立、撤銷由市政府研究決定。
第六條 專項資金經批準設立后,市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市級業務主管部門按規范、公開、透明的原則制訂管理辦法,并按照要求實施資金分配、使用、監督、績效評價工作。
第七條 在專項資金設立期限內,財政部門將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與部門預算同步編制專項資金年度支出預算。
第八條 專項資金在執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程序報市政府批準歸并調整、暫?;虺蜂N專項資金。
(一)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專項資金設立的目標失去意義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務已不存在的,需要調整使用范圍或者金額的。
(二)專項資金的績效連續兩年達不到主要預期目標的。
?。ㄈν活愂褂梅较蚝陀猛镜膶m椯Y金,有必要歸并整合,統籌安排的。
?。ㄋ模m椯Y金的管理、使用存在違法違紀問題,情節嚴重或經整改無效的。
(五)其他需要調整、暫停或撤銷的情況。
第九條 專項資金存續期限屆滿或被撤銷,業務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做好專項資金清理回收和其他后續工作。
第三章 專項資金的審核、撥付和管理
第十條 專項資金的項目支出預算由市級業務主管部門編制,經市級財政部門審核后,報市政府批準。
第十一條 專項資金的項目支出預算實行項目庫管理,對經審核進入項目庫的項目,實行滾動管理。
第十二條 項目必須嚴格按照“公開申報、部門審核、專家評審、結果公示、集中支付、績效評價”的程序進行管理。
?。ㄒ唬┕_申報業務主管部門應將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申報程序及相關要求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和《長沙晚報》上公布,市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項目申請單位在統一的申報平臺上公開申報。
?。ǘ┎块T審核業務主管部門在申報截止日后進行初步合規性審核,篩選符合條件的項目。
(三)專家評審業務主管部門要針對專項資金的專業性建立專家評審庫,對部門審核后的項目隨機抽取專家進行專家評審,出具評審意見。
(四)結果公示經評審符合條件的項目,業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當年預算資金安排擬定當年列入預算安排的項目報主管市領導審定后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和《長沙晚報》向社會公示,公示信息長期保留;未列入當年預算的項目進入項目庫管理。
(五)集中支付列入當年預算支出安排的項目由業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提出資金撥付計劃,經審批后由財政部門實行集中支付。
?。┛冃гu價項目完成后,業務主管部門應組織對項目實施情況、資金使用及績效目標情況進行績效自評,財政或審計部門在自評的基礎上進行復評。
第十三條 專項資金的項目支出預算經法定程序批準后,財政部門應及時批復下達至各業務主管部門,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調整。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項目支出計劃的,需按程序報批。
第十四條 部門或單位向省級以上(含省級)申報上級專項資金的,應報市級財政部門備案。需市級財政部門配套安排資金的,必須經市級財政部門簽署意見并報市政府領導審定批準后,才能向上級申報。如經上級批準,市級財政應當按規定足額安排配套資金,未經程序申報而要求市級配套的,市級財政不予安排。
第十五條 經批復的專項資金項目資金預算,由業務主管部門會財政部門提出資金撥付建議,經批準后按以下情形予以撥付:
(一)分配到市級預算單位的,財政部門下達預算指標并實行國庫集中支付。
(二)分配到非預算單位的,財政部門下達預算指標后,直接撥付到項目單位。
?。ㄈ┓峙涞絽^、縣(市)的資金通過指標文件予以下達。
?。ㄋ模┧袑m椯Y金的撥付均必須以轉賬方式撥付至部門、項目單位或個人。
第十六條 專項資金申報過程中,以下情形不予受理:
?。ㄒ唬┩粏挝坏耐豁椖可陥蟛煌瑢m椯Y金的。
?。ǘ┙浥鷾蕦嵤┑捻椖可米愿淖冑Y金用途后再次申報的。
?。ㄈ┩黄髽I前3年連續獲得財政補助的。
?。ㄋ模┢渌麑m椯Y金重復申報、多頭申報的情形。
第十七條 獲得財政資金補助的企業其稅收征管關系原則上應在本市轄區內,并為長沙市創造一定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第十八條 到年終未動用的專項資金和項目已完成節余的預算資金,原則上統一由市財政部門收回,不予結轉(專項基金除外)。經批準跨年度執行的專項資金可結轉下年使用。
第十九條 專項資金應??顚S?,并專賬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滯留、截留,不得用于專項資金規定使用范圍以外的開支。
第四章 專項資金監督、績效評價和應用
第二十條 審計、監察和業務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并可以依法延伸至相關部門、項目單位和個人。各部門、項目單位和個人應自覺接受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的依法監督,拒絕接受監督的,相關部門可以提請市政府停止對該專項資金的安排。
第二十一條 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管理機制和績效評價體系,對專項資金加強過程跟蹤、組織驗收和績效管理。
第二十二條 專項資金實行績效評價制度。專項資金的項目完成后,業務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重點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目標實現程度、資金使用效益等進行績效自評,市級財政部門在業務主管部門績效自評的基礎上獨立或者會同審計部門開展績效評價,并向市政府報告績效評價結果。
第二十三條 財政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今后專項資金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并視情況提請市政府對該專項資金予以暫停、調整、撤銷或減少金額。
第二十四條 建立健全財政專項資金項目責任追究機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做出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部門管理職責
第二十五條 市財政部門、業務主管部門、監察機關和審計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條 市財政部門應當履行以下專項資金管理職責:
?。ㄒ唬┫蚴姓岢瞿甓葘m椯Y金支出總規模及各專項資金預算控制數的意見建議,組織專項資金支出預算的編制、批復和執行。
?。ǘ屑墭I務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ㄈ┴撠煂m椯Y金項目支出預算、調整等事項的審核工作,并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批。
?。ㄋ模┍O督管理專項資金的支出,嚴格專項資金的審核、撥付。
?。ㄎ澹┡浜鲜屑墭I務主管部門規范項目申報、審核與分配。
(六)組織開展績效管理工作,實施績效評價和再評價。
(七)組織專項資金執行期屆滿或者被撤銷后的清算、資金回收以及其他相關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 業務主管部門應當對本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履行以下職責:
?。ㄒ唬┫蛏鐣緦m椯Y金使用性質、范圍、申報條件及程序等。
?。ǘ┌搭A算管理的要求,編制專項資金項目支出預算。
(三)組織項目申報、評審、分配和公示,負責專項資金項目庫的建立和管理,監督管理專項資金的使用。
(四)對專項資金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按規定向市級財政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并對執行情況進行自查。
?。ㄎ澹┓e極配合審計、監察等部門對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M織項目績效自評,向市政府或相關部門報送自評結果,對有公示要求的項目進行評價結果公示。
?。ㄆ撸┴撠煂绦衅趯脻M或者被撤銷專項資金的相關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 市審計部門負責對專項資金的收支管理活動、效益情況進行審計,不斷加強專項資金的延伸審計力度,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
第二十九條 市監察部門負責對專項資金的收支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對違法、違規的部門和個人進行查處。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市級依法征收的各類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安排的支出,參照本辦法管理。中央、省級財政補助專項資金的管理,上級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明確規定的,按本辦法規定管理。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按本辦法修改完善后執行。
第三十二條 各區、縣(市),開發區可結合實際,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三條 財政專項資金涉及秘密、應急或其他重大特殊情況時,經市政府負責人集體研究同意,特事特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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