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寧鄉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 : 2024-08-08
來源:寧鄉市農業農村局
一、起草背景
為加快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農村要素資源配置和利用中的決定性作用,助力鄉村振興,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促進農民增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湘政辦發〔2022〕44號)、《長沙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實施方案》(長政辦發〔2024〕3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實際,制定《寧鄉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一)、《寧鄉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實施方案》分為六個部分,主要包括:
1.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以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講話為指導,以保障農村集體和農民權益為根本,建成各級互聯互通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要遵循公益為主、規范運營、依法合規、因地制宜的原則。
2.工作目標與工作步驟。2024年8月底前完成市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的批準授牌;9月底前完成涉農產權交易業務培訓;12月底前正式啟動運營。至2025年6月底,將符合相關規定的農村產權全部入市交易,實現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正規有序。
3.建設模式與責任分工。市設立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鄉鎮(街道)設立農村產權交易服務站、村(社區)設立農村產權交易服務點。對標長沙市實施方案,建議由市國資集團按程序組建市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具體名稱以市場主體登記信息為準),負責建設運營市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管理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按照“八統一分”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管理模式,將農村承包地經營權、林權等9大類涉農產權納入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范圍。建立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監督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管、建立市場管理制度和交易規則等職責;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加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的管理和監督。
(二)附件《關于認真做好農村集體資產資源進場流轉交易的要求》分為五個部分,主要包括:
1.健全交易體系。明確了市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鄉鎮(街道)農村產權交易服務站、村(社區)農村產權交易服務點各級交易服務機構承擔的職能職責。
2.明確交易范圍。明確了一定標的額以上的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流轉交易,必須分級進入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公開進行交易。
3.進場交易時間。自市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正式掛牌運營之日起,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依法依規進入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流轉交易。
4.規范交易程序。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流轉交易按以下程序進行:受理交易申請→審核申請資料→發布信息公告→受讓方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核審批→登記受讓意向→組織進場交易→協調成交簽約→結算交易資金→出具交易鑒證→配合辦理產權變更及其他手續。
5.嚴肅交易紀律。各級要強化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要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確保農村產權依法依規進場交易,對不按規定進場交易、暗箱操作的行為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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