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市公安局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寧鄉市公安局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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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涉及機構改革部門情況
四、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預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
(四)政府采購情況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八、名詞解釋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
第二部分?2021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2、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3、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4、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9、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10、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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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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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關于公安警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分析研究全市的社會治安狀況,組織、指導全市公安警務工作。
2、加強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訂全市公安民警培訓、教育及公安宣傳的計劃和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
3、制定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實施警務督察;加強全市公安民警的監督;發現和查處全市公安民警違紀案件。
4、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報信息,分析形勢,為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決策及時提供信息和依據。
5、組織偵破刑事案件、經濟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擊各類犯罪分子,承擔市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6、對法律、法規規定的場所、特種行業、槍支彈藥、危爆物品進行治安管理,依法查處各類治安案件。
7、依法對集會、游行、示威活動和大型群體性活動進行管理。
8、管理市級公安機關110報警指揮系統,處理110報警、群眾求助和監督電話,對緊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緊急情況,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9、負責組織、指導全市的治安巡邏防控工作,對全市社會治安實施動態管理。
10、指導、監督全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隊伍建設。
11、負責對全市保安服務公司、內部保安組織、保安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
12、負責對全市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監察和管理。
13、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查。
14、受理、審核公民出國境申請;受理、審核境外人員簽證、證件申請;處理國籍事務;收集、處理出入境情報信息;查處出入境違法活動;負責對派出所境外人員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指導賓館、飯店做好境外人員住宿登記工作。
15、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車輛和駕駛員,處理交通事故,維護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
16、組織指導全市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17、組織實施全市范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
18、負責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19、負責全市公安裝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20、深入調查研究,熟知山情、林情和社情,及時掌握林區治安動態;開展以森林防火為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和宣傳教育工作。
21、向全市人民群眾進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規、公共秩序的宣傳工作。
22、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寧鄉市公安局為全額撥款行政單位,單位內設科室所隊52個,分別為指揮中心、政工室、后勤保障科、警衛科、行政審批服務科、刑事技術室、看守所、拘留所、法制大隊、警務督察大隊、刑偵大隊、治安大隊、經偵大隊、禁毒大隊、交警大隊、巡警大隊、網安大隊、食藥環大隊、國保大隊、內保大隊、人境大隊、玉潭派出所、城郊派出所、雙江口派出所、白馬橋派出所、壩塘派出所、菁華鋪派出所、回龍鋪派出所、歷經鋪派出所、金洲派出所、夏鐸鋪派出所、煤炭壩派出所、大成橋派出所、喻家坳派出所、雙鳧鋪派出所、黃材派出所、橫市派出所、沙田派出所、巷子口派出所、溈山派出所、流沙河派出所、青山橋派出所、老糧倉派出所、龍田派出所、灰湯派出所、資福派出所、花明樓派出所、炭子沖派出所、東湖塘派出所、道林派出所、大屯營派出所、森林公安局(2021年1月劃歸我局管理)。
行政編制547個,事業編制6個,工勤編制2人。2020年10月底實有在職民警和職工671人,輔警及臨聘人員1301人;離休1人,退休158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寧鄉市公安局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寧鄉市公安局本級。
三、涉及機構改革部門情況
森林公安局于2021年1月劃歸我局管理,屬我局單位的內設機構之一。
四、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2021年年初預算數30297.4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0297.48萬元。收入較上年增加3269.45萬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中層干部績效獎51萬元,物業服務補貼291.24萬元,離退休一次性生活補助78萬元;二是在職人員基本工資提標,增加基本工資93萬元;三是在職人員政府績效獎提標至3.18萬元/人/年,增加130.6萬元;四是城市文明獎提標到2萬元/人/年,增加653萬元;五是公用經費由3萬元/人/年提標至4.5萬元/人/年,增加966.02萬元;六是森林公安局劃歸我局管理,增加518.57萬元;七項目支出增加488.02萬元等。
