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情況公開(第十一批)
截至2024年5月29日,對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湖南省移交的第十一批群眾信訪舉報件94件(其中長沙市29件),各責任單位均按要求進行了調查處理,詳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十一批)。
附件: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十一批)
|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情況公開一覽表 (第十一批 2024年5月20日) | ||||||||||
|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問題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辦結目標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 1 | D3HN202405190086 | 1、毛立山采石場(原先有地質塌陷問體)重新開辦,沒有辦理手續占用農田山林,施工過程中揚塵污染嚴重,督察期間刻意停工。 2、嘉麗新世界一樓商戶夜宵店餐飲煙道油煙、噪音擾民,城管處理過但未解決。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1、該采石場重新開辦,沒有辦理手續占用農田山林,督察期間刻意停工問題不屬實。經現場核實,該采石場暫未正式生產,現場無開采活動,礦山洞口已封閉,未發現違法占用林地行為,未進行生產,不存在督察期間刻意停工。施工過程中揚塵污染嚴重問題屬實。 2、嘉麗新世界一樓商戶夜宵店餐飲煙道油煙、噪音擾民,城管處理過但未解決問題屬實。 |
部分屬實 | 1、加強對湖南水公坡礦業有限公司用地和采礦行為的巡查監管,規范其用地和采礦行為。 2、督促門店落實主體責任,避免出現油煙噪音擾民的情況。 |
處理情況: 1、該采石場暫未正式生產,前期林木采伐和土地清表作業未采取灑水降塵措施,有揚塵揚散現象。要求公司采取有效的控塵、抑塵措施,定期灑水降塵。 2、洞陽鎮人民政府對3家經營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對管道及凈化設施進行清洗維護并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排口油煙和設施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噪聲進行檢測。 整改情況: 1、要求該公司嚴格按照環評批復要求配套建設各項污染防治設施,項目在建設和驗收階段,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方案和相關施工技術標準規范建設環保設備設施。 2、要求該處餐飲店優化油煙凈化處理設施,調整油煙凈化機器位置,避免油煙、噪聲擾民現象,并根據檢測結果,作進一步處理。 |
未辦結 | 無 |
| 2 | D3HN202405190084 | 長沙市寧鄉市經開區企業尤其是洽洽瓜子,山核桃味的瓜子氣味難聞,影響了周邊小區居民生活。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不屬實。 洽洽瓜子產生山核桃味的瓜子氣味,瓜子氣味難聞,影響了周邊小區居民生活問題不屬實。洽洽公司產生的山核桃味瓜子氣味主要為瓜子煮制過程產生的氣體,在生產過程中,該公司為有效處理煮制過程產生的含有調味料的異味氣體,于2020年增建一套堿液洗滌塔除臭系統,煮制過程產生的含有調味料的異味氣體經處理后經排氣筒達標排放。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寧鄉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對洽洽公司廠界的臭氣濃度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符合新改擴建標準。 |
不屬實 | 加強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管理,監管部門加強執法監管,切實維護周邊群眾的環境權益。 | 處理情況: 督促該公司規范堿液洗滌塔堿液槽加裝自動加藥裝置,確保除臭效果穩定。 整改情況:無 |
已辦結 | 無 |
| 3 | D3HN202405190081 | 長沙市長沙縣萬家麗北路星沙聯絡線城西安置小區附近的高架橋,每當車輛經過高架橋的伸縮鏈接縫時持續產生噪音擾民,該高架橋只有豎著的隔音板,沒有建設全封閉式隔音罩。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屬實。 | 屬實 | 做好隔音降噪措施,減少對周邊環境影響。 | 處理情況: 1、長沙縣公安局在前期安裝了雷達測速警示設施的基礎上,新增了10條預成型立體式減速帶(約170米),以警示過往車輛,降低星沙聯絡線的貨車車速。 2、長沙縣公安局安排轄區中隊在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2時在星沙聯絡線全線不間斷開展亮燈巡邏,對機動車特別是貨車噪音擾民的違法行為及時發現、及時查處、及時制止。同時,加大對貨車超速、超載、違停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3、長沙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湘龍中隊組織了轄區渣土、混凝土企業以及周邊居民全方位深入開展禁鳴的宣傳工作,提示大型車輛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要在行駛時猛踩油門、鳴笛,引導廣大駕駛員做到安全文明駕駛。 整改情況: 長沙縣湘龍街道辦事處將聯合社區積極做好該小區居民的引導解釋工作。長沙縣城管局將加強城區橋梁的日常巡查,若發現伸縮縫或隔音屏存在問題,將及時進行維修處理。長沙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將繼續加大對星沙聯絡線周邊的執法檢查及教育宣傳力度,如發現涉及噪聲擾民等問題,將依法予以打擊。 |
