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市公安局2018年部門決算公開
2018年度
寧鄉市公安局部門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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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寧鄉市公安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寧鄉市公安局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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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關于公安警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分析研究全市的社會治安狀況,組織、指導全市公安警務工作。掌臥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報信息,分析形勢,為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決策及時提供信息和依據。組織偵破刑事案件、經濟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擊各類犯罪分子。對法律、法規規定的場所、特種行業、槍支彈藥、危爆物品進行治安管理,依法查處各類治安案件。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受理、審核公民出國境申請及境外人員簽證、證件申請;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查。依法管理全縣道路交通安全、車輛和駕駛員,處理交通事故,維護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寧鄉市公安局內設二級機構51個,其中機關科室6個,直屬大隊13個,直屬所(看守所、拘留所)2個,行政派出所30個。共1個財務獨立核算單位。2018年12月末共有在職民警和職工662人,離休人員1人,臨聘人員及協警715人。
寧鄉市公安局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決算單位,因此,納入2018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只有寧鄉市公安局本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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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公開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全年收入總計30507.31萬元,與2017年收入決算數增加6627.32萬元,上升27.75 %。
2018年年末決算支出總計30507.31萬元,與2017年支出決算數增加6627.32萬元,上升27.75%。增加原因:工資及津補貼提標,工資福利支出較去年增加3045萬元;啟動監管中心和白馬橋等所的建設,增加“天網工程”三期的建設投入,資本性支出較去年增加3856萬元。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全年收入總計30507.3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9831.74萬元,占全年收入比為97.79%;其他收入675.57萬元,占全年收入比為2.21%。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年末決算支出總計30507.3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97.46萬元,占比0.32%;公共安全支出28490.86萬元,占比93.39%;文化體育和傳媒支出1萬元,占比0.00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21.25萬元,占比4%;醫療衛生3.96萬元,占比0.012%;城鄉社區事務26.67萬元,占比0.09%;農林水支出13萬元,占比0.04%;資源勘探信息支出1萬,占比0.009%;住房保障支出652.11萬元,占比2.13%。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9831.74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6453.46元,增長27.6%。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總計29831.74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6453.46萬元,增長27.6%。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29831.74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6453.46萬元,增長27.6%。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全年財政撥款支出29831.74萬元,按功能分類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7.2萬元,占比0.29 %;公共安全支出27872.45萬元,占比93.4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07.52萬元,占比4.048%;醫療衛生3.46萬元,占比0.01%;城鄉社區事務8萬元,占比0.03%;資源勘探信息支出1萬,占比0.002%;住房保障支出652.11萬元,占比2.19%。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29831.7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6.18萬元,占全年財政撥款支出比為51.88%,比年初預算增加1021.6萬元,增長7.1%;項目支出14355.56萬元,占全年財政撥款支出比為48.12%,比年初預算增加7468.56萬元,增長108.44%。增加的金額主要是:一是工資及津補貼提標,二是啟動監管中心和白馬橋等所的建設,三是增加“天網工程”三期的建設投入等。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15476.18萬元,占全年財政撥款支出比為51.88%。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2938.13萬元,占比83.6%;商品和服務支出2476.19萬元,占比16%;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61.86萬元,占比0.4%。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 “三公”經費決算支出1161.37萬元,比年初預算增加312.37萬元,上升36.8%。其中:公務接待支出9.33萬元,比年初預算減少70.67萬元,下降88.33%;出國(境)支出0萬元,比年初預算減少0萬元,下降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1152.04萬元(其中公務車購置為399.31萬元),比年初預算增加383.04萬元,上升49.8%。
公務接待下降的原因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規模和標準,狠抓厲行節約,費用進一步減少。
公務用車購置費增加原因是:2016年我局“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500萬元,因實行公車改革,2017年我局“三公”經費預算數下降到85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00萬元,公務接待費150萬元。根據財政只減不增的原則,2018年我局“三公”經費預算數為849萬元,較上年減少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30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64萬元,公務接待費80萬元。除2017年大洪災白馬橋一臺警車被淹,緊急購置了一臺執法執勤處警用車,我局連續幾年都未成批購置、更換新車,2016年實行公車改革,我局核銷車輛121臺,價值708.98萬元;2017年核銷車輛29臺,價值375.93萬元。其次是絕大多數執法執勤用車購置年數久遠、使用頻率極高,遠遠不能滿足當前工作需要。2018年我局領導就車輛更新購置問題召開黨委會,上報財政和公車辦,通過公開招投標,于6月新購大眾朗逸31臺,價值347.19萬元,對派出所和大隊一線單位一批頻繁維修、待報廢的車輛進行了更換,用于各單位日常接處警和辦案,同年12月就看守、交警、治安等特殊部門單位新購4臺皮卡生產生活用車,價值52.12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購置支出399.31萬元;同年12月對更換出的車輛核銷24臺,價值124.78萬元。因購置新車不是每年都有支出,只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更換和采購,2018年將執法執勤用車購置費305萬元列入“三公”經費預算后,在不能超上年預算的情況下,導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只能預算464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實際支出752.73萬元,超出了年初預算,特此說明。
2.“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8年全年出國(境)支出0萬元,共計安排0批0人次。2018年全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支出1152.0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375.93萬元,公務車保有量116輛。2018年全年公務接待支出9.33萬元,共計接待77批次,近155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預算績效管理開展情況:我局能夠根據《關于編制2018年度部門預算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法有效地使用財政資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門職能目標中合理分配人、財、物,使之達到較高的使用效率和實施效果,財政收支預算執行得到了較好的制度保障。
績效目標和績效評價報告:我局預算績效主要是公共安全保障,我局2018年被市政府評為績效考核一等獎單位。
十、其他重要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本單位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476.19萬元,比2017年增加478.19萬元,上升23.93%。主要是增加了交通補助,整體支出略有上升。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503.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789.0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255.12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459.04萬元,其中向中小企業采購比例達到60%以上,合同金額2103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16輛,其中,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13輛、特種專用技術用車3臺。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9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為完成相關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3.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4.“三公”經費:納入市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寧鄉市公安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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