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書記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黨委副書記、鎮長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經濟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鎮人民
政府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黨委副書記、統戰委員,政協聯絡處負責人
黨委副書記、統戰委員,政協聯絡處負責人。協管黨建工作,分管統一戰線、政協、財稅、金融服務、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聯系i財政辦、農商銀行、東湖塘社區、負責鎮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日常工作,承擔所分管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工作主體責任。
黨委副書記(掛職)
黨委副書記(掛職)。分管黨政、機關、行政事務、政務公開、文電、保密、機要、郵電、檔案、機關后勤、12345熱線等工作。聯系鄉村振興工作。聯系黨政辦,協助聯系泉山村,承擔所分管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工作主體責任。
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主管人大工作。具體負責召集并主持主席團工作,組織召開人大會議,閉會期間依法組織代表開展監督工作,做好代表管理服務工作,落實上級人大部署,做好黨委安排的中心工作。聯系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陶家灣村。承擔所分管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副鎮長
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副鎮長。分管人民武裝、農業農村、鄉村振興工作,負責防汛抗旱、森林防滅火工作。承擔所分管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主體責任。
黨委委員、政法委員
黨委委員、政法委員。分管政法、社會治安、群眾工作。聯系派出所、花明樓法庭、平安法治辦、麻山村。承擔所分管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主體責任。
組織委員
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分管黨建、組織、共青團、老干、關協、績效考核、網格管理等工作,擔任機關總支書記。聯系離退休總支、黨建辦、燕山村,承擔所分管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工作主體責任。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主管紀檢、監察工作,協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完成黨委、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督查督導工作。承擔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承擔所分管領域內安全生產工作主體責任。
黨委委員、宣傳委員,副鎮長
黨委委員、宣傳委員,副鎮長。分管文化、宣傳和意識形態、文旅融合、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防汛抗旱、森林防滅火等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聯系應急事務中心、泉山村。承擔所分管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主體責任。
副鎮長
副鎮長。分管人居環境、環保、路長制、治砂、城管、河長制、國土規劃、城鎮建設、村民建房、設施農業用地審批和田長制,自建房隱患排查整治和危房改建工作。聯系自然資源所、交管站、城管隊、生態事務中心、燕山村。承擔所分管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主體責任。
人大副主席
負責協助人大主席工作。做好黨(工)委安排的中心工作。聯系中心校、衛生院、民生事務辦、太平橋村。承擔所分管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
主持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
市管干部
市管干部。協管黨政、機關、行政事務、文電、保密、機要、郵電、檔案、機關后勤、12345熱線等工作。協助i聯系黨政辦。承擔所負責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工作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