已辦結 | 無 |
| 4 | D3HN202405190080 | 長沙市開福區長沙港碼頭大貨車日夜超載托運鵝卵石,噪音很大,碎石掉落壓壞了道路且到處是灰。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屬實。 | 屬實 | 最大限度降低貨車噪音、灰塵對居民的影響。 | 處理情況: 1、車輛超載行駛問題:一是由區治超辦制定《湘江大道長沙港路段專項整治方案》,加強對該區域的整治力度,加大對貨運源頭企業的監管力度,嚴格查處貨運車輛超載、非法改裝、砂石灑漏、車身不潔等違法行為。 2、噪音污染問題:要求混凝土攪拌企業每年進行一次噪音檢測,并要求噪音標準符合環保要求,確保不因混凝土生產導致噪音污染擾民;開展執法行動,要求所有車輛禁止超限、超速行駛,禁止鳴笛,盡量減少夜間上路行駛,減少噪音。 3、碎石掉落壓壞路面問題:對湘江北路長沙港段路面積極維護。 4、揚塵問題:安排灑水車對湘江北路長沙港路段進行降塵清洗。 整改情況: 1、4月23日至5月22日,相關執法部門在長沙港周邊開展夜間治超專項執法行動8次,一共檢查貨運車輛32臺次,查扣超限超載貨運車輛16臺次。 2、5月21日晚,區交通運輸局組織區交警大隊、市交通開福執法大隊、青竹湖街道開展聯合執法整治行動,要求所有車輛禁止超限、超速行駛,禁止鳴笛,盡量減少夜間上路行駛,減少噪音。 3、區市政設施維護中心對湘江北路長沙港段路面積極維護,近期對湘江北路長沙港段進行路面開窗60㎡、瀝青路面修復62㎡、人行道修復14㎡、清掏泄水井46座、管道疏浚520米,進一步保障路面完好率,保障市民、車輛出行安全。 4、青竹湖街道安排兩臺灑水車對湘江北路長沙港路段進行降塵清洗。青竹湖環衛所在原有的清掃保潔的基礎上增加清掃員、快保、機械作業車輛,原有的白、晚班水車基礎上另外專門增派2臺水車分時段圍繞長沙港周邊道路為重點,加大巡查保潔力度。及時解決路段白色垃圾及路面揚塵等問題。并每日安排環衛人員對長沙港路段砂石進行清除,確保路面干凈整潔。 |
未辦結 | 無 |
| 5 | D3HN202405190083 | 竹影新園: 1、不認可采用檢測噪音的方式出具的報告。 2、對處理公開信息顯示的開發商違法行為不屬實不認可,開發商始終未整改。 3、環保部門于5月11日公示了環評報告和環評批復文件,發現小區沒有落實環評批復文件要求,存在食堂違規安裝油煙管道,違規招商、降噪設備沒有安裝等問題。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不屬實。 1、噪音檢測單位和低頻檢測公司均具有正規資質,檢測流程依法依規。 2、該小區竣工驗收程序合法合規,建筑工程達交付標準,無處罰單,整改函,無違法行為和整改項。 3、違規安裝油煙管道問題不屬實,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竹影新園房地產項目中除涉及環境敏感區的無需辦理環保審批手續,食堂油煙管道屬于低空排放,并安裝了油煙凈化設備。違規招商問題不屬實,招商程序均依法依規,所涉及的幾家商業門面均有相關營業執照。沒有安裝降噪設備問題不屬實,對同樓棟同戶型業主家進行檢測,噪音檢測結果達標。 |
不屬實 | 加強與群眾溝通解釋。 | 處理情況: 加強與群眾溝通解釋。 整改情況:無 |
已辦結 | 無 |
| 6 | D3HN202405190082 | 比亞迪廢氣擾民問題,認為處理結果反映的產能問題不屬實。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不屬實。經工信部門確認,比亞迪汽車在全國有8個生產基地,其中長沙雨花工廠生產的整車年產量為20萬輛。2012年4月27日,國家發改委下達《關于深圳市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客車及乘用車項目的核準批復》,核準了長沙市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整車生產資質;2012年7月16日,湖南省經信委批復《關于深圳市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擴大乘用車生產能力投資項目備案的報告》(湘經信〔2012〕374號),文件中說明“項目完成后長沙分公司形成20萬輛乘用車、10萬套發動機的年生產能力”,2012年9月17日,國家工信部予以了確認。 | 不屬實 |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提升企業污染防治水平,最大限度減少企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 處理情況: 已再次核實比亞迪公司產能數據。 整改情況:無 |
已辦結 | 無 |
| 7 | D3HN202405190077 | 長房東郡小區臨街商鋪文峰美容美發廳正對面有燒烤店: 1、燒烤攤擺在人行道上,且營業至凌晨2點左右。 2、燒烤店產生的油煙和噪音擾民。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屬實。 | 屬實 | 消除燒烤店產生油煙和噪聲擾民問題。 | 處理情況: 1、行政執法中隊對其店外經營行為下達了兩份《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立即停止店外作業。 2、要求該店整改經營項目,不得在緊鄰居民樓的商業門面內經營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項目。 整改情況: 1、荷花園街道督促燒烤店整改經營項目,做好經營轉型。 2、荷花園街道城管辦、執法中隊、東郡社區聯合開展巡查值守,嚴控該店店外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行為,消除燒烤店產生油煙和噪聲擾民問題。 |
未辦結 | 無 |
