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反饋】關于征求《關于調整全市城鄉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關于調整全市城鄉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情況匯總表
|
征求意見單位 |
意見或建議內容 |
是否 采納 |
備注 |
|
市發改局 |
城鄉污水處理費是中央立項、省級制定標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根據湖南省發改委《關于加快調整全省城鄉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20)858號)文件要求,設市城市的征收標準應為:城區居民類不低于 0.95元/噸、非居民類不低于 1.4 元/噸;鄉鎮居民類不低于 0.85 元/噸,非居民類不低于 1.2 元/噸。以上標準是省級層面作出的硬性政策要求,長沙市其他縣(區、市)均已按照要求調整到位,因此我們建議:按照上級政策要求,將寧鄉市城鄉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調整到位,即:城區居民類不低于 0.95 元/噸、非居民類不低于 1.4 元/噸;鄉鎮居民類不低于 0.85元/噸,非居民類不低于 1.2 元/噸。 |
是 |
|
|
市財政局 |
財政局認真討論研究,經查寧鄉市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0.5 元每噸,非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 0.7 元每噸,污水處理費收入約 3700萬元每年,污水處理費支出約 9100萬元每年,收支差額較大,根據湖南省發改委關于加快調整全省城鄉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20〕858號,建議將寧鄉市城鄉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調整到位,以保障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 得成、用得起。 |
是 |
|
|
市環保局 |
同意按《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加快調整全省城鄉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20)858號)的標準征收污水處理費。 |
是 |
|
|
市水利局 |
根據湘發改價費{2020)517號文件的要求,結合寧鄉市現實用水收費標準,同意將污水處理費調整至 0.95元/噸,非居民生活用水調整至1.4元/噸。 |
是 |
|
|
市司法局 |
建議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門依據《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第二款等相關要求,依法啟動寧鄉市污水句處理費調價程序。 |
是 |
由發改局組織成本監審、專家論證等程序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