(二)支出預算
2021年年初預算數30297.4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0297.48萬元。收入較上年增加3269.45萬元,主要是在職人員基本工資、城市文明獎、政府績效獎較上年增加;二是新增物業服務補貼和中層干部績效獎等;三是公用經費提標至4.5萬元/人;四是森林公安局劃歸我局管理;五是項目支出中增加養犬管理工作經費,監管中心建設經費增加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30297.48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年初預算數為20804.48萬元,是為保障我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16707.52萬元、機關運行經費3654.2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442.68萬元。支出較上年增加2641.45萬元,主要增加因素是人員待遇提高,人員經費增加。
(二)項目支出
2021年年初預算數為9493萬元,是我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建設支出等。其中:1)交通事故救助基金100萬元;2)電子警察及警務通專用光纖網絡租賃費315萬元;3)公安特別業務費30萬元;4)交通事故檢驗鑒定經費180萬元;5)交通違法和事故拖移停放經費368萬元;6)禁毒工作和獎勵經費110萬元;7)拘留人員伙食補助經費70萬元;8)人犯給養費、醫療社會化及體檢費300萬元;9)養犬管理工作經費60萬元;10)在職人員經費補差950萬元;11)輔警人員經費補差(594人)578萬元;12)其他臨聘經費補差288萬元;13)駐村輔警經費補差(年度績效考核獎,246*1)246萬元;14)維穩處突協警經費補助(80*1.7)136萬元;15)公用經費補差96萬元;16)執法執勤警車更新購置285萬元;17)系統項目和監管中心建設5361萬元;18)森林防火和野生動植物保護20萬元。支出較上年增加628萬元,主要增加因素是系統項目和監管中心建設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預算
2021年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預算。
七、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3654.2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803.1萬元、印刷費60萬元、水費30.72萬元、電費101萬元、郵電費21萬元、取暖費80萬元、物業管理費120萬元、差旅費5.8萬元、維修費203.55萬元、租賃費51.4萬元、會議費2萬元、培訓費7萬元、公務接待費12.7萬元、專用材料費150萬元、被裝購置費85.1萬元、勞務費53萬元、福利費67.4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76萬元、其他交通費用37.29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一625.4萬元,車補495.81萬元,工會經費123.3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二42.67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1036.77萬元,上升28.4%,主要是公用經費由3萬元/人/年提標至4.5萬元/人/年,增加966.02萬元,二是森林公安局劃歸我局管理,增加70.75萬元。
(二)“三公”經費預算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836.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2.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82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8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539萬元),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比2020年增加17.7萬元,是因為森林公安局劃歸我局管理,增加21.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9萬元,公務接待費2.7萬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1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2萬元,擬召開會議,人數180人,內容為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電視電話會等;培訓費預算7萬元,擬開展培訓,人數30人,內容為網技部門電子數據取證培訓、全國法醫培訓、足跡檢驗鑒定及信息化應用培訓等。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政府采購預算金額為7069.1萬元,分別是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13.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1361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5195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35輛,其中,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14輛、特種專用技術用車3臺、生產生活用車18臺。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1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六)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按照市本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1年寧鄉市公安局整體支出30297.48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18個,涉及項目支出9493萬元,其中交通事故救助基金100萬元;電子警察及警務通專用光纖網絡租賃費315萬元;公安特別業務費30萬元;交通事故檢驗鑒定經費180萬元;交通違法和事故拖移停放經費368萬元;禁毒工作和獎勵經費110萬元;拘留人員伙食補助經費70萬元;人犯給養費、醫療社會化及體檢費300萬元;養犬管理工作經費60萬元;在職人員經費補差950萬元;輔警人員經費補差(594人)578萬元;其他臨聘經費補差288萬元;駐村輔警經費補差(年度績效考核獎,246*1)246萬元;維穩處突協警經費補助(80*1.7)136萬元;公用經費補差96萬元;執法執勤警車更新購置285萬元;系統項目和監管中心建設5361萬元;森林防火和野生動植物保護20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八、名詞解釋
(一)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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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2021年部門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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