| 8 | D3HN202405190079 | 1、長沙市天心區文源街道金匯社區金秋小區未經業主同意,于2009年毀壞小區綠化帶,設置單車棚(離住戶過近),于2014年開始成為電動車充電樁。 2、充電裝置語音播報在2-3點產生嚴重噪音污染。多次舉報。 3、4月向國家信訪局網絡信訪舉報,天心區職能部門采用切斷充電樁電力方式,導致居民無法充電,未拆除該車棚徹底解決問題。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基本屬實。 1、金秋小區未經業主同意,于2009年毀壞小區綠化帶,設置單車棚,于2014年開始成為電動車充電樁問題屬實。 2、充電裝置語音播報在2-3點產生嚴重噪音污染,多次舉報問題不屬實。經查,投訴所稱充電裝置位于金秋小區第15棟南側充電棚內。2024年4月,金秋小區業主信訪舉報該充電棚噪音擾民問題,4月17日,文源街道應投訴人訴求,要求金秋小區物業公司對該充電棚進行了斷電處置,僅用于電動車停放,已無充電噪聲產生。 3、天心區職能部門采用切斷充電樁電力方式,導致居民無法充電,未拆除該車棚徹底解決問題問題屬實。 |
基本屬實 | 小區物業公司對電動車充電棚進行降噪和消防改造,切實減少噪聲污染。 | 處理情況: 1、2009年,金秋小區為加強單車管理,建設了兩處單車棚,未征求業主意見。2018年,文源街道將金秋小區納入老舊小區提質改造,針對業主日益增長的電動車充電需求,將兩處單車棚升級為電動車充電棚。 2、5月20日開始,文源街道金匯社區、小區物業公司就是否拆除第15棟南側電動車充電棚對有相鄰利害關系的第13棟、第15棟共72戶業主征求意見,聯系到業主60戶,其中明確要求不拆除電動車充電棚的44戶,明確要求拆除的10戶,表示無所謂的6戶,超過三分之二業主反對拆除該電動車充電棚。 整改情況: 1、根據意見反饋,且該小區電動車充電停放需求大,故不對該充電棚進行拆除。小區物業公司將對充電棚進行降噪和消防改造,并在改造過程中充分征求業主意見,改造完成后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切實減少噪聲污染。 2、相關職能部門擬與業主代表開展座談,進行政策宣講,解答業主相關問題。 |
未辦結 | 無 |
| 9 | D3HN202405190071 | 1、五江書香苑劉家沖路與杉木沖路交匯處建設液化氣站破壞綠植和山林。 2、存在安全隱患和噪音污染風險。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不屬實。 1、建設液化氣站,破壞綠植和山林問題不屬實。經查,該地塊現為農民待征收集體土地,原無植被綠化,未施工前當地村民在此種菜,施工前已與村民進行充分溝通并進行青苗補償。 2、存在安全隱患和噪音污染風險問題不屬實。該項目與周邊最近的居民直線距離超過50米,與最近的學校直線距離超過200米,符合《GB51142-2015 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設計規范》規定的防火間距。5月8日施工單位未經許可進行夜間施工,區城管執法大隊于當日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該工地停工整改后,該工地已停止施工建設。 |
不屬實 | 完善相關手續,加強日常監管。 | 處理情況:無 整改情況:無 |
未辦結 | 無 |
| 10 | D3HN202405190060 | 長沙市湘江新區天頂街道排山路青山小學對面有違法經營的垃圾轉運場地露天堆放垃圾。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不屬實。 該處為湖南湘江新區裝修垃圾擬提質規范升級的臨時中轉站之一,已在湖南湘江新區行政執法局進行了臨時備案登記,并非違法經營,且場內配備有專用分類挖掘機1臺,裝載機4臺、灑水車一臺,裝載叉車一臺,可燃燒白色垃圾打包機一組,霧炮機、水槍等降塵設施設備6臺,內部物料按照混凝土石渣區、磚渣區、木料區及分揀白色垃圾拋貨堆放區等進行分區堆放,暫不處置的物料已進行覆蓋。 |
不屬實 | 加快推進裝修垃圾“1+1+N”處置體系建設,下一步將對“N”家臨時處置場所要實行提質提標管理,要求全封閉式運行,落實安全、環保等措施,落實環評相關要求,完善相關手續,處置經營合理規范,處置能力滿足湖南湘江新區裝修垃圾處置要求。 | 處理情況:無 整改情況:無 |
已辦結 | 無 |
| 11 | D3HN202405190053 | 長沙市芙蓉區雙楊路高家坡路交匯處雙楊石材園A3棟天優實業及其旁邊兩三個門面: 1、污水直排。 2、噪音污染。 3、臭氣嚴重。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屬實。 | 屬實 | 督促三家廢舊物資回收單位重新辦理營業執照,加強環境治理,解決臭氣、噪聲、廢水問題。 | 處理情況: 1、針對臭氣問題,要求3家企業目前只能出貨、不能進貨,10天內清空庫存,并在正規廠房內進行生產經營,安裝污染防治設備檢測合格后方可進行生產。 2、針對噪音問題,要求3家企業中午12點至14點30分、晚上21點后嚴禁進行打磨、切割、壓縮等施工。 3、針對污水直排問題,要求長沙市芙蓉區永利塑業經營部嚴禁在廠房內做飯、禁止生活污水直排。 4、針對注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一致的問題,要求3家企業重新辦理營業執照,生產經營地址必須與注冊地址一致,如無法辦理營業執照,則不允許繼續生產經營并進行搬離;5月23日上午,長沙市芙蓉區市場監督對涉及的3家企業下達了《長沙市芙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催辦營業執照通知書》 整改情況: 1、督促3家企業在規定時間內清空庫存,嚴禁進貨,嚴禁中午12點至14點30分、晚上21點后生產作業;督促永利塑業經營部不得在廠房內做飯、產生生活廢水。 2、督促3家企業辦理相關手續,如無法辦理合法手續,將依法進行關停搬離,預計6月30日完成。 3、在辦理營業執照相關手續辦理,區生態環境分局指導3家企業完善環保相關措施,確保噪音、廢氣排放達標后才能進行生產經營。如不能整改到位,將依法進行關停搬離。 |
未辦結 | 無 |
