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000014349/2020-00420
- 所屬機構:寧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機構地址:寧鄉市花明北路99號行政中心四辦6樓604室(局辦公室)
- 聯系電話:0731-87872315
- 負 責 人 :賀向陽
- 辦公時間:
寧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知識產權局)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長沙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權限范圍內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特種設備、計量器具的許可管理。負責權限內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的行政許可。負責權限內藥品流通環節的行政許可。依委托負責權限內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行政許可及備案。負責權限內特種設備、計量器具的行政許可及備案。
(四)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市場監管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違法行為,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加掛“寧鄉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牌子。
(五)依委托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工作。統籌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委托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調查。根據委托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六)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七)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協助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協助缺陷產品召回工作。
(八)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全市監督抽查工作。落實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后管理。
(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權限協助、配合、參與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會同市衛生行政、農業行政等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備案和監督管理。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和食鹽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權限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管理和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典、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以及國家和省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十四)負責權限內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后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和處置工作。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寧鄉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發布工作,指導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工作。依據法定職責,對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推行采用國際標準。
(十七)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對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十八)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負責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實施和各項自愿性認證活動的開展。維護認證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有關活動。
(十九)負責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十)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系統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十一)負責知識產權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全市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和措施。負責保護知識產權。落實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等相關工作,負責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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