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寧鄉市委政法委員會 2022年部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10、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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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省、長沙市、寧鄉市黨委的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對全市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貫徹落實,不斷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
2.組織和指導全市政法部門的領導班子建設和政法干部隊伍建設;協助市委及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干部。
3.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檢查督促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和工作任務的落實。
4.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5.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研究制定完善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
6.支持和監督政法各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嚴格執法,秉公辦案;組織研究和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督促和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負責對政法部門執法監督工作的黨內監督。
7.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針對政法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對策。
8.指導檢查鄉鎮(街道)及各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9.辦理省、長沙市黨委政法委、寧鄉市委及市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寧鄉市委政法委員會為全額撥款的行政單位,單位內設辦公室、政工室、執法監督科、綜治督導科、維穩指導科、反邪教協調科5個科室,下設網格中心副科級事業單位。2021年底實有在職在編干部職工43人,臨聘人員1人,退休11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1、中共寧鄉市委政法委員會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2年本單位收入預算1,394.7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394.73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39.59萬元,上升2.92%。主要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收入預算增加35.84萬元,工資福利收入預算增加24.67萬元,工會經費收收入預算增加5.3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收入預算增加10.45萬元,項目收入預算減少37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2年本單位支出預算1,394.73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11.4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9.5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9.2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4.46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39.59萬元,上升2.92%。主要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增加35.84萬元,工資福利支出預算增加24.67萬元,工會經費收支出預算增加5.3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支出預算增加10.45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37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2年本單位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1,394.73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11.45萬元,占86.8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9.55萬元,占7.14%;衛生健康支出39.27萬元,占2.81%;住房保障支出44.46萬元,占3.19%。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單位基本支出預算數1,001.73萬元,主要是為保障單位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2年本單位項目支出預算393萬元,主要是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93萬元,主要用于國安事務、司法救助金及預防青少年犯罪30萬元、鐵路護路專項40萬元、市委政法工作大會30萬元、專業型人才獎勵18萬元、綜治維穩工作經費240萬元、教育轉化培訓、宣傳、重大特護期35萬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2年中共寧鄉市委政法委員會機關運行經費122.27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4.82萬元,上升13.79%。主要是工會經費預算增加5.3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預算增加10.45萬元。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2年中共寧鄉市委政法委員會“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1年增加5萬元,主要是中央省市社會治理創新督導。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2年本單位會議費預算10萬元,擬召開日常性的會議,人數2000人,內容為會議場地租賃、用餐及資料費等;培訓費預算2萬元,擬開展政法系統中青年干部能力提升班培訓,人數55人,內容為政法系統中青年干部業務培訓;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2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44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44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單位共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2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單位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2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1,394.7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73萬元,項目支出393萬元。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ㄊ?/span>/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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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2022年部門預算表
(具體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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