| 12 | D3HN202405190042 | 營盤路和湘江東路交匯處湘江邊下水道排污口每次下雨就會排污,污水為黑色,伴有異味,并且有油污。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屬實。 | 屬實 | 持續推進營盤路湘江排口治理,減少雨天雨污混合水下河。 | 處理情況: 該處湘江邊三個排口晴天不排水,雨時,受合流制排水體制的客觀條件限制,當水量大于營盤路高區截污井截污能力,超出部分的雨水會漫過截污坎,通過高排通江管排往湘江;低區排水管匯集合流水超過低區截污井截流能力的情況下,合流水將越過低區截流井溢流坎進入桂花祠排漬泵站前池,達到開機水位時,泵站會往湘江排漬。5月21日,區市政設施維護中心對營盤路上游截污坎和排水管網進行了緊急排查,高區截污坎截污運行正常,排水管網未發現淤堵情況。 整改情況: 1、今年以來,區市政設施維護中心共對排口上游市政排水管道進行疏浚2700米,清掏各類檢查井泄水井80余座,清運淤泥21m3,后續常態化加強該片區匯水范圍管渠維護管理。 2、市城區排水事務中心桂花祠泵站對泵站前池進行了清淤,加強桂花祠泵站的運行管理,采取晴天空池管理,雨天嚴格按照《桂花祠泵站運行管理手冊》中的“泵站排漬運行要求”,符合開機排漬條件的才開啟抽排,確保晴天不排,雨天盡量少排。。 3、加快泵站改造及調蓄設施建設、排口上游截污設施和市政排水管網維護管理。 |
未辦結 | 無 |
| 13 | D3HN202405190057 | 1、長沙雨花區黎托街道沙灣路花橋污水廠24小時都有很明顯的臭味,可能是污泥污水產生的臭味收集不到位。 2、周圍防護綠地被破壞,用于開設菜市場、停車場等經營性商戶,導致污水廠廢氣影響周圍。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1、花橋污水廠24小時都有很明顯的臭味,污泥污水產生的臭味收集不到位問題不屬實。2024年5月21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雨花區佳房城鄉建設局、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對花橋水質凈化廠問題進行現場核查,群眾反映的異味主要來源于花橋水質凈化廠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過程中產生的氣味,相關廢氣(異味)應收集全收集且經處理達標后排放,不存在24小時都有明顯異味和收集不到位的情況。花橋水質凈化廠三期擴建項目于2019年取得環評批復,2022年6月通過環保驗收,符合國家環保相關要求。2023年12月4日和2024年4月10日,經第三方檢測機構先后兩次對企業的有組織廢氣和無組織廢氣排放情況進行監測,監測結果顯示廢氣相關污染物排放濃度符合國家標準。2024年5月21日,雨花區生態環境分局已安排第三方檢測公司對廠區廢氣再次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報告預計檢測后10日出具。 2、周圍防護綠地被破壞,用于開設菜市場、停車場等經營性商戶,導致污水廠廢氣影響周圍問題屬實。 |
部分屬實 | 督促企業提升環境管理水平,落實污染防治措施,確保達標排放。 | 處理情況: 2024年5月24日,市長沙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相關單位,召開專題會議,提出如下要求:一是由雨花區生態環境分局督促第三方檢測公司盡快出具花橋污水處理廠周邊氣體檢測結果;二是要求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對接城投集團,收回生態停車場地,按照規劃要求將生態停車場恢復成綠化隔離帶;三是由雨花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雨花區城管局、黎托街道和相關社區協助,逐步推進菜市場經營主體搬離并清理經營場所。 整改情況 1、督促長沙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和花橋水質凈化廠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確保廢氣(異味)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并按期將生態停車場恢復成綠化隔離帶。 2、督促按期完成菜市場經營主體并清理經營場所。 |
未辦結 | 無 |
| 14 | D3HN202405190025 | 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負責運營維護的長沙磁浮快線(高鐵南站-黃花機場)已運營維護八年多時間,一直宣傳(低噪音、低輻射、影響極小),但是開通后從未在公司官網和媒體平臺上公開專業檢測公司開具的車輛運行噪音監測數據,車廂內及車廂外輻射具體的數值,車輛起步、加速、最高速、開關車門等多種情況下的噪音和輻射數據。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不屬實。 2020年7月,長沙磁浮工程完成了長沙磁浮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編制工作,相關監測數據(其中包含聲環境、環境振動、水環境、環境空氣、固體廢棄物、生態環境、電磁輻射等監測數據)并在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官網及全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信息平臺進行了公示。 |
不屬實 | 進一步加強對外宣傳工作,打消市民對磁浮線路噪音和輻射的擔憂。 | 處理情況: 做好對外宣傳工作,打消市民對磁浮線路噪音和輻射的擔憂。 整改情況:無 |
已辦結 | 無 |
| 15 | D3HN202405190030 | 東原麓印長江旁邊垃圾站距離小區不足10m,臭氣嚴重擾民。該垃圾站原是違章建筑,多次向12345投訴,在投訴后會暫時關閉垃圾站,但之后又會繼續使用。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垃圾站距離東原麓印長江小區不足10米,原是違章建筑不屬實,臭氣擾民問題屬實。經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福區分局核實,恒大雅苑項目已審定的規劃總平面圖中,規劃審批明確要求在小區東側劃撥用地配套建設城市公廁垃圾站,該公廁垃圾站于2016年與恒大雅苑項目78#棟、79#棟同期建設,經同步驗收后,于2019年正式投入使用。該垃圾站是依法依規審批、建設和驗收的,故不屬于違章建筑。經現場核實,垃圾站距離樓棟距離20米以上,符合《長沙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要求。 |
