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0014349/2024-105780
- 統一登記號:
- 公開責任部門:
- 公布日期:2024-03-25
- 生 效 日 期:2024-04-01
- 文 號:長人社規〔2024〕3號
關于印發《長沙市新型職業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區民政和社會保障局、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現將《長沙市新型職業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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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養老保險處)
長沙市新型職業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
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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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共長沙市委辦公廳 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沙市鄉村振興產業人才隊伍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長沙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長沙市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長農函〔2023〕50號)精神,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市區域范圍內取得中、高級新型職業農民證書,在我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按時足額繳費的新型職業農民。
第三條??新型職業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工作由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章???補貼標準
第四條??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采取“先繳后補”方式,以申請人取得我市中級或高級新型職業農民證書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當月為起始時間,連續補貼5年。其中被農業農村部門注銷中、高級新型職業農民證書的,從注銷證書的次月起不再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注銷后重新獲得中、高級新型職業農民證書的,可以繼續申領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補貼時間從最早符合領取補貼條件的時間開始連續計算5年。
第五條??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標準為參保繳費年度湖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準值×60%×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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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申報程序
第六條??自愿申報。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實行常年申報。申報對象于當年12月31日前登錄長沙人才智慧導航(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或長沙人才APP填寫申報信息,生成《長沙市新型職業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申請表》并下載打印,將申請表及相關申報材料拍照或掃描上傳至申報平臺。靈活就業參保人員申報材料:申請表、身份證、新型職業農民資格證書、社會保障卡;用人單位申報材料:申請表、申報補貼人員身份證、新型職業農民資格證書、營業執照、銀行賬號。
第七條??集中審核。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長沙一體化人才服務(業務協同)平臺對申報對象的參保情況、新型職業農民證書等信息進行初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初審通過人員進行審定,并形成擬發放繳費補貼人員名單。
第八條??公示確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擬發放繳費補貼人員名單在市級媒體平臺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第九條??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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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附??則
第十條??對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的申報對象,一經核實,取消申報資格,依法追繳補貼資金,并納入誠信管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權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本辦法于2024年4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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