部分屬實 | 對垃圾站設施設備搬離,對站內外進行清洗除臭,徹底消除異味擾民 | 處理情況: 1、對站內設備進行搬離。 2、對垃圾站內外進行清洗。 3、加大政策宣傳和溝通解釋工作力度。 整改情況: 已于2024年5月19日,對該垃圾站的垃圾收集設施、設備進行了整體搬離;搬離后,再次對垃圾站內外進行了全面的清理、清洗和除臭,異味擾民已基本消除。已通知恒大雅苑等周邊小區,此垃圾站不再收集、處置垃圾。 |
已辦結 | 無 |
| 16 | X3HN202405190070 | 1、長沙市天心區龍湖春江天曜二期北側山體存在一個堆積多年、幾百平米的垃圾填埋場,開發商此前曾承諾在該地規劃建設杜鵑花公園。 2、兩年來垃圾未完全清理,檢查時僅鋪設草皮、綠布掩蓋,下面仍有未降解的塑料垃圾。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1、開發商此前曾承諾在該地規劃建設杜鵑花公園屬實,存在一個堆積多年、幾百平米的垃圾填埋場問題不屬實。該地塊零散堆放過周邊居民的歷史生活垃圾,并非垃圾填埋場。 2、兩年來垃圾未完全清理,下面仍有未降解的塑料垃圾屬實,檢查時僅鋪設草皮、綠布掩蓋不屬實。2023年上半年,新開鋪街道已清走部分山體垃圾并復綠,非鋪設草皮、綠布掩蓋。 |
部分屬實 | 山體遺留垃圾清運完成。 | 處理情況: 1、天心區新開鋪街道已清走山體垃圾,對山體表層土壤進行了更換,并鋪設了草皮。 2、2024年5月14日,屬地街道要求龍湖春江新園開發商將項目與荒山之間的建筑垃圾和部分工棚的生活垃圾進行了清理。 整改情況: 1、第三方公司已進入現場實地查勘,開展勘探工作。 2、目前土壤無異味,草皮生長茂盛,相關部門加強對該地塊的巡查監管工作。 |
未辦結 | 無 |
| 17 | X3HN202405190017 | 1、長沙市湘江新區洋湖街道華潤凱旋門小區因長沙繞城高速車流量大,車速快,貨車多,貨車的低頻噪音穿透力強。 2、導致小區內噪音超標明顯,嚴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和身體健康。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屬實。 | 屬實 | 加強小區物業管理,強化小區臨繞城高速區域綠化維護,降低噪音影響,減少對小區業主正常生活的影響。 | 處理情況: 1、湖南湘江新區管理委員會農業農村和生態環境局組織對華潤凱旋門小區進行了噪音檢測,小區內夜間噪聲存在超過《聲環境質量標準》中4a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限值(55dB)情況,晝間噪聲未超過國家標準。相關檢測結果將由洋湖街道辦事處周家灣社區進行公示。 2、湖南湘江新區管理委員會開發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會同湖南湘江新區管理委員會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核實了華潤凱旋門小區前期規劃、設計、施工、銷售、驗收等環節合法合規性。組織跟華潤凱旋門小區進行溝通解釋。 整改情況: 加強小區物業管理,強化小區臨繞城高速區域綠化維護,降低噪音影響,減少對小區業主正常生活的影響。 |
未辦結 | 無 |
| 18 | X3HN202405190029 | 弘陽·陽光城·天宸府: 1、植物園周邊農家樂商戶將餐飲油污水、生活污水、部分餐廚垃圾、經營性魚塘黑臭水一起未經分離直接接入本小區管網,導致小區管網超負荷,加之油污堵塞管道,每到下雨天小區內的污水井就出現噴涌糞水、油污水,小區花園被污水淹沒。 2、農家樂餐飲油煙直排,污染空氣。 3、農家樂經營進出車輛產生的噪音和燈光污染嚴重影響周邊居住人群的身心健康。 4、政府規劃中將南面綠地的原始森林植被砍伐,將土地作為商用地出售。 5、板塘村變壓器位于本小區紅線范圍內,將小區原本的綠地侵占,且存在觸電風險和輻射隱患。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1、植物園周邊農家樂問題屬實。 2、農家樂餐飲油煙直排問題不屬實。周邊共15家餐飲店,除山嶼城老火鍋外(該店主營火鍋,無炒菜,因此未安裝油煙凈化器),其余14家均安裝有油煙凈化器,不存在油煙直排現象。 3、農家樂經營進出車輛產生的噪音和燈光污染嚴重影響周邊居住人群的身心健康,問題屬實。 4、砍伐原始森林、作為商業用地出售不屬實。南面綠地植未出現砍伐行為,南面有兩個地塊,地塊1規劃為“商業用地”,已有15棟八九十年代的村民自建房屋,地塊2規劃為“二類住宅用地”,權屬為板塘村安置用地,均不存在作為商業用地出售行為。 5、變壓器問題不屬實。小區開發建設前變電箱就存在,小區建設后已對變電箱采取欄桿防護和綠籬圍合等隔離措施。5月27日,電力公司委托湖南瑾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電磁輻射檢測,初步結果顯示符合國家標準,檢測報告正在編制中。 |
部分屬實 | 1、限期內盡快完成紅線外加設隔油池的初步設計方案,征得相關方同意后進行施工。 2、多措并舉勸導私家車食客文明駕駛,降低對周邊居民生活影響。 3、加強變壓器管理,確保小區安全。 |
處理情況: 1、督促長沙弘澈公司聯合設計單位逐項摸排植物園、農家樂等單位雨污水排放和管道設置情況,出具加設隔油池初步設計方案并組織專家論證,在征得業主和板塘村的同意后,組織人員進場施工,過程中加強巡查及日常清理。 2、督促農家樂經營戶提醒私家車食客出入時文明駕駛,道路沿線安裝溫馨提示牌,提示車輛降低車速,減少不必要鳴笛,避免長時間開遠光燈。 整改情況: 1、就暴雨天氣下紅線外接入項目管道返涌、污水外溢造成小區道路積水問題,督促長沙弘澈公司聯合設計單位盡快完成初步設計方案,組織人員進場施工。 2、對隨意排放油污廢水的植物園上游農家樂商家,督促采取加設隔油池等處置措施。 |
未辦結 | 無 |
| 19 | D3HN202405190006 | 雨花亭街道雨花郡小區南門紅線外道路上110千伏高壓線,認為有電磁輻射污染。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不屬實。 該線路邊導線距小區房屋11-15米,遠大于《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4米水平安全距離,2023年7月11日、2024年5月21日國網電力長沙分公司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線路電磁輻射情況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均滿足國家電磁環境控制限值標準。 |
不屬實 | 保證電磁輻射安全,加強解釋,爭取獲得群眾認可。 | 處理情況: 加強群眾溝通解釋工作。 整改情況:無 |
已辦結 | 無 |
| 20 | X3HN202405190027 | 寧鄉市喻家坳鄉泉龍村湘寧礦業采石場長期以來違法開礦生產、損毀林地及基本農田、破壞生態環境: 1、借用原長沙湘寧水泥廠的采礦許可證(地下采礦性質)露天采礦。 2、占用基本農田、林地修建公路和廠房,在耕田內建立污水池。 3、2020年該礦山入選自然資源部“綠色礦山名錄”,對該入選資格存疑。 4、礦區深孔爆破后導致山體垮塌、水土流失,灰塵污染。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1、湘寧礦業采石場借用原長沙湘寧水泥廠的采礦許可證露天采礦問題不屬實。該礦證照齊全,名稱更改屬于企業正常更改名稱,經營范圍和性質不變,為合法經營礦山,自2022年11月26日停產至今。 2、占用基本農田、林地修建公路和廠房,在耕田內建立污水池問題部分屬實。占用基本農田、林地修建公路和廠房不屬實,現場察看,實地沒有實質性建、構筑物。在耕田內建立污水池問題屬實。 3、2020年該礦山入選自然資源部綠色礦山名錄情況屬實。 4、礦區深孔爆破后導致山體垮塌、水土流失、灰塵污染問題部分屬實。湘寧礦業在作業期間對該處滑坡按照生態修復方案進行了修復,現因湘寧礦業停產加上天氣原因,該處出現了小面積滑坡,沒有水土流失和灰塵污染。 |
部分屬實 | 不斷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生態環境問題。 | 處理情況: 1、在耕地內建立污水池是該公司按環評要求配套的污水處理池,是在礦區出口右側租賃村民家的耕地(3畝)。該耕地類別為一般耕地,地勢低洼,無需推挖即可在開采石灰巖時作為儲水池。湘寧礦業在耕地旁安裝了固定的清洗設備,以清洗采礦車車輪上的黃泥、渣土等。這些清洗后的廢水流入儲水池、待沉淀后再循環利用。現場察看,此耕地的耕作層并未破壞,只有少量黃泥堆積。目前公司處于停產狀態。 2、經技術機構評估,湘寧礦符合綠色礦山標準,湖南省自然資源廳于2020年1月21日將該礦入選省級綠色礦山名錄,并同時納入了自然資源部國家級綠色礦山名錄。如利害關系人對評選材料存疑,可依法申請信息公開。 整改情況: 1、該耕地現已全部翻耕并種上了蔬菜、旱糧等農作物。 2、進一步加強與群眾的溝通解釋工作。 |
未辦結 | 無 |
| 21 | D3HN202405190015 | 曙光中路桂花公園小區附近汽車噪音嚴重,影響生活。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屬實。 | 屬實 | 規范道路交通秩序,完善標志提示牌,加大宣傳力度,引導過往駕駛員文明駕駛,減少路段交通噪音的產生。 | 處理情況: 1、雨花區交警大隊聯合左家塘街道在曙光中路和桂花路的桂花公園小區路段開展交通噪音的專項整治,對各類涉及交通噪音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依規查緝。 2、完善該路段的標志提示牌,各部門加強該路段沿線的聯合執法監管力度,定期開展聯合整治行動。 整改情況: 1、雨花區交警大隊在曙光中路和桂花路路段查處了多起違規鳴笛、違規占用機動車道等違規行為,并在現場進行了處罰。 2、常態化開展道路交通噪音整治工作,加大宣傳力度,引導過往駕駛員文明駕駛,減少交通噪音的產生。 |
階段性辦結 | 無 |
| 22 | D3HN202405190014 | 1、李太平家屠宰場產生臭氣和電動設備的噪聲擾民。 2、部門處理了幾次但是并未整改。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1、李太平家屠宰場產生臭氣和電動設備的噪聲擾民問題屬實。 2、部門處理了幾次但是并未整改問題不屬實。經核查,前期多次接到該屠宰點相關情況投訴,針對廢氣擾民、廢水外排的問題,目前已要求其將排污口用水泥密封,并加裝新型環保通風設施;針對噪音擾民問題,屠宰戶正對屠宰房實行密閉作業。 |
部分屬實 | 進一步對屠宰區域加強衛生管理,采取有效密閉措施,定期維護臭氣處理設施,確保設施正常運行,減少惡臭氣體產生及其對外環境的影響。強化隔音降噪措施,確保在全密閉環境中作業,降低機械噪聲對外環境影響。 | 處理情況: 經現場核查,周邊居民住房緊臨屠宰點所在房屋,居民樓地下一層未采取有效的封閉措施,造成臭氣無組織排放,影響外部環境;周邊居民認為除臭設施夜間噪音大。現場已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屠宰點的場界進行臭氣和噪音檢測。 整改情況: 1、經商議,除臭設施開啟時間調整為早八點至晚八點,避免夜間噪聲擾民。 2、待檢測結果出具后,進一步調查處理。 |
未辦結 | 無 |
| 23 | D3HN202405190007 | 有人在雨花區萬芙南路與金海路交界處中藍長化工院旁空地種菜,用糞水澆菜,臭氣熏天,已持續兩三年。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屬實。 | 屬實 | 1、清理產生臭味的糞水桶及垃圾,并覆蓋綠網。 2、加強日常巡查管控,做好政策宣講,盡量減少對周圍居民生活的影響。 |
處理情況: 1、組織部分種菜老人召開溝通會,解釋相關政策。逐個通知種菜居民,勸導其改用有機肥料并科普環保知識。 2、洞井街道聯合星苑社區清理菜地糞水桶、垃圾,并覆蓋綠網。 整改情況: 目前菜地糞水桶、垃圾已清理干凈,屬地街道及社區將常態化開展巡查管控,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
階段性辦結 | 無 |
| 24 | X3HN202405190035 | 憶江南煙花制造有限公司: 1、違規燃燒劣質煤塊,黑煙直排。 2、廠區無雨污分流設施,水未經處理直排。 3、壓膜車間刺激性氣體外排,幾公里內均能感覺到。 4、每天傍晚在農田上空試放含大量重金屬煙花造成農田土壤污染。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1、違規燃燒劣質煤塊,黑煙直排問題不屬實。煤質分析報告結果顯示符合標準,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正常生產,廢氣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無黑煙排放。5月17日,現場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企業燃煤鍋爐廢氣和模壓區廠界惡臭情況進行現場檢測,檢測結果達標。 2、廠區無雨污分流設施,水未經處理直排問題屬實。5月17日,現場發現模壓區部分雨水排入鍋爐廢水配套的沉淀循環池,存在雨污分流不徹底的問題。 3、壓膜車間刺激性氣體外排,幾公里內均能感覺到問題不屬實。廢氣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無明顯異味。 4、每天傍晚在農田上空試放含大量重金屬煙花造成農田土壤污染問題不屬實。檢測報告顯示該企業組合煙花未檢出氯酸鹽、鉛、砷、汞化合物,符合相關質量標準要求。 |
部分屬實 | 督促該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落實雨污分流整改措施,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轉,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 | 處理情況: 該公司鍋爐車間、模壓車間和料廢水循環利用不外排,存在雨污分流不徹底的問題。長沙市生態環境局瀏陽分局要求該公司對廠區所有雨污分流措施進行排查,做到雨水單獨收集外排,不得混入鍋爐廢水沉淀循環池。 整改情況: 5月20日,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重新規劃了模壓區雨水管網,雨水經單獨收集后通過雨水排口外排,雨污問題已完成整改。 |
階段性辦結 | 無 |
| 25 | X3HN202405190045 | 長沙市雨花區梓園路湖南省兒童醫院違反有關污水處理站布置技術標準,緊靠湖南省兒童醫院職工住宅(1985年建成)布置,因其醫院污水病毒多且強、氣味刺激、消殺對居民身體健康危害極大,同時污水處理日夜不停運行,其噪音、振動影響居民休息。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1、氣味刺激部分屬實。氣味來源主要源于該醫院污水處理站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氣味,該醫院每日按要求進行余氯自檢,相關廢氣處理達標,但仍會聞到一定味道。 2、噪聲、振動影響居民休息屬實。 3、醫院污水病毒多且強、對居民身體危害極大不屬實。該醫院每日按照消殺標準進行消毒殺菌,每月檢測醫療污水菌群檢測,檢測結果在正常范圍內。 |
部分屬實 | 加強對該醫院常態管控,降低對周邊居民生活影響。 | 處理情況: 2024年5月21日,區衛生健康局會同市生態環境局雨花分局、區疾控中心(衛計綜合執法局)、侯家塘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到湖南省兒童醫院現場核實。生態環境執法部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醫院廢氣、廢水、噪聲及振動進行采樣檢測。 整改情況: 1、壓實醫院主體責任。衛健、生態環境等部門按照職責職能督促醫院嚴格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確保廢水、廢氣、噪聲等處理設施正常運轉,確保達標排放。 2、強化部門行業監管。各職能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巡查檢查,督促醫院提升環境管理水平,確保醫院各項指標達標排放,最大限度減少異味產生。 3、定期檢修維護。對污水處理站格柵機、鼓風機、水泵等設備定期進行檢修維護,對易產生噪聲的設施、工序采取降噪措施,減少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
未辦結 | 無 |
| 26 | X3HN202405190071 | 長沙市望城區靖港鎮楊家山村浴池小學東側水塘被傾倒建筑垃圾,水塘被非法圍填做菜地,水塘淤積,面積逐年縮小,水質逐年變差,目前已經發黑發臭,請求相關部門恢復水塘面積,修復自然水體生態。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不屬實。 該池塘系相鄰兩個村民小組共同所有,無人工投喂飼料情況,水體清澈,無異味。水塘周邊未發現建筑垃圾填埋情況。經調取衛星影像發現,自2011年水塘周邊已有菜地,菜地面積未增加,水域面積未縮小。經第三方水質檢測公司檢測,結果為水樣澄清、無異味,PH值7.1,符合地表水四類水體標準,不屬于黑臭水體。 |
不屬實 | 重點解決廢水問題,確保對周邊水域的影響降低。 | 處理情況: 向周邊群眾公開檢測結果,做好溝通解釋。 整改情況:無 |
已辦結 | 無 |
| 27 | X3HN202405190026 | 長沙市湘江新區咸嘉新村嘉明苑億口香農家菜館油煙污染重,嚴重影響小區居民生活;該菜館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第81條,屬于“禁止”之列。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屬實。 | 屬實 | 消除油煙擾民問題。 | 處理情況: 街道聯合行政執法局、商務和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進行聯合執法,責令該門店立即停止經營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整改情況: 該門店于2024年5月21日拆除門店招牌,停止了餐飲服務項目。店主承諾將變更經營范圍,不再經營餐飲服務項目。 |
已辦結 | 無 |
| 28 | D3HN202405190023 | 1、湖南沁森高科膜材料研發生產基地排放刺激性氣味。 2、雷鋒街道長沙如院小區一期旁邊(麓谷中學旁)在建加油站,可能產生氣味,有安全隱患。 3、如院小區周邊準備建設的高架磁懸浮。可能會產生噪音和磁輻射而影響生活。 |
長沙市 | 涉及鄰避效應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1、湖南沁森高科膜材料研發生產基地排放刺激性氣味屬實。 2、長沙如院小區附近建加油站屬實,存在安全隱患不屬實。金洲大道加油站規劃方案已進行方案審查,根據第三方技術單位出具的技術審查報告,總圖方案規劃布局(包含加油站與周邊建筑距離)符合《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及國家相關規劃規范要求。項目已編制安全預評價報告并已取得湖南湘江新區管理委員會應急管理局批復 3、如院小區周邊準備建設的高架磁懸浮,可能會產生噪音和磁輻射而影響生活不屬實。根據已運營的長沙磁浮快線和北京磁浮S1線電磁輻射檢測情況,列車運行時,距離1米約為10微特;距離3米約為1微特;距離6米低至約0.1微特,完全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規范中100微特控制限值要求,可認為基本無電磁輻射污染;磁浮交通作為一種新型的公共交通出行方式,不同于傳統輪軌式地鐵,磁浮制式是利用電磁磁浮技術,將列車向上吸起懸浮于軌道上方,與軌道之間無接觸、無摩擦,運行產生的噪音完全滿足環保規范要求,不存在影響生活的情況。 |
部分屬實 | 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消除廢氣擾民問題、暢通信息溝通渠道,及時做好小區業主接訪、答疑、解惑等工作。 | 處理情況: 1、現場發現湖南沁森高科膜材料研發生產基地廠區內污水處理站及地埋罐區域附近有局部輕微異味產生,同時圍繞廠區外西、南方向巡查,未見明顯異味。經查閱2024年5月9日項目驗收監測報告,廢氣均達標排放。 2、湖南湘江新區管理委員會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做好相關規劃和建設政策法規的宣貫,全力爭取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有關部門對項目設計、建設、運營全過程依法依規進行嚴格監管,確保金洲大道加油站項目建設符合國家規范要求。 3、暢通信息溝通渠道,雷鋒街道及時做好周邊市民的答疑解惑,消除市民的顧慮和擔憂。針對市民前期已經提出的訴求擔憂,市軌道集團配合湖南湘江新區管委會工作專班,通過組織召開群眾見面會、行業專家科普座談會、設立線下接訪點、上門走訪等方式及時解答市民疑慮,化解矛盾。 4、為更直觀地了解磁浮交通低振動、低噪音、無揚塵、排放少、環境友好等特點,組織沿線部分市民前往已建成磁浮線路,實地開展噪音及電磁輻射檢測,結果均滿足相關規范要求。 整改情況: 1、要求企業切實履行環保主體責任,在完成驗收之前不得投產運行;嚴格把關生產環節和流程,確保各類污染物管控到位,達標排放,不得未經處理外排;減輕異味對周邊環境和群眾的影響,企業要配合屬地街道做好“長沙如院”居民溝通工作,待企業正式投產運行后組織部分居民代表到企業現場參觀體驗,消除居民疑慮和擔憂。 2、湖南湘江新區管理委員會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舉一反三、多措并舉,加油站項目嚴格按國家法律法規審批,對周邊有鄰避設施的住宅項目,督促建設單位及時做好不利因素告知,同時加強政策宣傳及輿論引導,耐心細致向群眾做好解釋溝通工作。 3、組織沿線市民代表到既有磁浮線試乘體驗,實地消除市民對磁浮列車噪音、電磁輻射等環保問題的顧慮和擔憂。持續做好長寧線項目線下群眾接訪工作,暢通信息溝通渠道,及時做好沿線市民的答疑解惑。根據省磁浮交通產業專班統籌部署,借助宣傳部門、媒體及行業專家力量,加強磁浮交通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研究在臨近住宅、學校等環境敏感區段設置全封閉聲屏障方案,減少居民擔憂。 |
未辦結 | 無 |
| 29 | X3HN202405190002 | 湘江新區金星路兩廂07-A12-02、C07-A12-03地塊調整規劃毀山建商業。 1、調規行為將破壞原始山體和豐富的生態資源。 2、調規行為損壞原有地形、地貌、植被。 3、調規行為對小區業主的居住環境造成重大影響。 |
長沙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1、金星路兩廂C07-A12-02、C07-A12-03地塊擬規劃為商業用地(B1)和社會停車場用地(S42)屬實。 2、擬規劃用地建設將對原始山體進行平整和改造,會破壞原有地形、地貌、植被屬實。 3、破壞豐富的生態資源,對小區業主的居住環境造成重大影響不屬實。地塊暫未按擬規劃用地建設,目前未對現有山體進行破壞,后續如按擬規劃用地開發建設將對現有山體進行平整和改造;所涉用地內森林類別為一般商品林,起源為人工林,保護等級為V級,優勢樹種為其他軟闊類,不涉及生態公益林、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所涉地塊內無古樹名木。金星路兩廂C07-A12-02、C07-A12-03地塊規劃確認尚未審批完成,未對周邊生態環境和居民生活造成影響。即使后期完成調規建設,將方便周邊群購物、停車,一定程度上給群眾帶來便利。 |
部分屬實 | 爭取群眾理解支持。 | 處理情況: 1、金星路兩廂C07-A12-02、C07-A12-03地塊擬規劃為商業用地(B1)和社會停車場用地(S42)問題,將依申請按程序召開聽證會,在充分聽取市民群眾意見,組織進一步論證后再依法辦理。 2、規劃尚未審批完成,地塊未按照擬規劃商業和社會停車場用地進行建設,原狀沒有改變,暫不存在原始山體、地形、地貌、植被破壞情況,后續將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做好保護工作。 3、將對調規后擬建的商業和停車場相關影響情況和科學性問題進一步論證分析,征求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加強對項目建設和后期的管理,保障廣大市民的合法權益。 整改情況: 在項目規劃建設管理中,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和標準,充分考慮周邊環境和居民需求,合理推進城市開發及基礎設施建設。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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